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444/2023-00136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期限 長期公開 公開範圍 麵向全社會
發布機構 市發改委 信息生成日期 2023-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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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發布時間: 2023-07-03 15:18:00

來源: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目錄

1.總則

1.1編製目的

1.2編製依據

1.3適用範圍

1.4工作原則

1.5事件分級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市級層麵應急指揮機構

2.2區、縣(市)層麵應急指揮機構

2.3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2.4電力企業

2.5專家組

3.風險分析和監測預警

3.1風險分析

3.1.1風險源分析

3.1.2社會風險分析

3.2監測

3.3預警

4.信息報告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5.2響應措施

5.3響應終止

6.後期處置

6.1處置評估

6.2事件調查

6.3善後處置

6.4恢複重建

6.5改進措施

7.保障措施

7.1隊伍保障

7.2裝備物資保障

7.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7.4技術保障

7.5應急電源保障

7.6資金保障

8.附則

8.1預案管理

8.2預案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1  總則

 1.1編製目的

建立健全杭州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製,有效預防和處置大麵積停電事件,迅速有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減少大麵積停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國家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杭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及相關法律法規等,製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大麵積停電事件是指由於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杭州地區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杭州市生產經營、人民群眾生活以及社會穩定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1.4工作原則

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保障民生、維護安全,全社會共同參與”原則。大麵積停電事件發生後,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的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大麵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分級標準見附件1。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市級層麵應急指揮機構

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全市特別、重大、較大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國家、省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做好應對工作。發生一般大麵積停電事件,必要時,由市發改委或事發地區、縣(市)政府按程序報請市政府批準,或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成立市政府工作組,負責指導、協調、支持事發地政府開展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市發改委負責全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的指導協調和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發改委、市應急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水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市人防辦、市氣象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杭州警備區、武警杭州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市城投集團、杭州鐵路辦事處等。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和工作職責見附件2。

2.2區、縣(市)層麵應急指揮機構

初判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事發地區、縣(市)政府應成立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縣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發生特別、重大、較大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接受國家、省、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應對工作。

發生跨行政區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由市政府組織指揮應對工作。

2.3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由市、縣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指定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製,組織製定並實施現場應急救援方案。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4電力企業

市內各電力企業(包括發電企業、國網電網企業、增量配電網企業等,下同)建立健全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各級政府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電網調度工作按照《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及相關規程執行。

2.5專家組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需要成立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成員由相關領域相關專家組成,對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技術谘詢和建議。

3  風險分析和監測預警

3.1風險分析

3.1.1風險源分析

可能導致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的風險主要包括:

(1)全市供電麵積約1.7萬平方公裏,受地形地質構造複雜和亞熱帶季風性濕潤氣候的影響,杭州區域內台風、暴雨、冰雹、雷暴、龍卷風、大雪、大霧、凍雨、山火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可能造成電網輸變電設備大範圍損毀,從而導致電網大麵積停電。

(2)杭州電網特高壓交直流互聯運行、且單一通道的外來電比重大,市內電源與負荷的分布匹配不盡合理,網架結構複雜、運行安全控製難度大,若發生多條直流線路同時閉鎖、或交直流線路連鎖等嚴重故障,可能導致大麵積停電。

(3)高空飄物、野蠻施工、吊車碰線、偷盜電力設施設備、非法侵入、火災爆炸、恐怖襲擊等外力破壞引發的電網設施設備損毀,有可能導致大麵積停電。

(4)浙江電網因省內裝機停機、省外來電減少、燃料供應不足等各種原因造成的發電企業發電能力大規模減少等原因,可能導致杭州市大麵積停電。

(5)重要發、輸、變電設施設備故障可能引發造成重大以上事故,導致大麵積停電。

(6)杭州地區局部區域網架結構薄弱,在高峰負荷時仍存在個別主變和部分線路斷麵輸送潮流超穩定限額等,安全控製難度較大。

3.1.2社會風險分析

大麵積停電事件可能導致交通、通信癱瘓,水、氣、煤、油等供應中斷,嚴重影響經濟建設、人民生活,甚至對社會安定、國家安全造成極大威脅,極易引發次生災害。

3.2監測

市內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等運行情況的監測,建立與能源、氣象、水利、林業、地震、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經信、應急消防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製,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範圍和程度。

3.3預警

3.3.1預警發布

各電網企業(國網電網企業、增量配電網企業等,下同)研判可能造成大麵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發改部門和浙江能源監管辦,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並視情通知重要電力用戶。當地發改部門應及時組織研判,必要時報請當地政府批準後通過預警信息發布係統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並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新聞媒體、網站、應急廣播、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應建立快速發布綠色通道,確保在第一時間多途徑、多手段無償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3.3.2預警行動

進入預警期後,事發地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預警信息發布後,電力調度機構要優化調整電網運行方式,做好隔離故障區域準備,必要時可按規定提前采取措施,同時向上級調度機構報送相關信息,爭取上級調度機構支持。

