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平區教育局

  

來源:市教育局  發布日期:2023-01-17 23:21:40  瀏覽次數:
機構全稱 臨平區教育局 機構簡稱 臨平區教育局
機構地址 臨平區南苑街道世紀大道西928號19-23層 聯係方式 0571-86235644
辦公時間 夏季:9:00-12:30,下午14:00-17:30;冬季:9:0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機構職能

黨委書記、局長:趙琪峰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和實施全區教育政策。

(二)負責全區教育的統籌規劃,承擔教育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調研、政策研究,擬訂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指導全區教育係統黨的建設,負責全區學校(單位)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全麵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指導全區教育係統意識形態工作;配合區委統戰部做好教育係統統戰工作。

(四)指導全區教育係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係統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教育係統相關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麵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五)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統籌全區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工作;監督、指導全區民辦學校的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全區中小學、幼兒園布局調整、基本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學研究和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學籍管理工作。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公辦中小學、幼兒園的收費;負責直屬學校(單位)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教育係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八)統籌指導和管理全區教師工作和教育係統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區師德師風建設;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製度;製定師資管理規章製度。

(九)統籌管理全區學曆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組織製定並實施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招生計劃;指導成人自學考試。

(十)負責全區教育係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十一)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

(十二)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檢測等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能轉變。履行對學校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指導和督促全區教育係統履行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深入推進全區教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強化教育督導職責,做好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加強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進教育現代化。

臨平區教育局

  

來源:市教育局  發布日期:2023-01-17 23:21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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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地址 臨平區南苑街道世紀大道西928號19-23層 聯係方式 0571-86235644
辦公時間 夏季:9:00-12:30,下午14:00-17:30;冬季:9:00-12:3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機構職能

黨委書記、局長:趙琪峰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和實施全區教育政策。

(二)負責全區教育的統籌規劃,承擔教育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調研、政策研究,擬訂全區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指導全區教育係統黨的建設,負責全區學校(單位)領導班子、幹部隊伍建設和黨的建設工作,全麵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指導全區教育係統意識形態工作;配合區委統戰部做好教育係統統戰工作。

(四)指導全區教育係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係統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教育係統相關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麵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五)統籌管理全區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統籌全區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工作;監督、指導全區民辦學校的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全區中小學、幼兒園布局調整、基本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教育科學研究和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區學籍管理工作。

(六)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區公辦中小學、幼兒園的收費;負責直屬學校(單位)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教育係統內部審計工作。

(七)指導全區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八)統籌指導和管理全區教師工作和教育係統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區師德師風建設;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製度;製定師資管理規章製度。

(九)統籌管理全區學曆教育及其招生考試工作;組織製定並實施全區中小學、幼兒園招生計劃;指導成人自學考試。

(十)負責全區教育係統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十一)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

(十二)負責全區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檢測等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能轉變。履行對學校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指導和督促全區教育係統履行全麵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深入推進全區教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強化教育督導職責,做好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加強教育領域綜合改革,推進教育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