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類高中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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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2021-06-09 14:37:04  瀏覽次數:

杭政辦發電〔2021〕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做好2021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類高中招生考試(以下統稱“兩考”)工作,根據全國、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招生考試工作的政治責任感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開啟之年和“十四五”開局之年,全市將有5.3萬名考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試(以下簡稱高考);有7.7萬名考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兩考”工作關係國家發展大計,關係萬千學生前途命運,關係社會和諧穩定。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兩考”工作的重要性,準確把握“兩考”工作麵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挑戰,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意識,強化政治責任,全力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確保今年“兩考”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周密組織,紮實推動招生考試工作舉措落到實處

今年高考(含選考)時間為6月7日—10日(星期一至星期四),中考時間為6月19日—20日(星期六至星期日),學考時間為7月3日—5日(星期六至星期一),2022年1月的學考選考具體時間和考點安排另行通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準確把握國家和省有關會議、文件精神,細化考試組織方案,精心安排各項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重大問題報告、招生考試督查、違紀舞弊通報等各類製度;要細化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公安、保密、衛生健康、生態環境、城管、市場監管、無線電管理、聯通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在“兩考”期間要派員到市教育考試院聯合值班,其他有關部門在“兩考”期間也要安排專人值班,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三、落實責任,確保招生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萬無一失

安全保密是招生考試工作的紅線、底線、生命線。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和全省統一部署及考務管理規範化要求,做好全程管理,特別要緊盯關鍵環節和領域,消除隱患,確保不留盲點和死角,堅決維護教育考試的權威性和公平公正性;要組織專門力量,在考前對試卷保密室、涉考場所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不失密、不泄密;要嚴格涉考保密工作人員的選派和培訓,完善應急措施,落實問責製度,對失職瀆職等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加強引導,積極營造誠信考試氛圍和良好考試環境

“兩考”是體現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的民生工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始終堅持最高標準、最嚴舉措,不斷優化服務,提供全程指導,及時回應社會和考生的關切。要堅持以考生為本,在交通出行、噪音治理、衛生防疫、防暑降溫等方麵進一步加強綜合保障,創造良好考試環境。宣傳、教育等部門及新聞媒體要加強溝通,切實做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正麵宣傳報道和教育引導,使涉考工作人員和考生充分認識誠信考試的重要性、嚴肅性,消除僥幸心理,樹立誠信觀念,積極營造誠信為本的良好氛圍。

五、協同推進,合心合力做好招生考試各項保障工作

“兩考”的組織實施是一項係統工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全市一盤棋”思想,堅持和完善政府領導、教育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協作的工作機製,按照2021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類高中招生考試工作聯席會議的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共同做好“兩考”各項工作。

(一)教育部門。負責招生考試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層層落實考試管理工作責任製;會同保密、公安等部門,對各考區保密室、涉考場所進行全麵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加強考點建設、隊伍建設,做好涉考保密人員、巡視員的選聘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考點學校做好考試誠信教育,加強對法釋〔2019〕13號相關條款的學習宣傳,強化法紀警示教育;製定偶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宣傳部門。指導協調相關媒體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正麵宣傳國家教育考試政策;充分發揮網絡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根據法釋〔2019〕13號相關條款,加大對考風考紀及誠信考試的宣傳力度,嚴把涉考、涉招相關宣傳報道關,嚴禁炒作“兩考”狀元、“兩考”作文、試題難度、分配生分數等,為招生考試營造正麵、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網上輿情監測和研判,重點管理網上各類影響考試安全的信息;如發生招生考試突發事件,按有關政策和口徑,協助教育部門共同做好對外宣傳。

(三)公安部門。做好各區、縣(市)試卷保密室值守工作;協助做好“兩考”命題點、試卷掃描和閱卷點值守等相關保障工作;協助教育部門做好試卷押運工作,落實送卷車輛與“110”指揮中心的聯動機製,妥善處置試卷運送途中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確保試卷運送安全;負責考點學校周圍安全防範工作,加強考點學校周邊治安巡邏和治安檢查,製定並落實反恐防暴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虛擬領域管控,淨化網絡環境;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尤其是對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相關條款的,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四)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考點周邊交通疏導,維護考點周邊良好交通秩序,確保考試工作用車暢通行駛;做好考點學校附近臨時停車點增設和應急出租車停靠點設置等工作;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檢查考點周邊可疑人員車輛物品,及時發現、查處涉嫌利用無線電設備實施考試作弊等違法違規行為;製發試卷運送車輛特別通行證,保證考試期間各類涉考車輛順暢通行。