(2)電力企業要加強設施設備運行巡查和運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控製事態發展;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並做好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應急保障準備工作。

(3)重要電力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

(4)受影響區域地方政府啟動應急聯動機製,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熱、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麵的應急準備;加強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3.3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再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  信息報告

大麵積停電事件發生後,相關電力企業應立即向市發改委和浙江能源監管辦報告。

市發改委接到大麵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後,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大麵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

初判特別重大或重大的大麵積停電事件,市發改委應立即按程序向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和同級政府報告,並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市政府立即按程序向省政府報告。

初判為較大或一般的大麵積停電事件,事發地政府發改部門要按照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一級發改部門和同級政府報告,並通報同級相關其他部門和單位,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5  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根據大麵積停電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1)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大麵積停電事件或浙江電網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大麵積停電事件且對杭州電網有重大影響,應立即向省政府報告,並分別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在其指導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由市政府報請省政府批準,成立省政府應急指揮部,或派出省政府工作組,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2)初判發生較大大麵積停電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3)初判發生一般大麵積停電事件,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區、縣(市)政府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市相關部門需密切跟蹤事態發展,指導督促地方有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視情協調有關方麵派出應急隊伍、調運應急物資和裝備、安排專家和技術人員等,為應對工作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指導做好輿情信息收集、分析和應對工作。

(4)發生跨區縣(市)一般大麵積停電事件,必要時,也可成立市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組織指揮應對工作。

(5)對尚未達到一般大麵積停電事件標準,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事發地區、縣(市)政府可結合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

(6)應急響應啟動後,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5.2響應措施

5.2.1先期處置

大麵積停電事件發生後,應急響應啟動前,各級電力調度機構要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離故障點,控製事故範圍進一步擴大,盡可能保持電力主網安全和運行電網正常供電。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製事件發展態勢,減少損失。

5.2.2應急響應

市、縣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指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啟動相應應急程序,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

5.2.3搶修電網並恢複運行

各級電力調度機構合理安排電網運行方式,控製停電範圍;盡快恢複重要輸變配電設備、電力主幹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複重要電力用戶和重點地區的電力供應。

供電企業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根據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應急電力支援。

5.2.4防範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加強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采取防範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5.2.5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政府相關部門和水、氣、油、熱供應等企業采取應急供應措施,組織生活必需品的應急生產、調配和運輸,保障停電期間居民基本生活。衛生部門要保證停電期間醫療救護和門診治療。

5.2.6維護社會穩定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涉及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停電區域內繁華街區、大型居民區、大型商場、學校、醫院、金融機構、機場、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車站、碼頭及其他重要生產經營場所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時疏散人員,解救被困人員,防範治安事件。加強交通疏導,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盡快恢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嚴厲打擊造謠惑眾、哄抬物價等各種違法行為。

5.2.7信息發布

停電情況及事故處置等信息,由各級應急指揮部審核和發布。

有關新聞稿須經縣級以上應急指揮部核實後,按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對市內有重大影響的大麵積停電事件的發展趨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消息,由市應急指揮部或市政府審核後,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5.2.8新聞宣傳

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客觀統一的原則,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停電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熱點,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5.2.9事態評估

及時組織對大麵積停電事件影響範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恢複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對工作提供依據。

5.3響應終止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啟動響應的政府終止應急響應:

1.電網主幹網架基本恢複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

2.減供負荷恢複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負荷恢複90%以上;

3.造成大麵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正常電力供應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事件。

6  後期處置

6.1處置評估

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後,根據事件分類,各級發改部門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

6.2事件調查

大麵積停電事件發生後,縣級以上發改部門根據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範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範、整改措施和處理處置建議,形成調查報告,報上級發改部門和本級政府。各相關區、縣(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配合調查組的工作。

6.3善後處置

事發地政府要及時組織製訂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對在大麵積停電事件處置中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人力、物資、財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盡快消除大麵積停電事件的影響。

6.4恢複重建

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後,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備設施進行修複或重建的,由事發地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製恢複重建規劃。相關電力企業和受影響區域地方政府應當根據規劃做好受損電力係統恢複重建工作。

6.5改進措施

6.5.1大麵積停電事件發生後,供電企業要及時組織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件發生機理,分析事件發展過程,吸取事件教訓,提出具體措施,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6.5.2 事發地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經驗和教訓,完善和改進社會停電應急救援、事件搶險與緊急處置體係。

7  保障措施

7.1隊伍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麵的人員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加強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組織動員醫療、衛生、環境等專業應急隊伍和誌願者參與大麵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處置工作。動員軍隊、武警部隊、公安消防等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

7.2裝備物資保障

市內電力企業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係。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7.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係,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係,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按照全麵推進公務用車製度改革有關規定,有關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7.4技術保障

各電力企業要加強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製定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台建設。有關部門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有關單位要分析和研究大麵積停電事件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建立和完善應急技術保障體係。

