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公辦中小學校章程參考樣本(2021版)》《公辦幼兒園章程參考樣本(2021版)》的通知
杭教辦法規〔2021〕48號
各區、縣(市)教育局(教衛局、社發局),直屬學校(單位),市教育法學會會員: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事業單位改革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中辦發〔2020〕13號)關於“完善章程管理,健全治理機製”的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推進事業單位章程製定工作的通知》的部署,為順應中小學校領導體製改革和縱深推進“清廉學校”建設要求,確保全市公辦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章程製定(修訂)、備案工作,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教育法學會成立工作專班,對2012年發布的《公辦中小學校章程參考樣本》《公辦幼兒園章程參考樣本》進行了修訂。現將經修訂的《公辦中小學校章程參考樣本(2021年版)》《公辦幼兒園章程參考樣本(2021版)》印發全市公辦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幼兒園,供各校在製(修)訂本校章程時學習參考借鑒。
各地各校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認識學校章程在推進教育治理現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強係統觀念、法治思維、強基導向,嚴格按照同級機構編製部門的統一部署,高質量抓好學校章程製訂(修訂)、備案工作,在此基礎上與時俱進開展對校紀校規、班紀班規的立、改、廢,深入推進學校治理現代化,為高水平建設“美好教育”夯實學校法治建設基石。
杭州市教育局辦公室 杭州市教育法學會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