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等7部門關於印發《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杭教基〔202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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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性文件統一編號:ZJAC04—2023—0002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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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市)教育局(社發局)、發改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衛生健康局、殘聯:

現將《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財政局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杭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重要內容。2016年以來,我市組織實施了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全市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條件和教育質量得到顯著提升,但仍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辦好特殊教育的要求,進一步推動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國家和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緊扣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目標,遵循特殊教育規律,堅持政府主導、促進公平、尊重差異、精準施策、特教特辦的原則,全麵提高特殊教育質量,打造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特殊教育樣板。到2025年,全麵建成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特互補、普職融通、醫教結合的高質量特殊教育體係,實現全市持證殘疾兒童少年十五年基礎教育入學率超過95%,其中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入學率分別超過99%、96%和94%,融合教育入學率超過50%。

二、重點任務

(一)拓展學段服務,健全特殊教育體係

1.高質量普及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健全區域殘疾兒童招生入學聯動工作機製,切實發揮各級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規範殘疾兒童入學評估,科學製定教育安置方案,確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獲得普通學校教育資源。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學位保障和供給,到2025年新建3所特殊教育學校(濱江區、錢塘區和餘杭區),力爭實現學前至高中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製特殊教育標準化學校區、縣(市)全覆蓋。根據需要,鼓勵人口100萬以上的區、縣(市)建設2所特殊教育學校。健全由區、縣(市)政府負責,多部門協同落實的送教上門工作機製,提高服務標準,控製安置人數和比例,到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送教上門安置的殘疾兒童少年比例控製在5%以內。加強對兒童福利機構特殊教育辦學支持,指導兒童福利機構對具備接受特殊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開展特殊教育。探索重度、多重殘疾兒童入校學習的服務機製和模式。

2.持續提高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強化學前特殊教育發展,鼓勵和支持普通幼兒園接收殘疾兒童就近入園隨班就讀,推動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複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兒園,到2025年,基本完成學前特殊教育資源布局。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推動各類高中階段學校落實接收殘疾學生責任,支持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接收殘疾兒童青少年隨班就讀或增設特殊教育部(班),完善特殊教育學校高中教育和職業教育;到2025年,每個區、縣(市)至少建有1個殘疾人特殊教育職業高中部(班),並逐步擴大招生規模。穩步發展高等特殊教育,推動高等院校招收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做好殘疾人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投入保障,優化殘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服務,拓寬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

(二)推進融合教育,提升特殊教育品質

1.加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壓實普通學校融合教育主體責任,健全、創新普特融通的融合教育辦學機製。大力推進片區普通學校(幼兒園)特教班(輔讀班)定點布局,提升校本自治管理,優化區域招生。推進資源教室和衛星班學段鏈建設,組織資源教室、衛星班星級評估和“回頭看”工作。鼓勵和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幼兒園)集團化辦學,加強資源整合與共享,深化師資聯合培訓、教育教學改革與教研科研協作,積極探索適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隨班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提供特殊教育支持服務。持續推進融合教育改革,按國家、省規定開展融合教育示範區、示範校(園)建設,組織融合教育優秀課堂教學錄像(實錄)、教育教學案例遴選。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積極營造全社會重視融合教育的氛圍和環境。

2.推動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融合辦學,優化專業設置,增設適應殘疾學生特點和市場需求的專業。探索普通高中和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融合教育試點,積極培育高中段融合教育實驗校。鼓勵和支持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教育培訓機構等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深化校企、校社合作,支持就業孵化項目,堅持工學結合,充分利用學校、企業的場所和資源,協同實施教學、實習實訓和支持性就業服務。到2025年,特殊教育學校全部開設中等職業教育課程,打造10個以上品牌特色專業,實現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全覆蓋,評定6個市三星級以上職業教育實訓基地。

3.強化融合教育專業支持。大力推進市縣鄉校四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到2025年實現有需要的鄉鎮(街道)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爭創國家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充分發揮特殊教育學校在推進區域融合教育中的骨幹作用,建立健全融合教育巡回指導工作製度,定期開展研討活動,推進分類幹預研究。加強特殊教育指導中心與教科研部門協作,指導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和學校積極開展相關領域課題研究、教研活動。探索融合教育教師上崗培訓認定製度,加強各類融合教育教師培訓,提升融合教育教師專業能力。