7.5應急電源保障

提高電力係統快速恢複能力,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市級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應充分考慮電源規劃布局,保障各區域“黑啟動”電源。電力企業應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並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7.6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相關電力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大麵積停電事件處置及演練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8  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實施後,市級有關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定期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要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宣傳緊急情況下如何采取正確措施進行處置,不斷增強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各區、縣(市)政府結合實際製定或修訂本行政區域內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發改委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1

杭州市大麵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大麵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等級。

一、特別重大大麵積停電事件

(一)浙江電網:減供負荷30%以上,且對杭州電網有特別重大影響。

(二)杭州電網:減供負荷60%以上, 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二、重大大麵積停電事件

(一)浙江電網:減供負荷13%以上30%以下,且對杭州電網有重大影響。

(二)杭州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三、較大大麵積停電事件

(一)浙江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13%以下,且對杭州電網有較大影響。

(二)杭州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三)縣級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四)發電廠或者220千伏以上變電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廠(站)對外停電,導致周邊電壓監視控製點電壓低於調度機構規定的電壓曲線值20%並且持續時間30分鍾以上,或者導致周邊電壓監視控製點電壓低於調度機構規定的電壓曲線值10%並且持續時間1小時以上。

四、一般大麵積停電事件

(一)浙江電網:減供負荷5%以上10%以下, 且對杭州電網有影響。

(二)杭州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三)縣級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負荷15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四)發電廠或者220千伏以上變電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廠(站)對外停電,導致周邊電壓監視控製點電壓低於調度機構規定的電壓曲線值5%以上10%以下並且持續時間2小時以上。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附2

杭州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 指揮部及職責

1.1指揮部

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具體組成如下: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領導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及市發改委、市應急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水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市人防辦、市氣象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杭州警備區、武警杭州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市城投集團、杭州鐵路辦事處等。

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可增加有關地方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和相關供電企業。

1.2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統一領導和指揮我市行政區域內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2)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開展應急聯動,解決應急處置與應急救援重大問題。

(3)下達應急指令,適時啟動應急響應和應急終止命令。

(4)及時向省大麵積停電應急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視情況提出協調支援請求。

(5)督促製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

(6)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評估與總結。

2 工作組及職責

2.1綜合協調組

由市發改委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事故所在地政府等。

主要職責:協調組織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向各個工作組傳達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根據事故情況及時調撥應急發電車及調運應急物資,負責電力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信息收集、彙總、上報、續報工作,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2.2電力恢複組

由國網杭州供電公司牽頭,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水局、市氣象局、杭州警備區、武警杭州支隊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單位。

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組織電力搶修恢複工作,盡快恢複受影響區域供電;負責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區域的臨時供電保障;負責組織跨區域的電力應急搶修恢複協調工作;負責提供停電區域地圖和地理信息數據;協調公安、武警有關力量參與應對。

2.3新聞宣傳組

由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牽頭,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文廣新聞出版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單位。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信息,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2.4綜合保障組

由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文廣旅遊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杭州鐵路辦事處、國網杭州供電公司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供電企業。

主要職責:對大麵積停電事件受災情況進行核實,指導恢複電力搶修方案,落實電力搶修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維護供水、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正常運行;維護鐵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運行;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2.5社會穩定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杭州警備區、武警杭州支隊等參加。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以及趁機盜竊、搶劫、哄搶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和價格基本穩定;穩定工業經濟運行;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警戒;做好有關社會治安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3 成員單位及職責

1.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牽頭新聞宣傳組工作。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和報道工作,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2.市委網信辦:負責做好涉杭大麵積停電網上輿情監測和研判,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網上輿情引導工作。

3.市發改委:牽頭綜合協調組、綜合保障組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電力企業開展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與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電網恢複所需的建設項目計劃安排和銜接工作;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電力保障和有序用電工作。對大麵積停電區域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開展監測預警,及時提請市政府或會同有關部門處置價格異常波動,維護市場價格正常秩序。

4.市經信局: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工業應急物資的生產、征購及穩定工業經濟運行。

5.市教育局:指導事故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做好中小學校、幼兒園停止上課、集會等群體性活動。

6.市公安局:牽頭社會穩定組工作。負責保障關係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單位、要害部位和突發事件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治安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維護事故所在地社會治安、交通秩序。

7.市民政局:對符合條件的受事件影響群眾實施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8.市財政局:負責協調有關應急救災資金,對大麵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按規定提供應由市本級承擔的必要資金保障。

9.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電網恢複正常運行所需的臨時建設項目用地安排;負責提供事發地測繪地理信息數據、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

10.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做好大麵積停電事件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並協助提出控製、消除環境汙染的應急處置建議,按照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和損害評估。

11.市建委:負責配合應急管理部門做好大麵積停電引發的建築工程事件的應急救援,並指導建築工地做好突發停電應急預案。

12.市交通運輸局:協助配合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等運輸保障。

13.市林水局:負責提供水旱災害的災情、險情等有關信息;必要時,組織小型水電站提供應急電源。依法對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危及電力設施安全植物的行為進行監管,負責指導事故區域內樹木處置工作。

