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的通知
杭教辦法規〔2021〕153號
各區、縣(市)教育局(社發局),各直屬學校(單位),機關各處室:
現將《杭州市教育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1年8月3日
杭州市教育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
2021年杭州市教育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篤學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全麵落實全國、省市教育大會精神,認真落實《法治杭州建設規劃(2021—2025年)》《杭州市2021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深化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為高水平建設“美好教育”、加快教育現代化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
一、健全依法行政體係,提高教育治理水平
1. 文明規範開展行政執法。貫徹實施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三項製度”。落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公示要求,完善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健全教育行政執法體製機製,落實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任務,完成教育執法事項劃轉工作要求,健全執法聯動機製及執法銜接機製。積極推進“互聯網+監管”,強化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台應用,構建“事前管標準、事中管檢查、事後管處罰、信用管終身”的新型監管機製。落實“雙減”工作要求,全麵開展校外培訓機構辦學情況檢查,集中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廣告治理。全麵完成我市義務教育階段營利性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轉登工作。加大對各類教育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組織力量重點開展對無證辦學(園)、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等的專項執法檢查,切實保障群眾合法權益。〔責任機構:基教處、職成教處、高教處、人事處、德體處、法規處,各區、縣(市)教育部門〕
2.加大行政執法監督力度。邀請行政執法監督員廣泛參與教育管理、執法、檢查、評查等教育行政行為,充分發揮特邀行政執法監督員在推進教育行政執法、教育法治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加強教育行政部門內部層級監督和審計監督,加大行政執法重點領域專項監督、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和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檢查的力度。自覺接受人大法律監督、政協民主監督、監察監督、司法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複議監督。〔責任機構:法規處、辦公室、宣傳處、督導處等,各區、縣(市)教育部門〕
3.做好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落實“以案治本”工作要求,強化個案的辦案總結和指引,加強對教育行政領域糾紛的研判指導。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要求,提高出庭應訴質效。規範行政複議申請權告知內容,進一步發揮行政複議製度在化解行政爭議、建設法治政府、促進市域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作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加強涉教類社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爭議化解機製,加強教育行政部門與司法行政部門、人民法院的溝通互動。〔責任機構:法規處、辦公室、校安處、人事處、基教處、職成教處,各區、縣(市)教育部門〕
4.強化教育政務誠信體係建設。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開展失信約束措施清理規範工作的通知》要求,修訂《杭州市教育局教育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製度》。配合“雙減”重點工作,加大對校外培訓機構的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力度。深化教育信用建設,以教育評優評先、行政許可為重點,推動在行政管理中嵌入信用核查。在教師資格認定、民辦學校審批等工作中全麵落實告知承諾製度。規範開展教育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應用,確保用信依法合規,及時高效。專題開展青少年誠信教育,結合“社會信用體係建設示範區評審”、“誠信建設萬裏行”活動,在中小學開展“誠信教育”主題實踐活動。〔責任機構:法規處、辦公室、基教處、德體處、人事處等,市教育發展服務中心,各區、縣(市)教育部門〕。
二、提高行政決策水平,推動法治政府建設
5.確保重大行政決策科學規範。全麵推行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增強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意識、風險意識、責任意識,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落實《中共浙江省教育廳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完善全省教育係統重大決策社會風險評估機製的意見》工作要求,在學校管理體製改革和布局調整、招生考試政策、學區劃分調整、學校新建或改建等與師生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重大教育改革政策或工程領域嚴格落實風險評估製度。加強重大行政決策檔案管理製度,實現全流程記錄和歸檔留痕。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後評估製度,為行政決策執行和調整提供重要依據。〔責任機構:秘書處、法規處、辦公室,各區、縣(市)教育部門〕