(五)保密部門。負責指導全市招生考試保密工作,依法加強保密監督管理;考前對各考區招考機構試卷保密室等硬件設施進行專項檢查、驗收,督促各項保密製度和措施落實,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落實整改;為區、縣(市)試卷運送車輛提供免檢證明;嚴格試卷印製、運送、交接、保管等重點環節保密管控,協助公安和無線電管理部門查處利用高科技手段竊取試卷內容的案件,做好對泄密和嚴重違規問題的技術核查、密級認定、責任認定和補救整改等工作,確保不發生考題泄露、考卷丟失被盜等事件;協助處置考試保密工作中其他徇私舞弊和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對有關涉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保密教育,加強保密提醒、提高保密意識、落實保密責任。

(六)生態環境部門。“兩考”前發布加強“兩考”期間環境噪音管理工作通告,加強對考點周邊噪音源和環境的監控整治,合理引導錯時施工,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告誡通知,限期整改;考試期間,加強對考點學校周邊的巡查,及時處置各類突發環境噪音事件,為考生創造良好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

(七)衛生健康部門。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下國家教育考試防疫組考工作方案和防疫指導意見;負責做好考試期間的衛生防疫和疾病防控工作,指導並協助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等預防工作的宣傳,加強對考前、考中的疫情研判,做好疫情防範工作,防止重大疫情發生;指導並協助考點學校做好體溫檢測、考場通風、空調使用管理、環境消毒、隔離考場配備等工作;在考點學校周邊醫院開設考生“綠色通道”,方便考生就診。

(八)城管部門。對考點學校周邊無證、占道經營的攤販及人行道停車等問題進行集中綜合治理;在考點學校附近臨時增設停車點,方便考生接送車輛停放;考試期間,灑水車不播放音樂;會同生態環境、城建等部門對環境和噪音等問題進行聯合執法。

(九)通信、無線電管理部門。及時跟蹤和掌握利用信息通信技術進行考試作弊的新情況、新動向,製定專項工作預案,充分發揮行業監管職能;防範和打擊利用信息通信網絡傳播涉考有害信息行為,清理整頓發布虛假有害及詐騙信息網站;對重點地區和考點開展專項電磁環境監測,發現可疑信號源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識別、壓製、阻斷、測向和定位;對非法設立電台或無線信號發射裝置未經審批擅自使用頻率的,依法予以查處,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涉案人員進行處理;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銷售作弊器材相關行為。

(十)電力部門。考前對考點學校外圍供電線路進行專項檢查,排除供電安全隱患;做好考點等涉考場所雙向供電設施建設,確保考試期間及中考試卷掃描、閱卷期間相關場所正常供電;製定電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各類電力突發事件(非雙向供電考點學校應安排應急供電車)。

(十一)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打擊銷售考試作弊器材”專項檢查行動,淨化考試環境;對學校食堂、商店以及周邊飯店、賓館等場所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指導並協助其做好消殺工作,確保考生和考務人員飲食安全,防止重大疫情、群體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發生。

(十二)文廣旅遊部門。依法做好廣播影視、報刊、網絡宣傳管理工作;做好文化娛樂場所噪音查處工作,為考生創造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

(十三)城建部門。依法監督城市建設項目工程實施,協調全市道路、河道、排水、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工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把建設工程施工對考試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十四)交通運輸部門。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考試期間內河航道禁鳴;倡導出租車企業為考生出行提供愛心服務。

(十五)信訪部門。做好各類涉考投訴受理工作,及時將有關投訴轉相關部門處理;對“兩考”期間采取的各種臨時性措施可能給市民帶來的不便,做好相關解釋工作,爭取市民群眾支持理解。

(十六)城投集團。考前對考點學校燃氣、自來水進行全麵檢查,確保考試期間正常供氣、供水;落實公交車在考點學校周邊改為人工報站事宜;做好位置較偏考點學校的公交運輸保障工作。

(十七)地鐵集團。合理安排地鐵施工,把對周邊考點學校和居民的噪音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兩考”期間地鐵正常運行,方便考生出行。