14.市農業局:負責組織、協調大麵積停電事件所在地漁業船舶、農機等災害信息收集和應急救援。

15.市商務局:負責重要生活必需品調運,協調海關、質監等有關單位做好商品進口及口岸檢驗、檢疫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日常管理和調撥職責。

16.市文廣旅遊局:負責大麵積停電事件的應急公益宣傳及應急廣播。負責組織做好旅遊景區、旅遊飯店等場所經營活動秩序維護工作,協調大麵積停電事件中旅遊景區等事故的應急救援。

17.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負責協調停電地區醫院自保電應急啟動並采取臨時應急措施。

18.市應急管理局:接收、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做好突發事件有關應急處置協調工作;檢查、指導應急預案工作落實;指導相關應急指揮平台建設;負責協調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及調查工作。

19.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監控大麵積停電區域物價,及時處置突發價格異動事件,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參與事發地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

20.市城管局:負責確保城市照明設施功能完善,大麵積停電狀態下盡快協調恢複重點路段的路燈照明,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21.市人防辦:利用人防資源參與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22.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協助做好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等工作。

23.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的無線電頻率資源保障和相關無線電幹擾查處工作。

24.杭州警備區:負責組織預備役部隊、民兵並協調駐杭部隊參加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

25.武警杭州支隊:負責組織所屬武警部隊參加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社會秩序。

26.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消防救助、控製和消除火災險情等專業工作。

27.國網杭州供電公司:牽頭電力恢複組工作;負責搶修受損電網設施設備,盡快恢複受影響區域供電;向重要用戶和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負責組織跨區域的電網應急搶修恢複協調工作;組織事故所在地供電企業為居民基本的通信、應急照明、急救醫療等提供應急充電設施;及時報告電網大麵積停電有關情況。

28.市城投集團:負責下屬單位突發大麵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做好集團管理的自來水、天然氣供應等設施的運行維護,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供保障。

29.杭州鐵路辦事處:協調鐵路單位啟動大麵積停電應急預案,保障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等的鐵路運輸高效運轉。

30.發電企業:負責本單位在應急情況下的生產調度和應急處置,完善“保廠用電”措施,確保機組的啟動能力和運行安全。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後,做好應急物資供應,及時恢複機組並網運行和調整出力,為地區電網恢複供電與穩定運行提供保障。必要時,協助其他電力企業做好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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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002489444/2023-00136

發布機構

市發改委

文號

發布日期

2023-07-03

杭州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發布日期: 2023-07-03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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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1.總則

1.1編製目的

1.2編製依據

1.3適用範圍

1.4工作原則

1.5事件分級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市級層麵應急指揮機構

2.2區、縣(市)層麵應急指揮機構

2.3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2.4電力企業

2.5專家組

3.風險分析和監測預警

3.1風險分析

3.1.1風險源分析

3.1.2社會風險分析

3.2監測

3.3預警

4.信息報告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5.2響應措施

5.3響應終止

6.後期處置

6.1處置評估

6.2事件調查

6.3善後處置

6.4恢複重建

6.5改進措施

7.保障措施

7.1隊伍保障

7.2裝備物資保障

7.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7.4技術保障

7.5應急電源保障

7.6資金保障

8.附則

8.1預案管理

8.2預案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1  總則

 1.1編製目的

建立健全杭州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機製,有效預防和處置大麵積停電事件,迅速有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減少大麵積停電造成的影響和損失,維護經濟安全、社會穩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編製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電力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國家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浙江省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杭州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試行)》《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通知》及相關法律法規等,製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突發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大麵積停電事件是指由於自然災害、電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壞等原因造成杭州地區電網大量減供負荷,對杭州市生產經營、人民群眾生活以及社會穩定造成影響和威脅的停電事件。

1.4工作原則

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屬地為主、分工負責,保障民生、維護安全,全社會共同參與”原則。大麵積停電事件發生後,市、縣(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立即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開展處置工作。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的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大麵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分級標準見附件1。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市級層麵應急指揮機構

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全市特別、重大、較大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配合國家、省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做好應對工作。發生一般大麵積停電事件,必要時,由市發改委或事發地區、縣(市)政府按程序報請市政府批準,或根據市政府領導指示,成立市政府工作組,負責指導、協調、支持事發地政府開展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市發改委負責全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的指導協調和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發改委、市應急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水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市人防辦、市氣象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杭州警備區、武警杭州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市城投集團、杭州鐵路辦事處等。市應急指揮部組成和工作職責見附件2。

2.2區、縣(市)層麵應急指揮機構

初判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事發地區、縣(市)政府應成立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縣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協調本行政區域內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發生特別、重大、較大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接受國家、省、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應對工作。

