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杭州市上城區初級中學教師、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告(第一批次)

  

來源:市教育局  發布日期:2022-05-11 21:36:47  瀏覽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結合我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現將2022年上半年杭州市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 杭州市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組織,杭州市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實施。

2.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須辦理“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或部隊駐地(僅限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杭州市上城區的人員(包含區劃調整前原上城區、江幹區,不含下沙街道、白楊街道),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提出申請。

港澳台居民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按《關於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精神辦理。

3. 本次認定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4月21日-4月27日,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網上申報係統填寫報名信息,選擇上城區確認點,並及時加入對應資格種類認定工作QQ群:698954903(初中、小學),190296643(幼兒園)。

第二階段為政策谘詢、電子材料提交及申請受理階段:

4月21日-4月29日,政策谘詢。申請人如有疑問,可通過電話、認定工作QQ群向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谘詢,也可至相應受理機構(與網上申報時選擇的受理機構一致,下同)現場谘詢,確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5月5日-5月6日,體檢。申請人於當天7:30—9:30至浙大校醫院華家池分院(鳳起東路73號)進行體檢(具體安排詳見附件2;個人體檢時間以受理機構通知為準,請注意查看QQ群或短信通知)。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21〕4號)精神,經體檢醫院醫生現場確認已懷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檢查。申請人自帶懷孕證明的,不予認可。備孕和哺乳期的人員一律不免檢胸透。

4月21日-5月18日,電子材料提交(清單詳見附件3)。2022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繼續實行“跑零次”,申請人相關資料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杭州市公共數據平台信息核驗通過,無須現場確認或提交任何材料。核驗未全部通過的申請人,須將相應材料掃描件發送至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工作郵箱87822583@hzscjy.com,並請注明申請資格種類、姓名和聯係電話等信息。

5月19日,受理機構審核材料,明確受理意見,並通過上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zsc.gov.cn,下同)發布受理公告。

予以受理的申請人須將一張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背麵寫上姓名)郵寄至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訊地址詳見附件1),或於體檢當天交受理機構工作人員。

4.如需更正認定機構、受理機構,截止日期為各受理機構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5. 申請人在認定過程中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申請人對提交虛假材料所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6. 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將於6月11日左右通過上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證書、行政許可決定書等材料統一郵寄送達(請在網報申請時勾選郵寄選項,郵費由認定機構承擔),須申請人本人簽收。

7. 參加杭州市高中段(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且確認點選擇上城區的申請人可加入認定工作QQ群676828766,相關公告請關注杭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hzedu.gov.cn)。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谘詢電話:0571-87917210;地址:拱墅區東新路重機巷56號8樓。

8. 第一批次認定工作僅麵向已經符合相應學曆條件的申請人(即已拿到畢業證書)。6月上旬將開展第二批次認定工作,2022屆免試認定的教育類研究生、師範生及其他本(專)科應屆畢業生須在第二批次報名,認定工作通告將於6月7日左右在上城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如有需要可加入第二批認定預備QQ群756751962。


附件:

1.杭州市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信息表

2.體檢注意事項及具體安排

3.電子材料提交清單


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信息表

認定受理機構

聯係人

受理地址(郵寄地址)

聯係電話

電子郵箱

QQ群(擇一加入即可)

上城區教育局

陳老師

上城區慶春東路1號

(新大樓東樓209辦公室)

87822583

87925996

87822583@hzscjy.com

698954903(初中小學資格);

190296643(幼兒園資格);

676828766(高中段資格)。

第二批認定預備群:756751962。


附件2:

體檢注意事項及具體安排

一、注意事項:

1.空腹;隨帶本人身份證、體檢表(體檢表上粘貼好與網報上傳一致的照片,用黑色或藍色水筆填寫好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項內容);

2.體檢報告由受理機構統一領取。

3.體檢具體時間安排以受理機構工作人員通知為準,請注意查看QQ群或短信通知。

二、具體安排:

區縣(市)

體檢時間

體檢醫院

醫院地址

上城區

5月5日-5月6日

(上午7:30-9:30)

浙大校醫院華家池分院

上城區鳳起東路73號


附件3

電子材料提交清單

一、申請人相關資料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杭州市公共數據平台信息核驗通過,無須提交任何材料。核驗未全部通過的申請人,須將相應材料掃描件發送至受理機構工作郵箱(詳見附件1)。

二、申請人所提交的電子材料須為掃描件,文件夾名稱為“申請資格種類+申請人姓名+聯係電話”。

三、電子材料提交清單:

(1)身份證正、反麵掃描件(非浙江省身份證的申請人提供);

(2)學曆證書掃描件(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未通過的申請人提供);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掃描件(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未通過的申請人提供);

(4)人事關係證明掃描件(駐杭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須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

(5)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掃描件(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需提供);

(6)其它因特殊情況致公共數據平台未取得核驗材料,由受理機構另行通知。

以下材料僅2011年及以前入學、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且未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師範類畢業生提供:

(7)畢業成績單掃描件(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複印自原件,並加蓋公章);

(8)教育教學實習表掃描件(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複印自原件,並加蓋公章);

(9)師範生證明掃描件(1999年及以後入學的高等教育師範生需提供,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屬浙江省以外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範處或學生處出具);

(10)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證明掃描件。


2022年上半年杭州市上城區初級中學教師、小學教師、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告(第一批次)

  