(十八)氣象部門。做好“兩考”期間的天氣預報,特別是極端天氣氣象預報工作,及時通報教育部門,並以適當方式告知廣大考生、家長。

(十九)消防部門。配合教育部門督查落實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對試卷保密室和考點學校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並排除消防安全隱患;製定並落實考試期間突發火災應急預案;考試期間,消防車輛盡可能隻亮警燈、不鳴警報。

(二十)空軍94973部隊。安排飛行訓練盡可能避開“兩考”時間;6月8日15:00—17:00的高考外語(含聽力)考試和6月20日13:30—15:10的中考英語(含聽力)考試期間,2022年1月(具體以國家規定時間為準)的高考(學考選考)外語(含聽力)考試期間,無特殊任務應停止飛行。

(二十一)杭州聯通公司。加強對標準化考點建設的技術支撐,考前派技術人員到當地指揮中心和各標準化考點學校檢查網上巡查係統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考試期間,派技術人員到指揮中心和各標準化考點學校值班,提供技術保障服務,確保網上巡查係統安全、正常運行。

(二十二)各區、縣(市)政府。加強本考區內“兩考”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工作責任製,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切實落實轄區內相關學校標準化考點建設、管理等屬地責任,全力做好各項服務保障工作;考前對轄區內考點考務、保密、安保、衛生等工作進行檢查,對學校做好考試各項組織工作、監考教師選派和培訓工作、考試期間試卷保密工作等進行督查,確保工作落實到崗、人員落實到位、責任落實到人;考試期間與公安、交警、電力、衛生健康等部門保持密切聯係,協助做好考點學校內外的安全保障、交通疏導、電力保障和衛生防疫等工作,確保考點周邊治安安全、交通順暢;安排巡視人員加強對考點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市、區縣(市)教育考試指揮中心,同時積極組織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門做好查處工作;確保本考區內“兩考”工作安全、平穩、有序進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5月26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21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類高中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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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杭州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2021-06-09 14:37  瀏覽次數:

杭政辦發電〔2021〕1號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為做好2021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類高中招生考試(以下統稱“兩考”)工作,根據全國、全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切實增強做好招生考試工作的政治責任感

今年是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是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開啟之年和“十四五”開局之年,全市將有5.3萬名考生參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考試(以下簡稱高考);有7.7萬名考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兩考”工作關係國家發展大計,關係萬千學生前途命運,關係社會和諧穩定。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兩考”工作的重要性,準確把握“兩考”工作麵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挑戰,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政治意識,強化政治責任,全力保障考試安全,維護考試公平,確保今年“兩考”工作平穩有序開展。

二、周密組織,紮實推動招生考試工作舉措落到實處

今年高考(含選考)時間為6月7日—10日(星期一至星期四),中考時間為6月19日—20日(星期六至星期日),學考時間為7月3日—5日(星期六至星期一),2022年1月的學考選考具體時間和考點安排另行通知。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準確把握國家和省有關會議、文件精神,細化考試組織方案,精心安排各項工作;要進一步完善內部管理、重大問題報告、招生考試督查、違紀舞弊通報等各類製度;要細化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公安、保密、衛生健康、生態環境、城管、市場監管、無線電管理、聯通公司等部門和單位在“兩考”期間要派員到市教育考試院聯合值班,其他有關部門在“兩考”期間也要安排專人值班,及時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三、落實責任,確保招生考試安全保密工作萬無一失

安全保密是招生考試工作的紅線、底線、生命線。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和全省統一部署及考務管理規範化要求,做好全程管理,特別要緊盯關鍵環節和領域,消除隱患,確保不留盲點和死角,堅決維護教育考試的權威性和公平公正性;要組織專門力量,在考前對試卷保密室、涉考場所進行重點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把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確保不失密、不泄密;要嚴格涉考保密工作人員的選派和培訓,完善應急措施,落實問責製度,對失職瀆職等行為,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四、加強引導,積極營造誠信考試氛圍和良好考試環境

“兩考”是體現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的民生工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始終堅持最高標準、最嚴舉措,不斷優化服務,提供全程指導,及時回應社會和考生的關切。要堅持以考生為本,在交通出行、噪音治理、衛生防疫、防暑降溫等方麵進一步加強綜合保障,創造良好考試環境。宣傳、教育等部門及新聞媒體要加強溝通,切實做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考試作弊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2019〕13號)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加強正麵宣傳報道和教育引導,使涉考工作人員和考生充分認識誠信考試的重要性、嚴肅性,消除僥幸心理,樹立誠信觀念,積極營造誠信為本的良好氛圍。