發生跨行政區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由市政府組織指揮應對工作。

2.3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由市、縣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指定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製,組織製定並實施現場應急救援方案。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4電力企業

市內各電力企業(包括發電企業、國網電網企業、增量配電網企業等,下同)建立健全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各級政府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電網調度工作按照《電網調度管理條例》及相關規程執行。

2.5專家組

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需要成立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專家組,成員由相關領域相關專家組成,對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技術谘詢和建議。

3  風險分析和監測預警

3.1風險分析

3.1.1風險源分析

可能導致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的風險主要包括:

(1)全市供電麵積約1.7萬平方公裏,受地形地質構造複雜和亞熱帶季風性濕潤氣候的影響,杭州區域內台風、暴雨、冰雹、雷暴、龍卷風、大雪、大霧、凍雨、山火等自然災害頻繁發生,可能造成電網輸變電設備大範圍損毀,從而導致電網大麵積停電。

(2)杭州電網特高壓交直流互聯運行、且單一通道的外來電比重大,市內電源與負荷的分布匹配不盡合理,網架結構複雜、運行安全控製難度大,若發生多條直流線路同時閉鎖、或交直流線路連鎖等嚴重故障,可能導致大麵積停電。

(3)高空飄物、野蠻施工、吊車碰線、偷盜電力設施設備、非法侵入、火災爆炸、恐怖襲擊等外力破壞引發的電網設施設備損毀,有可能導致大麵積停電。

(4)浙江電網因省內裝機停機、省外來電減少、燃料供應不足等各種原因造成的發電企業發電能力大規模減少等原因,可能導致杭州市大麵積停電。

(5)重要發、輸、變電設施設備故障可能引發造成重大以上事故,導致大麵積停電。

(6)杭州地區局部區域網架結構薄弱,在高峰負荷時仍存在個別主變和部分線路斷麵輸送潮流超穩定限額等,安全控製難度較大。

3.1.2社會風險分析

大麵積停電事件可能導致交通、通信癱瘓,水、氣、煤、油等供應中斷,嚴重影響經濟建設、人民生活,甚至對社會安定、國家安全造成極大威脅,極易引發次生災害。

3.2監測

市內電力企業要結合實際,加強對重要電力設施設備運行等運行情況的監測,建立與能源、氣象、水利、林業、地震、公安、交通運輸、自然資源、經信、應急消防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機製,及時分析各類情況對電力運行可能造成的影響,預估可能影響的範圍和程度。

3.3預警

3.3.1預警發布

各電網企業(國網電網企業、增量配電網企業等,下同)研判可能造成大麵積停電事件時,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發改部門和浙江能源監管辦,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並視情通知重要電力用戶。當地發改部門應及時組織研判,必要時報請當地政府批準後通過預警信息發布係統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並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新聞媒體、網站、應急廣播、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等應建立快速發布綠色通道,確保在第一時間多途徑、多手段無償向社會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3.3.2預警行動

進入預警期後,事發地相關部門和單位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預警信息發布後,電力調度機構要優化調整電網運行方式,做好隔離故障區域準備,必要時可按規定提前采取措施,同時向上級調度機構報送相關信息,爭取上級調度機構支持。

(2)電力企業要加強設施設備運行巡查和運行監測,采取有效措施控製事態發展;組織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動員後備人員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準備,並做好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所需物資、裝備和設備等應急保障準備工作。

(3)重要電力用戶做好自備應急電源啟用準備。

(4)受影響區域地方政府啟動應急聯動機製,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做好維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氣供熱、商品供應、交通物流等方麵的應急準備;加強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3.3預警解除

根據事態發展,經研判不會再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4  信息報告

大麵積停電事件發生後,相關電力企業應立即向市發改委和浙江能源監管辦報告。

市發改委接到大麵積停電事件信息報告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後,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大麵積停電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

初判特別重大或重大的大麵積停電事件,市發改委應立即按程序向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和同級政府報告,並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市政府立即按程序向省政府報告。

初判為較大或一般的大麵積停電事件,事發地政府發改部門要按照規定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一級發改部門和同級政府報告,並通報同級相關其他部門和單位,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5  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根據大麵積停電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1)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大麵積停電事件或浙江電網發生特別重大、重大大麵積停電事件且對杭州電網有重大影響,應立即向省政府報告,並分別啟動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在其指導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由市政府報請省政府批準,成立省政府應急指揮部,或派出省政府工作組,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2)初判發生較大大麵積停電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市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應對工作。

(3)初判發生一般大麵積停電事件,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區、縣(市)政府負責指揮應對工作。市相關部門需密切跟蹤事態發展,指導督促地方有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視情協調有關方麵派出應急隊伍、調運應急物資和裝備、安排專家和技術人員等,為應對工作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指導做好輿情信息收集、分析和應對工作。

(4)發生跨區縣(市)一般大麵積停電事件,必要時,也可成立市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組織指揮應對工作。

(5)對尚未達到一般大麵積停電事件標準,但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其他停電事件,事發地區、縣(市)政府可結合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

