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政策解讀

杭教基〔2023〕1號

來源:杭州市教育局  發布日期:2023-04-11 18:47:40  瀏覽次數:

有效性:有效
政策原文鏈接杭州市教育局等7部門關於印發《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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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市教育局等7部門印發了《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現就《行動計劃》中的相關政策做如下解讀。


一、《行動計劃》製定的背景是什麼?

近年來,國家、省為推動特殊教育工作,相繼出台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的通知》(國辦發[2014]1號)、《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印發<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7部門關於浙江省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的通知》(浙政辦發[2014]103號)、《浙江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浙教基〔2017〕12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浙政辦發〔2022〕56號)等文件。

我市於2016年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杭政辦函〔2016〕109號,以下簡稱《提升計劃》),提出“全麵推進全納教育,使每個殘疾兒童少年都能接受適合的教育,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職融通、醫教結合的特殊教育體係;健全特殊教育服務保障機製,基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鞏固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水平,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和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加快完善我市特殊教育體係,全麵提升特殊教育質量和整體辦學水平”等工作目標。《提升計劃》實施以來,全市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條件和教育質量得到顯著提升,但仍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結合我市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現狀,製定本《行動計劃》。


二、《行動計劃》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緊扣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目標,遵循特殊教育規律,堅持政府主導、促進公平、尊重差異、精準施策、特教特辦的原則,全麵提高特殊教育質量,打造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特殊教育樣板。到2025年,全麵建成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特互補、普職融通、醫教結合的高質量特殊教育體係,實現全市持證殘疾兒童少年十五年基礎教育入學率超過95%,其中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入學率分別超過99%、96%和94%,融合教育入學率超過50%。


三、《行動計劃》的重點任務有哪些?

一是拓展學段服務,健全特殊教育體係。高質量普及殘疾兒童義務教育,確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獲得普通學校教育資源。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學位保障和供給。持續提高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強化學前特殊教育發展,到2025年基本完成學前特殊教育資源布局;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穩步發展高等特殊教育,拓寬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

二是推進融合教育,提升特殊教育品質。大力推進片區普通學校(幼兒園)特教班(輔讀班)定點布局,推進資源教室和衛星班學段鏈建設,鼓勵和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幼兒園)集團化辦學。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融合辦學,探索普通高中和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融合教育試點,積極培育高中段融合教育實驗校。強化融合教育專業支持,建立健全融合教育巡回指導工作製度,加強各類融合教育教師培訓。

三是持續深化改革,激發特殊教育活力。深化特殊教育課程教學改革,推進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推動融合教育課程建設,提高教育教學有效性。深化特殊教育與醫療康複結合,健全多部門協同參與的醫康教結合管理機製。深化數智特殊教育建設。建設市特殊教育數據管理中心,推進特殊教育數智校園、數智課堂建設。逐步擴展特殊教育服務,探索建立特殊需要兒童少年助教陪讀機製。

四是提升支持能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鞏固和提高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按規定落實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並適當拓寬生均公用經費用途,認真落實殘疾學生教育資助和獎勵政策。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積極推進特殊教育現代化建設,加強學校無障礙學習環境建設。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提升特殊教育專業建設水平,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待遇。提升特殊教育服務水平,完善各級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工作機製,實施全市特殊教育均衡發展,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特殊教育公益慈善事業,定期選樹為特殊教育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四、《行動計劃》的重點推進項目有哪些?

