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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489444/2022-15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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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公開

文號:

杭發改社會〔2022〕12號

公開日期:

2022-07-21

發布單位: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題分類:

其他

備注/文號

杭發改社會〔2022〕12號

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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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征求意見收集采納

《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2年版)》政策解讀

發布時間: 2022-07-28 11:46:45

來源: 杭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7月21日,市發改委會同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29個部門聯合印發《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2年版)》,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解釋

     (一)為什麼要編製《杭州標準》?

       基本公共服務關乎民生,連接民心。黨中央高度重視基本公共服務製度體係建設。2018年10月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係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係。2021年3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1個部門印發了《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製定本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具體實施標準。2021年12月29日《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以下簡稱《浙江標準》)印發。

       為加快推動杭州爭當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城市範例,增強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杭州市發改委等29個部門編製出台《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2年版)》(以下簡稱《杭州標準》),首次界定本市基本公共服務範圍,全麵承接和落實《浙江標準》,確保服務項目和內容不漏、服務標準不低的同時,又彰顯了杭州特色。

     (二)《杭州標準》的編製堅持了哪些基本原則?

       一是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在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的同時,又充分考慮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和財政承受能力,不脫離實際。

       二是兜住底線,保障基本。明確政府兜底保障的標準與水平,促進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織密紮牢民生保障網。

       三是統籌協調,動態調整。既堅持市域統籌,又賦予各區(縣、市)一定自主權,因地製宜細化完善地方具體實施配套標準,推動標準水平銜接平衡並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四是創新機製,便民利民。以服務半徑和服務人口為基本依據,統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進信息化應用和“一站式”辦理,提高經辦機構標準化服務管理水平,使群眾能夠便捷享有各項基本公共服務。

      (三)《杭州標準》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杭州標準》共涵蓋11個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25個類別128個項目。這25個類別的具體內容:一是幼有所育。主要是優孕優生服務、兒童健康服務、兒童關愛服務。二是學有所教。主要是學前教育助學服務、義務教育服務、普通高中助學服務、中等職業教育助學服務。三是勞有所得。主要是就業創業服務、工傷失業保險服務。四是病有所醫。主要是公共衛生服務、醫療保險服務、計劃生育扶助服務。五是老有所養。主要是養老助老服務、養老保險服務。六是住有所居。主要是公租房服務、住房改造服務。七是弱有所扶。主要是社會救助服務、公共法律服務、扶殘助殘服務。八是軍有所撫。主要是優軍優撫服務。九是文有所化。主要有公共文化服務。十是體有所健。主要是公共體育服務。十一是事有所便。主要是生活便利服務、生活安全服務、生活環境服務。

      (四)《杭州標準》 有哪些特色?

       與《浙江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相比,《杭州標準》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事有所便等領域增加杭州市特色項目25個,在服務對象、服務標準上提高項目18個。如“學有所教”中提升了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每生每年比《浙江標準》高150元。“住有所居”中擴大了公共租賃住房的服務對象範圍,增加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創業人員。“病有所醫”增加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由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家庭醫生向城鄉居民提供規範的診療服務。“弱有所扶”中圍繞殘疾人的幫扶增加了基本住房保障、社會保險參保補貼、健康管理和社區康複、免費乘坐公共交通等內容。“文有所化”中新增了公益性培訓講座服務、公益性流動文化服務、應急廣播和公共閱讀服務設施服務。

       128個項目中有77個服務項目在服務標準中提出了量化指標,使部門可操作、政策可評估,也便於社會各界對照監督。

       二、執行時間

      《杭州標準》2022年7月21日印發,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三、文件解釋

      《杭州標準》由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四、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解讀人:孟青青,聯係電話:85253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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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市發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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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發改社會〔2022〕12號

發布日期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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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文解讀

政策原文

征求意見收集采納

《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2年版)》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2-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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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市發改委會同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29個部門聯合印發《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2年版)》,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解釋

     (一)為什麼要編製《杭州標準》?

       基本公共服務關乎民生,連接民心。黨中央高度重視基本公共服務製度體係建設。2018年10月4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係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標準體係。2021年3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21個部門印發了《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要求各地要結合實際製定本地區基本公共服務具體實施標準。2021年12月29日《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年版)》(以下簡稱《浙江標準》)印發。

       為加快推動杭州爭當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城市範例,增強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的獲得感,杭州市發改委等29個部門編製出台《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2年版)》(以下簡稱《杭州標準》),首次界定本市基本公共服務範圍,全麵承接和落實《浙江標準》,確保服務項目和內容不漏、服務標準不低的同時,又彰顯了杭州特色。

     (二)《杭州標準》的編製堅持了哪些基本原則?

       一是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在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力度的同時,又充分考慮社會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和財政承受能力,不脫離實際。

       二是兜住底線,保障基本。明確政府兜底保障的標準與水平,促進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地區和生活困難群眾傾斜,織密紮牢民生保障網。

       三是統籌協調,動態調整。既堅持市域統籌,又賦予各區(縣、市)一定自主權,因地製宜細化完善地方具體實施配套標準,推動標準水平銜接平衡並適時進行動態調整。

       四是創新機製,便民利民。以服務半徑和服務人口為基本依據,統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布局和共建共享,推進信息化應用和“一站式”辦理,提高經辦機構標準化服務管理水平,使群眾能夠便捷享有各項基本公共服務。

      (三)《杭州標準》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杭州標準》共涵蓋11個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25個類別128個項目。這25個類別的具體內容:一是幼有所育。主要是優孕優生服務、兒童健康服務、兒童關愛服務。二是學有所教。主要是學前教育助學服務、義務教育服務、普通高中助學服務、中等職業教育助學服務。三是勞有所得。主要是就業創業服務、工傷失業保險服務。四是病有所醫。主要是公共衛生服務、醫療保險服務、計劃生育扶助服務。五是老有所養。主要是養老助老服務、養老保險服務。六是住有所居。主要是公租房服務、住房改造服務。七是弱有所扶。主要是社會救助服務、公共法律服務、扶殘助殘服務。八是軍有所撫。主要是優軍優撫服務。九是文有所化。主要有公共文化服務。十是體有所健。主要是公共體育服務。十一是事有所便。主要是生活便利服務、生活安全服務、生活環境服務。

      (四)《杭州標準》 有哪些特色?

       與《浙江標準》的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相比,《杭州標準》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事有所便等領域增加杭州市特色項目25個,在服務對象、服務標準上提高項目18個。如“學有所教”中提升了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標準,每生每年比《浙江標準》高150元。“住有所居”中擴大了公共租賃住房的服務對象範圍,增加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創業人員。“病有所醫”增加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由轄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家庭醫生向城鄉居民提供規範的診療服務。“弱有所扶”中圍繞殘疾人的幫扶增加了基本住房保障、社會保險參保補貼、健康管理和社區康複、免費乘坐公共交通等內容。“文有所化”中新增了公益性培訓講座服務、公益性流動文化服務、應急廣播和公共閱讀服務設施服務。

       128個項目中有77個服務項目在服務標準中提出了量化指標,使部門可操作、政策可評估,也便於社會各界對照監督。

       二、執行時間

      《杭州標準》2022年7月21日印發,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三、文件解釋

      《杭州標準》由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解釋。

       四、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解讀人:孟青青,聯係電話:85253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