(6)應急響應啟動後,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5.2響應措施

5.2.1先期處置

大麵積停電事件發生後,應急響應啟動前,各級電力調度機構要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離故障點,控製事故範圍進一步擴大,盡可能保持電力主網安全和運行電網正常供電。重要電力用戶要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製事件發展態勢,減少損失。

5.2.2應急響應

市、縣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組織各單位成員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指揮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啟動相應應急程序,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

5.2.3搶修電網並恢複運行

各級電力調度機構合理安排電網運行方式,控製停電範圍;盡快恢複重要輸變配電設備、電力主幹網架運行;在條件具備時,優先恢複重要電力用戶和重點地區的電力供應。

供電企業迅速組織力量搶修受損電網設備設施,根據應急指揮機構要求,向重要電力用戶及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應急電力支援。

5.2.4防範次生衍生事故

重要電力用戶按照有關技術要求迅速啟動自備應急電源,加強重大危險源、重要目標、重大關鍵基礎設施隱患排查與監測預警,及時采取防範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5.2.5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政府相關部門和水、氣、油、熱供應等企業采取應急供應措施,組織生活必需品的應急生產、調配和運輸,保障停電期間居民基本生活。衛生部門要保證停電期間醫療救護和門診治療。

5.2.6維護社會穩定

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加強涉及公共安全的重點單位安全保衛工作,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停電區域內繁華街區、大型居民區、大型商場、學校、醫院、金融機構、機場、城市軌道交通設施、車站、碼頭及其他重要生產經營場所等重點地區、重點部位、人員密集場所的治安巡邏,及時疏散人員,解救被困人員,防範治安事件。加強交通疏導,維護道路交通秩序。盡快恢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嚴厲打擊造謠惑眾、哄抬物價等各種違法行為。

5.2.7信息發布

停電情況及事故處置等信息,由各級應急指揮部審核和發布。

有關新聞稿須經縣級以上應急指揮部核實後,按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對市內有重大影響的大麵積停電事件的發展趨勢、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消息,由市應急指揮部或市政府審核後,按重大突發事件報道管理規定進行報道。

5.2.8新聞宣傳

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客觀統一的原則,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主動向社會發布停電相關信息和應對工作情況,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熱點,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5.2.9事態評估

及時組織對大麵積停電事件影響範圍、影響程度、發展趨勢及恢複進度進行評估,為進一步做好應對工作提供依據。

5.3響應終止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時,由啟動響應的政府終止應急響應:

1.電網主幹網架基本恢複正常,電網運行參數保持在穩定限額之內;

2.減供負荷恢複80%以上,受停電影響的重點地區負荷恢複90%以上;

3.造成大麵積停電事件的隱患基本消除;

4.無其他對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正常電力供應存在重大影響或嚴重威脅的事件。

6  後期處置

6.1處置評估

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後,根據事件分類,各級發改部門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工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處置評估報告。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

6.2事件調查

大麵積停電事件發生後,縣級以上發改部門根據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影響範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範、整改措施和處理處置建議,形成調查報告,報上級發改部門和本級政府。各相關區、縣(市)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配合調查組的工作。

6.3善後處置

事發地政府要及時組織製訂善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對在大麵積停電事件處置中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的人力、物資、財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助或補償。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盡快消除大麵積停電事件的影響。

6.4恢複重建

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後,需對電網網架結構和設備設施進行修複或重建的,由事發地政府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編製恢複重建規劃。相關電力企業和受影響區域地方政府應當根據規劃做好受損電力係統恢複重建工作。

6.5改進措施

6.5.1大麵積停電事件發生後,供電企業要及時組織生產、運行、科研等部門聯合攻關,研究事件發生機理,分析事件發展過程,吸取事件教訓,提出具體措施,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6.5.2 事發地政府、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社會應急救援經驗和教訓,完善和改進社會停電應急救援、事件搶險與緊急處置體係。

7  保障措施

7.1隊伍保障

電力企業應建立健全電力搶修應急專業隊伍,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和應急搶修技能方麵的人員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加強社會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組織動員醫療、衛生、環境等專業應急隊伍和誌願者參與大麵積停電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災害處置工作。動員軍隊、武警部隊、公安消防等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

7.2裝備物資保障

市內電力企業應儲備必要的專業應急裝備及物資,建立和完善相應保障體係。市級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要加強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需要。鼓勵支持社會化儲備。

7.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係,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緊急運輸保障體係,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要加強交通應急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按照全麵推進公務用車製度改革有關規定,有關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車輛,保障應急救援需要。

7.4技術保障

各電力企業要加強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製定電力應急技術標準,加強電網、電廠安全應急信息化平台建設。有關部門要為電力日常監測預警及電力應急搶險提供必要的氣象、地質、水文等服務。有關單位要分析和研究大麵積停電事件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和損失,增加技術投入,建立和完善應急技術保障體係。