一是特殊教育學校強校項目。到2025年,新建3所特殊教育學校(濱江區、錢塘區和餘杭區),力爭實現學前至高中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製特殊教育標準化學校區、縣(市)全覆蓋。

二是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項目。到2025年基本實現有需要的鄉鎮(街道)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爭創國家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三是融合教育先行區、先行校(園)建設項目。到2025年,全市建設6個融合教育先行區、80所融合教育先行校(園),培育5所高中段融合教育實驗校。

四是送教上門工作機製優化項目。出台《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工作指導意見》,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送教上門安置的殘疾兒童少年比例控製在5%以內。

五是特殊教育名師工作室建設和“種子教師”培養項目。完成80位融合教育校長培訓,建立5個特殊教育名師工作室和5個融合教育名師工作室,為每個區、縣(市)培養3名特殊教育“種子教師”。

六是特殊兒童定點康複機構規範化提升項目。到2025年,建立10個以上市級定點康複機構。

七是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建設項目。到2025年,實現每個區、縣(市)建立特殊教育職高部(班),打造10個以上品牌特色專業;實現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全覆蓋,評定市三星級以上職業教育實訓基地6個。

八是特殊教育數智化建設項目。建設市級特殊教育數據管理中心。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建成10門以上精品校本課程。

九是融合教育課程資源建設項目。以杭州師範大學複合型特殊教育教師培養為依托,開發特殊兒童個案管理、資源教室管理與運作、融合教育理論與實踐等課程群,建設融合教育實踐教學案例資源庫。


五、《行動計劃》的組織實施需要哪些保障機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麵領導,切實落實各區、縣(市)政府主體責任,堅持特教特辦、重點扶持。

二是健全工作機製。完善多方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工作推進機製,建立健全學校、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和科研、醫療、康複等機構及院校協同的專業支撐工作機製。

三是強化督導評估。在對區、縣(市)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和教育現代化監測體係中體現特殊教育發展關鍵指標,將特殊教育列入各地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的日常督導範圍。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將落實情況納入各區、縣(市)政府績效考核。


六、《行動計劃》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本《行動計劃》適用於全市範圍內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以及高等院校。本意見涉及的部分政策和保障措施,涉及市、區(縣、市)教育、發改、民政、財政、人力社保、衛健、殘聯等部門的工作責任。


七、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教育局;

解讀人:屠曉丹,聯係電話:89583596。

《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政策解讀

杭教基〔2023〕1號

來源:杭州市教育局  發布日期:2023-04-11 18:47:40  瀏覽次數:

日前,杭州市教育局等7部門印發了《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以下簡稱《行動計劃》)。現就《行動計劃》中的相關政策做如下解讀。


一、《行動計劃》製定的背景是什麼?

近年來,國家、省為推動特殊教育工作,相繼出台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的通知》(國辦發[2014]1號)、《教育部等七部門關於印發<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6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教育部等部門“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60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7部門關於浙江省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4—2016年)的通知》(浙政辦發[2014]103號)、《浙江省教育廳等七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的通知》(浙教基〔2017〕12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浙江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的通知》(浙政辦發〔2022〕56號)等文件。

我市於2016年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6—2020年)的通知》(杭政辦函〔2016〕109號,以下簡稱《提升計劃》),提出“全麵推進全納教育,使每個殘疾兒童少年都能接受適合的教育,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職融通、醫教結合的特殊教育體係;健全特殊教育服務保障機製,基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鞏固提高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水平,大力發展殘疾兒童學前教育和殘疾人高中階段教育,加快完善我市特殊教育體係,全麵提升特殊教育質量和整體辦學水平”等工作目標。《提升計劃》實施以來,全市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條件和教育質量得到顯著提升,但仍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

為進一步推動我市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結合我市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現狀,製定本《行動計劃》。


二、《行動計劃》的總體要求是什麼?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緊扣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目標,遵循特殊教育規律,堅持政府主導、促進公平、尊重差異、精準施策、特教特辦的原則,全麵提高特殊教育質量,打造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特殊教育樣板。到2025年,全麵建成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特互補、普職融通、醫教結合的高質量特殊教育體係,實現全市持證殘疾兒童少年十五年基礎教育入學率超過95%,其中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入學率分別超過99%、96%和94%,融合教育入學率超過50%。


三、《行動計劃》的重點任務有哪些?