來源:市教育局  發布日期:2022-05-11 21:36:47  瀏覽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教育部《〈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結合我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現將2022年上半年杭州市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 杭州市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組織,杭州市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實施。

2. 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須辦理“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或部隊駐地(僅限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杭州市上城區的人員(包含區劃調整前原上城區、江幹區,不含下沙街道、白楊街道),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提出申請。

港澳台居民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按《關於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精神辦理。

3. 本次認定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4月21日-4月27日,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網上申報係統填寫報名信息,選擇上城區確認點,並及時加入對應資格種類認定工作QQ群:698954903(初中、小學),190296643(幼兒園)。

第二階段為政策谘詢、電子材料提交及申請受理階段:

4月21日-4月29日,政策谘詢。申請人如有疑問,可通過電話、認定工作QQ群向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谘詢,也可至相應受理機構(與網上申報時選擇的受理機構一致,下同)現場谘詢,確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5月5日-5月6日,體檢。申請人於當天7:30—9:30至浙大校醫院華家池分院(鳳起東路73號)進行體檢(具體安排詳見附件2;個人體檢時間以受理機構通知為準,請注意查看QQ群或短信通知)。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做好2021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21〕4號)精神,經體檢醫院醫生現場確認已懷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檢查。申請人自帶懷孕證明的,不予認可。備孕和哺乳期的人員一律不免檢胸透。

4月21日-5月18日,電子材料提交(清單詳見附件3)。2022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繼續實行“跑零次”,申請人相關資料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杭州市公共數據平台信息核驗通過,無須現場確認或提交任何材料。核驗未全部通過的申請人,須將相應材料掃描件發送至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工作郵箱87822583@hzscjy.com,並請注明申請資格種類、姓名和聯係電話等信息。

5月19日,受理機構審核材料,明確受理意見,並通過上城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hzsc.gov.cn,下同)發布受理公告。

予以受理的申請人須將一張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背麵寫上姓名)郵寄至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訊地址詳見附件1),或於體檢當天交受理機構工作人員。

4.如需更正認定機構、受理機構,截止日期為各受理機構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5. 申請人在認定過程中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申請人對提交虛假材料所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6. 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將於6月11日左右通過上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證書、行政許可決定書等材料統一郵寄送達(請在網報申請時勾選郵寄選項,郵費由認定機構承擔),須申請人本人簽收。

7. 參加杭州市高中段(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且確認點選擇上城區的申請人可加入認定工作QQ群676828766,相關公告請關注杭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hzedu.gov.cn)。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谘詢電話:0571-87917210;地址:拱墅區東新路重機巷56號8樓。

8. 第一批次認定工作僅麵向已經符合相應學曆條件的申請人(即已拿到畢業證書)。6月上旬將開展第二批次認定工作,2022屆免試認定的教育類研究生、師範生及其他本(專)科應屆畢業生須在第二批次報名,認定工作通告將於6月7日左右在上城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如有需要可加入第二批認定預備QQ群756751962。


附件:

1.杭州市上城區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信息表

2.體檢注意事項及具體安排

3.電子材料提交清單


杭州市上城區教育局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信息表

認定受理機構

聯係人

受理地址(郵寄地址)

聯係電話

電子郵箱

QQ群(擇一加入即可)

上城區教育局

陳老師

上城區慶春東路1號

(新大樓東樓209辦公室)

87822583

87925996

87822583@hzscjy.com

698954903(初中小學資格);

190296643(幼兒園資格);

676828766(高中段資格)。

第二批認定預備群:756751962。


附件2:

體檢注意事項及具體安排

一、注意事項:

1.空腹;隨帶本人身份證、體檢表(體檢表上粘貼好與網報上傳一致的照片,用黑色或藍色水筆填寫好身份證號碼、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既往病史等五項內容);

2.體檢報告由受理機構統一領取。

3.體檢具體時間安排以受理機構工作人員通知為準,請注意查看QQ群或短信通知。

二、具體安排:

區縣(市)

體檢時間

體檢醫院

醫院地址

上城區

5月5日-5月6日

(上午7:30-9:30)

浙大校醫院華家池分院

上城區鳳起東路73號


附件3

電子材料提交清單

一、申請人相關資料如在中國教師資格網、杭州市公共數據平台信息核驗通過,無須提交任何材料。核驗未全部通過的申請人,須將相應材料掃描件發送至受理機構工作郵箱(詳見附件1)。

二、申請人所提交的電子材料須為掃描件,文件夾名稱為“申請資格種類+申請人姓名+聯係電話”。

三、電子材料提交清單:

(1)身份證正、反麵掃描件(非浙江省身份證的申請人提供);

(2)學曆證書掃描件(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未通過的申請人提供);

(3)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掃描件(中國教師資格網核驗未通過的申請人提供);

(4)人事關係證明掃描件(駐杭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提供;須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定而定);

(5)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掃描件(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申請人需提供);

(6)其它因特殊情況致公共數據平台未取得核驗材料,由受理機構另行通知。

以下材料僅2011年及以前入學、未取得過教師資格證書且未取得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師範類畢業生提供:

(7)畢業成績單掃描件(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複印自原件,並加蓋公章);

(8)教育教學實習表掃描件(由檔案管理部門注明複印自原件,並加蓋公章);

(9)師範生證明掃描件(1999年及以後入學的高等教育師範生需提供,如申請人屬浙江省內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屬浙江省以外全日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師範處或學生處出具);

(10)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證明掃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