(三)持續深化改革,激發特殊教育活力

1.深化特殊教育課程教學改革。落實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和課程標準要求,推進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係統構建校本特色課程體係,建設優質教學資源庫,落實分層分類教學,提高教育教學有效性。推動融合教育課程建設,提高隨班就讀、資源教室課程的適宜性,加強個性化教育教學服務,根據殘疾學生不同情況提供合理便利,逐步建立融合教育評價機製,全麵提高融合教育質量。

2.深化特殊教育與醫療康複結合。健全多部門協同參與的醫康教結合管理機製,深化教育機構與醫療、康複機構等的合作,探索醫康教導師群建設工作,加強教師及家長的常態化培訓和谘詢工作機製建設,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鑒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複訓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市級定點康複機構建設,到2025年,建立10個以上市級定點康複機構。

3.深化數智特殊教育建設。建設市特殊教育數據管理中心,加強特殊教育相關信息和資源的實時互通與合理利用。充分應用互聯網、大數據、虛擬現實和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深化特殊教育數字化改革,推進特殊教育數智校園、數智課堂建設。積極推廣應用浙江省個別化教育信息管理係統,提升教學管理和支持水平,推動特殊教育與信息技術深度融合。

4.逐步擴展特殊教育服務。探索將孤獨症、注意力缺陷多動綜合征、學習障礙、情緒與行為障礙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非殘疾兒童少年納入特殊教育服務範圍。探索建立特殊需要兒童少年助教陪讀機製,加強特殊需要兒童教師、康複師業務培訓,為特殊需要兒童接受高質量教育提供專業支持。鼓勵支持特殊教育學校提供課後服務。

(四)提升支持能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

1.鞏固和提高特殊教育經費投入保障。強化特殊教育投入保障,將特殊教育相關保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鼓勵各區、縣(市)結合特殊教育薄弱環節和重點項目建設,通過統籌各級資金予以重點支持。按規定落實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和經評估後認定為隨班就讀的非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適當拓寬生均公用經費用途,用於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幹預訓練、見習實習、送教教師交通費補助等。認真落實殘疾學生教育資助和獎勵政策,優先保障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獲得資助。

2.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積極推進特殊教育現代化建設,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資源教室設施設備升級,支持資源教室根據殘疾學生實際情況提高設施設備的匹配性、適宜性。加強學校無障礙學習環境建設,實施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為殘疾學生科學提供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在全市特殊教育學校完成標準化建設基礎上,加快推進特殊教育現代化學校建設。

3.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按照要求配齊配足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特教班(輔讀班)教師、普通學校資源教師、巡回指導教師等。提升特殊教育專業建設水平,加強杭州師範大學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力度,推動師範類專業開設特殊教育必修課程。健全市、區(縣、市)研訓工作機製,定期開展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和普通學校資源教師基本功大賽、教育教學論文評比以及各類研討活動,積極培育醫教結合型專業教師,打造融合教育“種子教師”隊伍。按規定認真落實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特殊教育津貼政策,各地可結合實際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對特殊教育學校予以傾斜,加大政策激勵,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待遇,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特殊教育事業。普通學校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對直接承擔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給予適當傾斜。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將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複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範圍,並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

4.提升特殊教育服務水平。支持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建設,落實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工作經費,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相應提高經費標準。完善各級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工作機製,合理配置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專職管理人員和巡回指導教師。推進全市特殊教育均衡發展,組織區域特殊教育發展聯盟。探索殘疾兒童康複服務機構與學校(幼兒園)合作開展殘疾兒童教育康複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向殘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積極為殘疾考生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和部分職業資格考試提供合理便利,做好殘疾畢業生升學、就業服務和轉銜教育。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特殊教育公益慈善事業。定期選樹為特殊教育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麵領導,切實落實各區、縣(市)政府主體責任,將辦好特殊教育作為建設中國式現代化城市範例的一項重要任務,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統籌安排資金,有效配置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健全工作機製。完善多方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工作推進機製,明確部門和單位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學校、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和科研、醫療、康複等機構及院校協同的專業支撐工作機製,完善指導體係,提升專業合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督導評估。在對區、縣(市)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和教育現代化監測體係中體現特殊教育發展關鍵指標,將特殊教育列入各地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的日常督導範圍。建立激勵與問責機製,按規定開展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專項督導檢查,將落實情況納入各區、縣(市)政府績效考核。