6.強化行政行為合法性審查。加強行政機關合同簽訂和履行監管,提升行政機關合同管理的法治化程度。嚴格落實機關合同先審查後簽約製度,實行機關合同檔案管理製度,預防和減少合同糾紛。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確保行政規範性文件的製定依法合規。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情況及時開展教育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嚴格實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製審核製度,在行政處罰、行政許可等重點領域不斷加大法製審核力度,確保重大行政行為規範文明。加強法律顧問、公職律師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教育依法行政的有效作用。〔責任機構:法規處,各區、縣(市)教育部門〕
7.加大教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力度。不斷健全政府信息發布機製、政府信息公開審查機製,結合教育年度工作重點,完善主動公開目錄,落實信息公開欄目責任主體,各欄目信息實施動態更新調整。依法辦理依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保障行政相對人知情權。實施全市年度教育經費統計公告製度,進一步做好教育監管信息公開,加大全市教育督導評估監測報告發布力度。加大杭州市幼兒園、中小學招生政策宣傳力度,提高中小學(幼兒園)招生“最多跑一次”改革知曉度。〔責任機構:辦公室、宣傳處、法規處、計財處、督導處、基教處、職成教處、人事處,市教育發展服務中心,各區、縣(市)教育部門〕
三、服務保障重點工作,推動數字化政府建設
8. 服務保障教育領域數字化改革。對標省市數字化改革重大部署,著力推動教育治理數字化轉型迭代升級。完善杭州教育數據主題庫,升級城市大腦教育數字駕駛艙,重點推進“安心培訓”(二期)項目建設,完善入學預警、學區地圖應用場景。優化“杭州美好教育”資源平台建設,進一步提升“名師公開課”等優質在線教育資源建設和集成水平。建設杭州市中小學教師職業生涯全周期管理數據庫。突出“整體智治”導向,積極探索教育政務服務模式創新,全麵優化“一件事”集成服務辦事體驗,切實做到“好辦、易辦”。適應政府數字化轉型迭代升級需求,將教育領域辦事事項綜合集成到“學在浙江”場景,打造“一站式”網上教育超市,縮短訪問路徑,優化辦理流程,提升群眾辦事體驗感。加強信息技術與學科融合研究,培育智慧教育標杆學校,指導相關地區和學校積極推進國家級信息化教學實驗區建設和省級智慧教育綜合試點工作。〔責任機構:法規處、辦公室、人事處、基教處、高教處、職成教處,市教育發展服務中心,各區、縣(市)教育部門〕
四、強化法治宣傳教育,提升教育法治素養
9. 加強法治教育宣傳。認真落實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製度,領導班子集體年度學法不少於4次。深入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各校黨委(黨總支、黨支部)理論學習中心組要把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學習重點內容,用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生讀本》,引導學生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持續深入學習宣傳憲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參加第六屆全省學生“學憲法講憲法”、杭州市中小學生憲法主題藝術評展等活動。加強法治課一線教師培訓,濃厚法治課教研氛圍,著力提升法治課質量,推進青少年“精準普法”。鼓勵學校積極采取知識競賽、演講比賽、模擬法庭、法治社團、法治夏令營等方式優化法治教育宣傳,進一步增強青少年普法的針對性、趣味性、互動性。〔責任機構:法規處、德體處、校安處、宣傳處、人事處、組織處,各區、縣(市)教育部門〕
五、加強工作組織領導,大力推進工作開展
10.加強工作組織領導。認真落實主要負責人牽頭抓總的依法行政領導工作機製,將依法行政作為基礎性、全麵性工作,堅持主要負責人親自抓、負總責。各區、縣(市)教育局(教衛局、社發局)要製定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計劃,明確工作任務、具體措施、完成時限和責任主體。機關各處室、直屬學校(單位)要嚴格依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完成各項工作任務。〔責任機構:法規處、辦公室、組織處等,各區、縣(市)教育部門〕
11.加強法治隊伍建設。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實施意見》(杭政函〔2015〕82號)的要求,市和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教育係統法治機構建設,配強人員力量,落實專職人員負責教育法治工作,確保執法人員培訓率和持證上崗率符合工作要求,努力提高新形勢下教育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責任機構:法規處、組織處,各區、縣(市)教育部門〕
12.強化工作督查考核。依據《浙江省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標準》和市政府有關規定,適時組織對各區、縣(市)教育局(教衛局、社發局)和直屬學校進行依法行政工作評查交流。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本工作要點和2021年度全省教育工作業績考核指標要求,確保年度依法治教工作計劃按期完成,並於12月底向市教育局上報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總結(含各類統計報表)。〔責任機構:法規處、督導處、辦公室,各區、縣(市)教育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