五、協同推進,合心合力做好招生考試各項保障工作

“兩考”的組織實施是一項係統工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牢固樹立“全市一盤棋”思想,堅持和完善政府領導、教育部門牽頭、相關部門協作的工作機製,按照2021年杭州市普通高校和各類高中招生考試工作聯席會議的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職,通力協作,共同做好“兩考”各項工作。

(一)教育部門。負責招生考試具體組織、實施和協調工作;層層落實考試管理工作責任製;會同保密、公安等部門,對各考區保密室、涉考場所進行全麵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加強考點建設、隊伍建設,做好涉考保密人員、巡視員的選聘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考點學校做好考試誠信教育,加強對法釋〔2019〕13號相關條款的學習宣傳,強化法紀警示教育;製定偶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宣傳部門。指導協調相關媒體堅持正確輿論導向,正麵宣傳國家教育考試政策;充分發揮網絡媒體的輿論監督作用,根據法釋〔2019〕13號相關條款,加大對考風考紀及誠信考試的宣傳力度,嚴把涉考、涉招相關宣傳報道關,嚴禁炒作“兩考”狀元、“兩考”作文、試題難度、分配生分數等,為招生考試營造正麵、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網上輿情監測和研判,重點管理網上各類影響考試安全的信息;如發生招生考試突發事件,按有關政策和口徑,協助教育部門共同做好對外宣傳。

(三)公安部門。做好各區、縣(市)試卷保密室值守工作;協助做好“兩考”命題點、試卷掃描和閱卷點值守等相關保障工作;協助教育部門做好試卷押運工作,落實送卷車輛與“110”指揮中心的聯動機製,妥善處置試卷運送途中可能發生的各種突發事件,確保試卷運送安全;負責考點學校周圍安全防範工作,加強考點學校周邊治安巡邏和治安檢查,製定並落實反恐防暴預案;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虛擬領域管控,淨化網絡環境;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尤其是對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相關條款的,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四)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考點周邊交通疏導,維護考點周邊良好交通秩序,確保考試工作用車暢通行駛;做好考點學校附近臨時停車點增設和應急出租車停靠點設置等工作;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檢查考點周邊可疑人員車輛物品,及時發現、查處涉嫌利用無線電設備實施考試作弊等違法違規行為;製發試卷運送車輛特別通行證,保證考試期間各類涉考車輛順暢通行。

(五)保密部門。負責指導全市招生考試保密工作,依法加強保密監督管理;考前對各考區招考機構試卷保密室等硬件設施進行專項檢查、驗收,督促各項保密製度和措施落實,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見並督促落實整改;為區、縣(市)試卷運送車輛提供免檢證明;嚴格試卷印製、運送、交接、保管等重點環節保密管控,協助公安和無線電管理部門查處利用高科技手段竊取試卷內容的案件,做好對泄密和嚴重違規問題的技術核查、密級認定、責任認定和補救整改等工作,確保不發生考題泄露、考卷丟失被盜等事件;協助處置考試保密工作中其他徇私舞弊和違規違紀違法行為;對有關涉密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保密教育,加強保密提醒、提高保密意識、落實保密責任。

(六)生態環境部門。“兩考”前發布加強“兩考”期間環境噪音管理工作通告,加強對考點周邊噪音源和環境的監控整治,合理引導錯時施工,對不符合要求的提出告誡通知,限期整改;考試期間,加強對考點學校周邊的巡查,及時處置各類突發環境噪音事件,為考生創造良好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

(七)衛生健康部門。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下國家教育考試防疫組考工作方案和防疫指導意見;負責做好考試期間的衛生防疫和疾病防控工作,指導並協助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等預防工作的宣傳,加強對考前、考中的疫情研判,做好疫情防範工作,防止重大疫情發生;指導並協助考點學校做好體溫檢測、考場通風、空調使用管理、環境消毒、隔離考場配備等工作;在考點學校周邊醫院開設考生“綠色通道”,方便考生就診。

(八)城管部門。對考點學校周邊無證、占道經營的攤販及人行道停車等問題進行集中綜合治理;在考點學校附近臨時增設停車點,方便考生接送車輛停放;考試期間,灑水車不播放音樂;會同生態環境、城建等部門對環境和噪音等問題進行聯合執法。

