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444/2024-15991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公開日期:

2024-10-21

發布單位: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題分類:

其他-

浮山220千伏變電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發布時間: 2024-10-21 10:11:06

來源: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準予行政許可(項目核準)決定書

杭發改投資核準〔2024〕4號

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杭州供電公司:

本機關於2024年10月15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企業投資(含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基本建設)申請,《國網杭州供電公司關於申請核準浮山220千伏變電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的函》(杭電函〔2024〕38號)及相關附件材料收悉。經審查,你公司的申請符合《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十條之規定,本行政機關決定,準予你公司的企業投資(含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基本建設)申請,主要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浮山220千伏變電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二、建設單位: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杭州供電公司。

三、項目選址及用地:該項目位於西湖區之江度假區等單元,電纜線路沿楓樺西路等敷設,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

四、建設內容及規模:建設110千伏送出線路7回,采用電纜敷設方式,總路徑長度約7.1公裏,其中新建段約0.7公裏,其餘均利用已建或在建的電力管溝。

1回為將110千伏上泗-周浦1回線路改接至浮山變,形成110千伏浮山-周浦1回線路;1回為將110千伏上泗-雲棲(T袁浦、象山)1回線路T借點解開並改接,形成110千伏上泗-象山、浮山-袁浦各1回線路;1回為將110千伏上泗-江涵1回線路π入浮山變,形成110千伏上泗-浮山、浮山-江涵各1回線路;1回為將上述形成的110千伏上泗-浮山線路上泗變側改T接至110千伏上泗-雙浦線路,形成110千伏浮山-上泗(T雙浦)1回線路;3回為將110千伏上泗-龍塢、110千伏雲棲-象山、110千伏雲棲-珊瑚各1回線路改接至浮山變,形成110千伏浮山-龍塢、110千伏浮山-象山、110千伏浮山-珊瑚各1回線路。

五、環保及其他: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製度,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妥善處理好項目建設與外部環境的關係,有效預防和化解可能產生的社會風險。

六、招標投標:本項目勘察、設計、監理、施工、主要設備材料等實行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采用委托招標。

七、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估算總投資為10396萬元,資金由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本核準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單位應當在有效期滿前的30個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請延期,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接文後,請按基建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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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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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浮山220千伏變電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發布日期: 2024-10-21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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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予行政許可(項目核準)決定書

杭發改投資核準〔2024〕4號

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杭州供電公司:

本機關於2024年10月15日受理你公司提出的企業投資(含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基本建設)申請,《國網杭州供電公司關於申請核準浮山220千伏變電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的函》(杭電函〔2024〕38號)及相關附件材料收悉。經審查,你公司的申請符合《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第九條、第十條之規定,本行政機關決定,準予你公司的企業投資(含外商投資)項目核準(基本建設)申請,主要內容如下:

一、項目名稱:浮山220千伏變電站110千伏送出工程。

二、建設單位:國網浙江省電力有限公司杭州供電公司。

三、項目選址及用地:該項目位於西湖區之江度假區等單元,電纜線路沿楓樺西路等敷設,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

四、建設內容及規模:建設110千伏送出線路7回,采用電纜敷設方式,總路徑長度約7.1公裏,其中新建段約0.7公裏,其餘均利用已建或在建的電力管溝。

1回為將110千伏上泗-周浦1回線路改接至浮山變,形成110千伏浮山-周浦1回線路;1回為將110千伏上泗-雲棲(T袁浦、象山)1回線路T借點解開並改接,形成110千伏上泗-象山、浮山-袁浦各1回線路;1回為將110千伏上泗-江涵1回線路π入浮山變,形成110千伏上泗-浮山、浮山-江涵各1回線路;1回為將上述形成的110千伏上泗-浮山線路上泗變側改T接至110千伏上泗-雙浦線路,形成110千伏浮山-上泗(T雙浦)1回線路;3回為將110千伏上泗-龍塢、110千伏雲棲-象山、110千伏雲棲-珊瑚各1回線路改接至浮山變,形成110千伏浮山-龍塢、110千伏浮山-象山、110千伏浮山-珊瑚各1回線路。

五、環保及其他: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製度,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妥善處理好項目建設與外部環境的關係,有效預防和化解可能產生的社會風險。

六、招標投標:本項目勘察、設計、監理、施工、主要設備材料等實行公開招標,招標組織形式采用委托招標。

七、總投資及資金來源:項目估算總投資為10396萬元,資金由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本核準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項目單位應當在有效期滿前的30個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請延期,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申請延期的,本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接文後,請按基建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