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002489444/2021-13450
發布機構
市發改委
文號
發布日期
2021-03-30
杭州市發改委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發布日期: 2021-03-30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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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21年杭州市有序用電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的通知 | |
牽頭決策承辦單位 | 市發改委 |
決策依據 |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有序用電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運行〔2011〕832號)、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關於2021年全省有序用電方案》。 |
擬解決的問題 | 預計今年夏季全市全社會最高用電負荷 1850萬千瓦,夏季負荷高峰時電網運行壓力較大,高峰時段電力缺口 70萬千瓦,餘杭未來科技城、臨平新城和市區核心區域等局部區域負荷高位時仍可能出現區域性用電缺口。 |
解決方案 | 包括預控方案、預警及響應方案兩個方麵。預控方案主要內容,實施電力需求響應,安排約80萬千瓦削峰響應負荷和30萬千瓦填穀響應負荷;組織水電企業在用電負荷趨緊時頂峰發電等措施。預警及響應方案主要內容,一是電源性缺電的預警及響應,當出現短時、突發性缺電情況,按排定的應急機動負荷方案組織企業機動讓電;當出現常態化的電源性缺電情況,采用A-F級錯避峰預警,分 級啟動實施,A級方案40萬千瓦、B級方案80萬千瓦、C級方案120萬千瓦、D級方案160萬千瓦、E級方案200萬千瓦、F級方案240萬千瓦。二是電網性缺電應急措施,加強電網補強和負荷轉移工作,盡力減緩電網瓶頸製約。 |
決策程序 實施計劃 | 3月底前,完成對全市電力迎峰度夏(冬)供用電形勢調研和分析工作;5月底前,完成有序用電方案涉及的具體措施的起草工作;6月底前,根據省有序用電方案文件精神,起草杭州市有序用電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通知文件(草案),征求市級有關部門和各區、縣(市)發改局意見,並在網站上公開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召開部分電力用戶座談會;7月上旬前,完成規範性文件的相關工作,並印發公布通知文件。 |
決策完成 計劃時間 | 7月上旬 |
決策項目名稱 | 關於做好2021年杭州市有序用電和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的通知 |
牽頭決策承辦單位 | 市發改委 |
決策項目名稱 | 杭州市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十四五”規劃 |
牽頭決策承辦單位 | 市發改委 |
決策依據 |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係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製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製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製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 |
擬解決的問題 | 社會信用體係是現代化經濟體係和治理體係的重要組 成部分,是杭州打造全國數字經濟和數字治理第一城、實現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杭州市信用建設工作在“十三五”的基礎上,結合全國社會信用體係建設邁入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的大環境,謀劃我市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基本原則和建設目標,編製該《規劃》。 |
解決方案 | 1、以“四化”為主線,促進社會信用體係高質量發展。即信用法治化、數字化、產業化、價值化。 2、以“三高地”為核心,融入新發展格局發揮信用作用。即建設營商環境高地、信用治理高地、信用文化高地。 3、以四個“信用+”為重點工程,助重要窗口建設。即信用+鄉村、信用+園區、信用+亞運、信用+區域合作。 |
決策程序 實施計劃 | 3月底前完成《規劃》編製工作及征求意見;5月底前完成風險評估及合法性審查並提交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6月底前完成規劃的公布。 |
決策完成 計劃時間 | 6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