本計劃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附件: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重點推進項目

為保障《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順利實施,根據我市特殊教育發展實際,設立九個重點推進項目。

一、特殊教育學校強校項目

到2025年,新建3所特殊教育學校(濱江區、錢塘區和餘杭區),力爭實現學前至高中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製特殊教育標準化學校區、縣(市)全覆蓋,並積極推動特殊教育現代化學校建設。

二、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項目

大力推進市縣鄉校四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到2025年實現有需要的鄉鎮(街道)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爭創國家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三、融合教育先行區、先行校(園)建設項目

按國家、省規定開展融合教育示範建設,到2025年,全市建設6個融合教育先行區、80所融合教育先行校(園),培育5所高中段融合教育實驗校。實現全市持證殘疾兒童少年十五年基礎教育階段融合教育入學率超過50%。

四、送教上門工作機製優化項目

健全由區、縣(市)政府負責,多部門協同落實的送教上門工作機製,出台《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工作指導意見》,提高服務標準,控製安置人數和比例,到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送教上門安置的殘疾兒童少年比例控製在5%以內。

五、特殊教育名師工作室建設和“種子教師”培養項目

實施融合教育名校長培育工程,完成80位融合教育校長培訓。實施特殊教育名師培養工程,建立5個特殊教育名師工作室和5個融合教育名師工作室,為每個區、縣(市)培養3名特殊教育“種子教師”。建立融合教育專任教師認證製度。

六、特殊兒童定點康複機構規範化提升項目

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市級定點康複機構規範化提升,到2025年,建立10個以上市級定點康複機構,麵向社會提供規範化、專業化、品質化服務,形成殘疾兒童康複服務品牌。

七、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建設項目

到2025年,每個區、縣(市)均建立特殊教育職高部(班);完善職業教育課程,打造10個以上品牌特色專業;探索多部門協同模式,充分利用學校和企業場所等開展教學、培訓和就業孵化項目,實現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全覆蓋,評定市三星級以上職業教育實訓基地6個。

八、特殊教育數智化建設項目

健全多部門數據共享機製,建設市級特殊教育數據管理中心,加強信息資源的合理利用。推進特殊教育數智校園、數智課堂建設,鼓勵學校建設優質教育教學資源,建成10門以上精品校本課程。全麵落實浙江省個別化教育信息管理係統的使用,提升個案管理的質量與實效。

九、融合教育課程資源建設項目

以杭州師範大學“精特教、懂融合、知康複”的複合型特殊教育教師培養為依托,開發特殊兒童個案管理、資源教室管理與運作、融合教育理論與實踐等課程群,建設融合教育實踐教學案例資源庫。探索構建杭州市融合教育質量評價指標體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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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等7部門關於印發《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

杭教基〔202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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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市)教育局(社發局)、發改局、民政局、財政局、人力社保局、衛生健康局、殘聯:

現將《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財政局

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杭州市殘疾人聯合會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

特殊教育是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的重要內容。2016年以來,我市組織實施了第一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全市特殊教育普及水平、保障條件和教育質量得到顯著提升,但仍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問題。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辦好特殊教育的要求,進一步推動特殊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殘疾人教育條例》、國家和省“十四五”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緊扣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目標,遵循特殊教育規律,堅持政府主導、促進公平、尊重差異、精準施策、特教特辦的原則,全麵提高特殊教育質量,打造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範區特殊教育樣板。到2025年,全麵建成布局合理、學段銜接、普特互補、普職融通、醫教結合的高質量特殊教育體係,實現全市持證殘疾兒童少年十五年基礎教育入學率超過95%,其中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和高中階段入學率分別超過99%、96%和94%,融合教育入學率超過50%。

