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002489444/2023-00165
發布機構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文號
發布日期
2023-08-15
公園220千伏輸變電工程準予行政許可(項目核準)決定書批複內容變更
發布日期: 2023-08-15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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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準予變更行政許可(項目核準)決定書
杭發改投資核變〔2023〕1號
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杭州供電公司:
本機關於2023年8月3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企業投資(含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基本建設)申請,《國網杭州供電公司關於申請公園220千伏輸變電工程準予行政許可(項目核準)決定書批複內容變更的函》(杭電函〔2023〕31號)及相關附件材料收悉。經審查,你單位的申請符合《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第十一條之規定,本行政機關決定準予變更,主要內容如下:
項目選址及用地變更為:該項目所址位於上城區凱旋單元內,總用地麵積約4044平方米,具體以修改後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用字第330100202000375號)為準,線路位於上城區、拱墅區,沿環城東路、貼沙河等敷設。
其餘內容不變,仍按杭發改投資核準〔2021〕14號文執行。本核準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單位應當在有效期滿前的30個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請延期,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