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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索引號
002489444/2024-15931
發布機構
市發改委
文號
發布日期
2024-07-25
《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4年版)》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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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部署要求,市發改委牽頭出台了《杭州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4年版)》(以下簡稱《杭州標準》),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文件修訂的背景依據
2022年7月,按照國家、省統一部署,杭州市發改委牽頭製定了首個《杭州標準》,有力推動了全市基本公共服務體係建設,使群眾在公共服務方麵的獲得感、幸福感不斷提升,根據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通報的全國120個城市公共服務質量監測結果,杭州市總體滿意度居第一位。2023年7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與之對應,2024年1月,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編製印發《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3年版)》(以下簡稱《浙江標準》),並要求各地市對照省級標準,結合本地實際完成本市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的修訂工作。
二、文件的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本次修訂基於2022年版《杭州標準》,在全麵對標新出台《浙江標準》的基礎上,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確保各項標準不低於省標、盡可能優於省標。總體來看,經修訂後的2024年版《杭州標準》共包含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軍有所撫、文有所化、體有所健、事有所便11個基本公共服務領域,具體包括26個類別126個項目。
三、文件的適用對象
文件適用於杭州市城鄉居民。
四、有關注意事項
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界定了民生兜底保障的範圍和程度,明確了各項基本公共服務事項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支出責任、牽頭負責單位。
五、關鍵詞解釋
基本公共服務是指建立在一定社會共識基礎上,由政府主導提供的,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階段相適應,旨在保障全體公民生存和發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務。其核心是保障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努力做到應保盡保和均等享有。
六、新舊政策差異
與舊版《杭州標準》相比,新增項目5個,包括幼有所育中的增補葉酸預防神經管缺陷服務;老有所養中的村(社區)居家照料服務、探訪服務、老年健康與醫養結合服務;文有所化領域中的數字文化服務。完善或規範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方麵相關表述的項目71個,主要涉及生育保險、義務教育免費提供教科書、就業服務和管理、健康教育與素養促進等方麵。
與新版《浙江標準》相比,從服務事項數量來看,在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弱有所扶、文有所化、事有所便7個領域,增加了杭州特色項目23個,比如,在“學有所教”中增加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義務教育補助、義務教育免住宿費服務項目;在“病有所醫”中增加中醫藥健康管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項目。從服務標準來看,《杭州標準》高於省標的共有16個項目,主要集中在群眾關切度高的教育、住房等領域,比如,我市根據國家最新政策提升了義務教育學生生活補助標準,寄宿和非寄宿學生每生每年比《浙江標準》分別高250元和125元;公共租賃住房服務對象增加“新就業大學畢業生和創業人員”。
七、關於文件解讀
解讀機關: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解讀人及聯係電話: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顏雙九,8525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