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處(審計處、行政審批處)
來源:市教育局 發布日期:2020-11-20 10:51:42 瀏覽次數:
部門名稱 | 法規處(審計處、行政審批處) | 負責人 | 潘長青 |
聯係電話 | 0571-89583560 | ||
主要職責 | |||
組織起草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地方性標準。承擔重大決策和規範性文件等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指導全市教育係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及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相關工作。協調教育信用建設工作。承擔教育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承擔集中行政審批事項的審批以及行政審批製度改革相關工作。對直屬學校(單位)實施內部審計和經濟責任審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