杭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投訴處理結果公告

發布日期: 2024-09-12 11:35 信息來源:杭州市財政局 瀏覽次數:

一、項目編號:HSZB-2024-448-1

二、項目名稱:浙江省杭州第四中學下沙校區田徑場改造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紹興中馳體育設施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紹興市越城區馬山街道329國道與越東路東北角3幢廠房五樓6035-9室

被投訴人 1 :浙江省杭州第四中學

地址:杭州市下沙六號大街436號

被投訴人 2 :浙江豪聖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遠洋國際中心1號樓1706室

相關供應商 1 :杭州和誠塑膠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南陽街道橫灣路1號

相關供應商 2 :杭州海格建設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董家弄60號二層222室

相關供應商 3 :杭州陸茵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白楊街道金沙居2幢416室

相關供應商 4 :重慶鴻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慶市永川區中山路街道興龍大道777號40幢2-11

相關供應商 5 :溫州建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溫州市永嘉縣沙頭鎮沙頭工業區(永嘉縣銀河鞋業有限公司內)

當事人:無

地址:無

四、基本情況

浙江省杭州第四中學下沙校區田徑場改造項目(編號:HSZB-2024-448-1)2024年7月1日發布競爭性磋商公告,7月10日發布更正公告,7月16日開啟響應文件,7月16日發布成交結果公告。投訴人對采購過程和采購結果質疑答複不滿,於2024年8月1日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本機關依法受理。投訴事項1:采購過程存在質疑,采購人及代理機構擅自開標。投訴事項2:項目高價中標,存在圍標、串標、哄抬投標價格的違法現象。本機關依法調查並做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五十六條、《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本機關決定:駁回投訴。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其他補充事宜


杭州市財政局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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