(九)通信、無線電管理部門。及時跟蹤和掌握利用信息通信技術進行考試作弊的新情況、新動向,製定專項工作預案,充分發揮行業監管職能;防範和打擊利用信息通信網絡傳播涉考有害信息行為,清理整頓發布虛假有害及詐騙信息網站;對重點地區和考點開展專項電磁環境監測,發現可疑信號源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識別、壓製、阻斷、測向和定位;對非法設立電台或無線信號發射裝置未經審批擅自使用頻率的,依法予以查處,並配合公安機關對涉案人員進行處理;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銷售作弊器材相關行為。

(十)電力部門。考前對考點學校外圍供電線路進行專項檢查,排除供電安全隱患;做好考點等涉考場所雙向供電設施建設,確保考試期間及中考試卷掃描、閱卷期間相關場所正常供電;製定電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各類電力突發事件(非雙向供電考點學校應安排應急供電車)。

(十一)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打擊銷售考試作弊器材”專項檢查行動,淨化考試環境;對學校食堂、商店以及周邊飯店、賓館等場所組織開展專項執法檢查,指導並協助其做好消殺工作,確保考生和考務人員飲食安全,防止重大疫情、群體性食物中毒等事件發生。

(十二)文廣旅遊部門。依法做好廣播影視、報刊、網絡宣傳管理工作;做好文化娛樂場所噪音查處工作,為考生創造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

(十三)城建部門。依法監督城市建設項目工程實施,協調全市道路、河道、排水、橋梁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工程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把建設工程施工對考試造成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

(十四)交通運輸部門。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考試期間內河航道禁鳴;倡導出租車企業為考生出行提供愛心服務。

(十五)信訪部門。做好各類涉考投訴受理工作,及時將有關投訴轉相關部門處理;對“兩考”期間采取的各種臨時性措施可能給市民帶來的不便,做好相關解釋工作,爭取市民群眾支持理解。

(十六)城投集團。考前對考點學校燃氣、自來水進行全麵檢查,確保考試期間正常供氣、供水;落實公交車在考點學校周邊改為人工報站事宜;做好位置較偏考點學校的公交運輸保障工作。

(十七)地鐵集團。合理安排地鐵施工,把對周邊考點學校和居民的噪音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兩考”期間地鐵正常運行,方便考生出行。

(十八)氣象部門。做好“兩考”期間的天氣預報,特別是極端天氣氣象預報工作,及時通報教育部門,並以適當方式告知廣大考生、家長。

(十九)消防部門。配合教育部門督查落實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加強對試卷保密室和考點學校的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並排除消防安全隱患;製定並落實考試期間突發火災應急預案;考試期間,消防車輛盡可能隻亮警燈、不鳴警報。

(二十)空軍94973部隊。安排飛行訓練盡可能避開“兩考”時間;6月8日15:00—17:00的高考外語(含聽力)考試和6月20日13:30—15:10的中考英語(含聽力)考試期間,2022年1月(具體以國家規定時間為準)的高考(學考選考)外語(含聽力)考試期間,無特殊任務應停止飛行。

(二十一)杭州聯通公司。加強對標準化考點建設的技術支撐,考前派技術人員到當地指揮中心和各標準化考點學校檢查網上巡查係統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考試期間,派技術人員到指揮中心和各標準化考點學校值班,提供技術保障服務,確保網上巡查係統安全、正常運行。

(二十二)各區、縣(市)政府。加強本考區內“兩考”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工作責任製,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切實落實轄區內相關學校標準化考點建設、管理等屬地責任,全力做好各項服務保障工作;考前對轄區內考點考務、保密、安保、衛生等工作進行檢查,對學校做好考試各項組織工作、監考教師選派和培訓工作、考試期間試卷保密工作等進行督查,確保工作落實到崗、人員落實到位、責任落實到人;考試期間與公安、交警、電力、衛生健康等部門保持密切聯係,協助做好考點學校內外的安全保障、交通疏導、電力保障和衛生防疫等工作,確保考點周邊治安安全、交通順暢;安排巡視人員加強對考點的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市、區縣(市)教育考試指揮中心,同時積極組織教育、公安、城管等部門做好查處工作;確保本考區內“兩考”工作安全、平穩、有序進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