7.5應急電源保障

提高電力係統快速恢複能力,加強電網“黑啟動”能力建設。市級有關部門和電力企業應充分考慮電源規劃布局,保障各區域“黑啟動”電源。電力企業應配備適量的應急發電裝備,必要時提供應急電源支援。重要電力用戶應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要求配置應急電源,並加強維護和管理,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投入運行。

7.6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相關電力企業應按照有關規定,對大麵積停電事件處置及演練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8  附則

8.1預案管理

本預案實施後,市級有關部門、電力企業、重要電力用戶應定期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要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宣傳緊急情況下如何采取正確措施進行處置,不斷增強公眾的自我保護意識。

各區、縣(市)政府結合實際製定或修訂本行政區域內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預案。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發改委負責解釋。

9.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1

杭州市大麵積停電事件分級標準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大麵積停電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等級。

一、特別重大大麵積停電事件

(一)浙江電網:減供負荷30%以上,且對杭州電網有特別重大影響。

(二)杭州電網:減供負荷60%以上, 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二、重大大麵積停電事件

(一)浙江電網:減供負荷13%以上30%以下,且對杭州電網有重大影響。

(二)杭州電網: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三、較大大麵積停電事件

(一)浙江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13%以下,且對杭州電網有較大影響。

(二)杭州電網:減供負荷20%以上40%以下,或30%以上5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三)縣級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四)發電廠或者220千伏以上變電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廠(站)對外停電,導致周邊電壓監視控製點電壓低於調度機構規定的電壓曲線值20%並且持續時間30分鍾以上,或者導致周邊電壓監視控製點電壓低於調度機構規定的電壓曲線值10%並且持續時間1小時以上。

四、一般大麵積停電事件

(一)浙江電網:減供負荷5%以上10%以下, 且對杭州電網有影響。

(二)杭州電網:減供負荷10%以上20%以下,或15%以上3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

(三)縣級電網:負荷150兆瓦以上的減供負荷40%以上60%以下,或50%以上70%以下供電用戶停電;負荷150兆瓦以下的減供負荷40%以上,或50%以上供電用戶停電。

(四)發電廠或者220千伏以上變電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廠(站)對外停電,導致周邊電壓監視控製點電壓低於調度機構規定的電壓曲線值5%以上10%以下並且持續時間2小時以上。

上述分級標準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附2

杭州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1 指揮部及職責

1.1指揮部

市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指揮部具體組成如下:

總指揮:市政府分管領導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及市發改委、市應急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主要負責人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林水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市人防辦、市氣象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杭州警備區、武警杭州支隊、市消防救援支隊、國網杭州供電公司、市城投集團、杭州鐵路辦事處等。

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可增加有關地方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和相關供電企業。

1.2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統一領導和指揮我市行政區域內大麵積停電事件應對工作。

(2)負責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開展應急聯動,解決應急處置與應急救援重大問題。

(3)下達應急指令,適時啟動應急響應和應急終止命令。

(4)及時向省大麵積停電應急指揮部報告相關情況,視情況提出協調支援請求。

(5)督促製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

(6)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評估與總結。

2 工作組及職責

2.1綜合協調組

由市發改委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市公安局、市應急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事故所在地政府等。

主要職責:協調組織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向各個工作組傳達事故處置進展情況,根據事故情況及時調撥應急發電車及調運應急物資,負責電力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信息收集、彙總、上報、續報工作,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2.2電力恢複組

由國網杭州供電公司牽頭,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林水局、市氣象局、杭州警備區、武警杭州支隊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單位。

主要職責:組織進行技術研判,開展事態分析;組織電力搶修恢複工作,盡快恢複受影響區域供電;負責重要電力用戶、重點區域的臨時供電保障;負責組織跨區域的電力應急搶修恢複協調工作;負責提供停電區域地圖和地理信息數據;協調公安、武警有關力量參與應對。

2.3新聞宣傳組

由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牽頭,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文廣新聞出版局、國網杭州供電公司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單位。

主要職責:組織開展事件進展、應急工作情況等權威信息發布,加強新聞宣傳報道;收集分析國內外輿情和社會公眾信息,加強媒體、電信和互聯網管理,正確引導輿論;及時澄清不實信息,回應社會關切。

2.4綜合保障組

由市發改委牽頭,市經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建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文廣旅遊局、市無線電管理局、杭州鐵路辦事處、國網杭州供電公司等參加,視情增加其他供電企業。

主要職責:對大麵積停電事件受災情況進行核實,指導恢複電力搶修方案,落實電力搶修人員、資金和物資;組織做好應急救援裝備物資及生產生活物資的緊急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工作;及時組織調運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眾基本生活和市場供應;維護供水、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設施正常運行;維護鐵路、道路、水路、民航等基本交通運行;組織開展事件處置評估。

2.5社會穩定組

由市公安局牽頭,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市委網信辦、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生健康委、杭州警備區、武警杭州支隊等參加。