二、重點任務

(一)拓展學段服務,健全特殊教育體係

1.高質量普及殘疾兒童義務教育。健全區域殘疾兒童招生入學聯動工作機製,切實發揮各級特殊教育專家委員會作用,規範殘疾兒童入學評估,科學製定教育安置方案,確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應隨盡隨”“就近就便”,優先獲得普通學校教育資源。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學位保障和供給,到2025年新建3所特殊教育學校(濱江區、錢塘區和餘杭區),力爭實現學前至高中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製特殊教育標準化學校區、縣(市)全覆蓋。根據需要,鼓勵人口100萬以上的區、縣(市)建設2所特殊教育學校。健全由區、縣(市)政府負責,多部門協同落實的送教上門工作機製,提高服務標準,控製安置人數和比例,到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送教上門安置的殘疾兒童少年比例控製在5%以內。加強對兒童福利機構特殊教育辦學支持,指導兒童福利機構對具備接受特殊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開展特殊教育。探索重度、多重殘疾兒童入校學習的服務機製和模式。

2.持續提高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強化學前特殊教育發展,鼓勵和支持普通幼兒園接收殘疾兒童就近入園隨班就讀,推動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複機構普遍增設學前部或附設幼兒園,到2025年,基本完成學前特殊教育資源布局。著力發展以職業教育為主的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推動各類高中階段學校落實接收殘疾學生責任,支持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接收殘疾兒童青少年隨班就讀或增設特殊教育部(班),完善特殊教育學校高中教育和職業教育;到2025年,每個區、縣(市)至少建有1個殘疾人特殊教育職業高中部(班),並逐步擴大招生規模。穩步發展高等特殊教育,推動高等院校招收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做好殘疾人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投入保障,優化殘疾人高等融合教育服務,拓寬殘疾人終身學習通道。

(二)推進融合教育,提升特殊教育品質

1.加強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壓實普通學校融合教育主體責任,健全、創新普特融通的融合教育辦學機製。大力推進片區普通學校(幼兒園)特教班(輔讀班)定點布局,提升校本自治管理,優化區域招生。推進資源教室和衛星班學段鏈建設,組織資源教室、衛星班星級評估和“回頭看”工作。鼓勵和支持特殊教育學校與普通學校(幼兒園)集團化辦學,加強資源整合與共享,深化師資聯合培訓、教育教學改革與教研科研協作,積極探索適宜有效的融合教育模式。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隨班就讀的殘疾兒童少年提供特殊教育支持服務。持續推進融合教育改革,按國家、省規定開展融合教育示範區、示範校(園)建設,組織融合教育優秀課堂教學錄像(實錄)、教育教學案例遴選。推廣使用國家通用手語和通用盲文,積極營造全社會重視融合教育的氛圍和環境。

2.推動職業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進特殊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融合辦學,優化專業設置,增設適應殘疾學生特點和市場需求的專業。探索普通高中和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融合教育試點,積極培育高中段融合教育實驗校。鼓勵和支持中等職業學校、職業教育培訓機構等開展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深化校企、校社合作,支持就業孵化項目,堅持工學結合,充分利用學校、企業的場所和資源,協同實施教學、實習實訓和支持性就業服務。到2025年,特殊教育學校全部開設中等職業教育課程,打造10個以上品牌特色專業,實現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全覆蓋,評定6個市三星級以上職業教育實訓基地。

3.強化融合教育專業支持。大力推進市縣鄉校四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到2025年實現有需要的鄉鎮(街道)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爭創國家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充分發揮特殊教育學校在推進區域融合教育中的骨幹作用,建立健全融合教育巡回指導工作製度,定期開展研討活動,推進分類幹預研究。加強特殊教育指導中心與教科研部門協作,指導各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和學校積極開展相關領域課題研究、教研活動。探索融合教育教師上崗培訓認定製度,加強各類融合教育教師培訓,提升融合教育教師專業能力。

(三)持續深化改革,激發特殊教育活力

1.深化特殊教育課程教學改革。落實特殊教育學校義務教育課程設置方案和課程標準要求,推進國家課程校本化實施,係統構建校本特色課程體係,建設優質教學資源庫,落實分層分類教學,提高教育教學有效性。推動融合教育課程建設,提高隨班就讀、資源教室課程的適宜性,加強個性化教育教學服務,根據殘疾學生不同情況提供合理便利,逐步建立融合教育評價機製,全麵提高融合教育質量。

2.深化特殊教育與醫療康複結合。健全多部門協同參與的醫康教結合管理機製,深化教育機構與醫療、康複機構等的合作,探索醫康教導師群建設工作,加強教師及家長的常態化培訓和谘詢工作機製建設,提高殘疾學生評估鑒定、入學安置、教育教學、康複訓練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市級定點康複機構建設,到2025年,建立10個以上市級定點康複機構。