一是拓展學段服務,健全特殊教育體係。高質量普及殘疾兒童義務教育,確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獲得普通學校教育資源。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學位保障和供給。持續提高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強化學前特殊教育發展,到2025年基本完成學前特殊教育資源布局;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穩步發展高等特殊教育,拓寬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

二是推進融合教育,提升特殊教育品質。大力推進片區普通學校(幼兒園)特教班(輔讀班)定點布局,推進資源教室和衛星班學段鏈建設,鼓勵和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幼兒園)集團化辦學。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融合辦學,探索普通高中和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融合教育試點,積極培育高中段融合教育實驗校。強化融合教育專業支持,建立健全融合教育巡回指導工作製度,加強各類融合教育教師培訓。

三是持續深化改革,激發特殊教育活力。深化特殊教育課程教學改革,推進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推動融合教育課程建設,提高教育教學有效性。深化特殊教育與醫療康複結合,健全多部門協同參與的醫康教結合管理機製。深化數智特殊教育建設。建設市特殊教育數據管理中心,推進特殊教育數智校園、數智課堂建設。逐步擴展特殊教育服務,探索建立特殊需要兒童少年助教陪讀機製。

四是提升支持能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鞏固和提高特殊教育經費投入,按規定落實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並適當拓寬生均公用經費用途,認真落實殘疾學生教育資助和獎勵政策。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積極推進特殊教育現代化建設,加強學校無障礙學習環境建設。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提升特殊教育專業建設水平,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待遇。提升特殊教育服務水平,完善各級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工作機製,實施全市特殊教育均衡發展,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特殊教育公益慈善事業,定期選樹為特殊教育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四、《行動計劃》的重點推進項目有哪些?

一是特殊教育學校強校項目。到2025年,新建3所特殊教育學校(濱江區、錢塘區和餘杭區),力爭實現學前至高中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製特殊教育標準化學校區、縣(市)全覆蓋。

二是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項目。到2025年基本實現有需要的鄉鎮(街道)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爭創國家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三是融合教育先行區、先行校(園)建設項目。到2025年,全市建設6個融合教育先行區、80所融合教育先行校(園),培育5所高中段融合教育實驗校。

四是送教上門工作機製優化項目。出台《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工作指導意見》,到2025年將義務教育階段送教上門安置的殘疾兒童少年比例控製在5%以內。

五是特殊教育名師工作室建設和“種子教師”培養項目。完成80位融合教育校長培訓,建立5個特殊教育名師工作室和5個融合教育名師工作室,為每個區、縣(市)培養3名特殊教育“種子教師”。

六是特殊兒童定點康複機構規範化提升項目。到2025年,建立10個以上市級定點康複機構。

七是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建設項目。到2025年,實現每個區、縣(市)建立特殊教育職高部(班),打造10個以上品牌特色專業;實現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全覆蓋,評定市三星級以上職業教育實訓基地6個。

八是特殊教育數智化建設項目。建設市級特殊教育數據管理中心。推進特殊教育智慧校園、智慧課堂建設,建成10門以上精品校本課程。

九是融合教育課程資源建設項目。以杭州師範大學複合型特殊教育教師培養為依托,開發特殊兒童個案管理、資源教室管理與運作、融合教育理論與實踐等課程群,建設融合教育實踐教學案例資源庫。


五、《行動計劃》的組織實施需要哪些保障機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麵領導,切實落實各區、縣(市)政府主體責任,堅持特教特辦、重點扶持。

二是健全工作機製。完善多方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工作推進機製,建立健全學校、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和科研、醫療、康複等機構及院校協同的專業支撐工作機製。

三是強化督導評估。在對區、縣(市)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和教育現代化監測體係中體現特殊教育發展關鍵指標,將特殊教育列入各地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的日常督導範圍。開展專項督導檢查,將落實情況納入各區、縣(市)政府績效考核。


六、《行動計劃》的適用範圍是什麼?

本《行動計劃》適用於全市範圍內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義務教育學校、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以及高等院校。本意見涉及的部分政策和保障措施,涉及市、區(縣、市)教育、發改、民政、財政、人力社保、衛健、殘聯等部門的工作責任。


七、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教育局;

解讀人:屠曉丹,聯係電話:89583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