主要職責: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製造社會恐慌,以及趁機盜竊、搶劫、哄搶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和價格基本穩定;穩定工業經濟運行;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單位的警戒;做好有關社會治安矛盾糾紛化解等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3 成員單位及職責

1.市委宣傳部(市新聞辦):牽頭新聞宣傳組工作。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和報道工作,提示相關注意事項和安保措施;加強輿情收集分析,及時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穩定公眾情緒。

2.市委網信辦:負責做好涉杭大麵積停電網上輿情監測和研判,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網上輿情引導工作。

3.市發改委:牽頭綜合協調組、綜合保障組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和電力企業開展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與應急救援工作;負責電網恢複所需的建設項目計劃安排和銜接工作;做好緊急狀態下的電力保障和有序用電工作。對大麵積停電區域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開展監測預警,及時提請市政府或會同有關部門處置價格異常波動,維護市場價格正常秩序。

4.市經信局:配合有關部門協調做好工業應急物資的生產、征購及穩定工業經濟運行。

5.市教育局:指導事故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做好中小學校、幼兒園停止上課、集會等群體性活動。

6.市公安局:牽頭社會穩定組工作。負責保障關係國計民生、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單位、要害部位和突發事件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治安管理工作;負責組織維護事故所在地社會治安、交通秩序。

7.市民政局:對符合條件的受事件影響群眾實施基本生活救助,配合做好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8.市財政局:負責協調有關應急救災資金,對大麵積停電事件處置工作按規定提供應由市本級承擔的必要資金保障。

9.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負責電網恢複正常運行所需的臨時建設項目用地安排;負責提供事發地測繪地理信息數據、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

10.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做好大麵積停電事件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並協助提出控製、消除環境汙染的應急處置建議,按照規定開展環境影響和損害評估。

11.市建委:負責配合應急管理部門做好大麵積停電引發的建築工程事件的應急救援,並指導建築工地做好突發停電應急預案。

12.市交通運輸局:協助配合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等運輸保障。

13.市林水局:負責提供水旱災害的災情、險情等有關信息;必要時,組織小型水電站提供應急電源。依法對電力線路保護區內種植危及電力設施安全植物的行為進行監管,負責指導事故區域內樹木處置工作。

14.市農業局:負責組織、協調大麵積停電事件所在地漁業船舶、農機等災害信息收集和應急救援。

15.市商務局:負責重要生活必需品調運,協調海關、質監等有關單位做好商品進口及口岸檢驗、檢疫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的收儲、日常管理和調撥職責。

16.市文廣旅遊局:負責大麵積停電事件的應急公益宣傳及應急廣播。負責組織做好旅遊景區、旅遊飯店等場所經營活動秩序維護工作,協調大麵積停電事件中旅遊景區等事故的應急救援。

17.市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應急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負責協調停電地區醫院自保電應急啟動並采取臨時應急措施。

18.市應急管理局:接收、報告突發事件信息;做好突發事件有關應急處置協調工作;檢查、指導應急預案工作落實;指導相關應急指揮平台建設;負責協調有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及調查工作。

19.市市場監管局:負責監控大麵積停電區域物價,及時處置突發價格異動事件,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參與事發地特種設備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

20.市城管局:負責確保城市照明設施功能完善,大麵積停電狀態下盡快協調恢複重點路段的路燈照明,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21.市人防辦:利用人防資源參與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救援工作,協助做好人員疏散工作。

22.市氣象局:負責天氣監測、預報、預測,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協助做好因氣象災害引發的事故災害調查、評估等工作。

23.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的無線電頻率資源保障和相關無線電幹擾查處工作。

24.杭州警備區:負責組織預備役部隊、民兵並協調駐杭部隊參加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

25.武警杭州支隊:負責組織所屬武警部隊參加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社會秩序。

26.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消防救助、控製和消除火災險情等專業工作。

27.國網杭州供電公司:牽頭電力恢複組工作;負責搶修受損電網設施設備,盡快恢複受影響區域供電;向重要用戶和重要設施提供必要的電力支援;負責組織跨區域的電網應急搶修恢複協調工作;組織事故所在地供電企業為居民基本的通信、應急照明、急救醫療等提供應急充電設施;及時報告電網大麵積停電有關情況。

28.市城投集團:負責下屬單位突發大麵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做好集團管理的自來水、天然氣供應等設施的運行維護,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提供保障。

29.杭州鐵路辦事處:協調鐵路單位啟動大麵積停電應急預案,保障發電燃料、搶險救援物資、必要生活資料等的鐵路運輸高效運轉。

30.發電企業:負責本單位在應急情況下的生產調度和應急處置,完善“保廠用電”措施,確保機組的啟動能力和運行安全。發生大麵積停電事件後,做好應急物資供應,及時恢複機組並網運行和調整出力,為地區電網恢複供電與穩定運行提供保障。必要時,協助其他電力企業做好大麵積停電事件應急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