3.深化數智特殊教育建設。建設市特殊教育數據管理中心,加強特殊教育相關信息和資源的實時互通與合理利用。充分應用互聯網、大數據、虛擬現實和人工智能等新技術,深化特殊教育數字化改革,推進特殊教育數智校園、數智課堂建設。積極推廣應用浙江省個別化教育信息管理係統,提升教學管理和支持水平,推動特殊教育與信息技術深度融合。

4.逐步擴展特殊教育服務。探索將孤獨症、注意力缺陷多動綜合征、學習障礙、情緒與行為障礙等有特殊教育需要的非殘疾兒童少年納入特殊教育服務範圍。探索建立特殊需要兒童少年助教陪讀機製,加強特殊需要兒童教師、康複師業務培訓,為特殊需要兒童接受高質量教育提供專業支持。鼓勵支持特殊教育學校提供課後服務。

(四)提升支持能力,完善特殊教育保障

1.鞏固和提高特殊教育經費投入保障。強化特殊教育投入保障,將特殊教育相關保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鼓勵各區、縣(市)結合特殊教育薄弱環節和重點項目建設,通過統籌各級資金予以重點支持。按規定落實特殊教育學校、隨班就讀殘疾學生和經評估後認定為隨班就讀的非殘疾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補助標準。適當拓寬生均公用經費用途,用於殘疾學生特殊學習用品、幹預訓練、見習實習、送教教師交通費補助等。認真落實殘疾學生教育資助和獎勵政策,優先保障經濟困難殘疾學生獲得資助。

2.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積極推進特殊教育現代化建設,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資源教室設施設備升級,支持資源教室根據殘疾學生實際情況提高設施設備的匹配性、適宜性。加強學校無障礙學習環境建設,實施輔助器具進校園工程,為殘疾學生科學提供輔助器具適配及服務。在全市特殊教育學校完成標準化建設基礎上,加快推進特殊教育現代化學校建設。

3.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按照要求配齊配足特殊教育學校教師、特教班(輔讀班)教師、普通學校資源教師、巡回指導教師等。提升特殊教育專業建設水平,加強杭州師範大學特殊教育教師培養力度,推動師範類專業開設特殊教育必修課程。健全市、區(縣、市)研訓工作機製,定期開展特殊教育學校教師和普通學校資源教師基本功大賽、教育教學論文評比以及各類研討活動,積極培育醫教結合型專業教師,打造融合教育“種子教師”隊伍。按規定認真落實特殊教育學校教職工特殊教育津貼政策,各地可結合實際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對特殊教育學校予以傾斜,加大政策激勵,保障特殊教育教師待遇,吸引優秀人才從事特殊教育事業。普通學校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對直接承擔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給予適當傾斜。教師職稱評聘和表彰獎勵向特殊教育教師傾斜。將兒童福利機構、殘疾兒童康複機構等機構中依法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特殊教育教師,納入特殊教育教師培訓、職稱評聘、表彰獎勵範圍,並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津貼補貼等。

4.提升特殊教育服務水平。支持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建設,落實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工作經費,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相應提高經費標準。完善各級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工作機製,合理配置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專職管理人員和巡回指導教師。推進全市特殊教育均衡發展,組織區域特殊教育發展聯盟。探索殘疾兒童康複服務機構與學校(幼兒園)合作開展殘疾兒童教育康複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非營利性社會福利機構向殘疾人提供特殊教育。積極為殘疾考生參加國家教育考試和部分職業資格考試提供合理便利,做好殘疾畢業生升學、就業服務和轉銜教育。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公民個人捐資助學,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特殊教育公益慈善事業。定期選樹為特殊教育事業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黨對特殊教育工作的全麵領導,切實落實各區、縣(市)政府主體責任,將辦好特殊教育作為建設中國式現代化城市範例的一項重要任務,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特教特辦、重點扶持,統籌安排資金,有效配置資源,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

(二)健全工作機製。完善多方協調聯動的特殊教育工作推進機製,明確部門和單位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學校、特殊教育指導中心和科研、醫療、康複等機構及院校協同的專業支撐工作機製,完善指導體係,提升專業合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特殊教育改革發展的良好氛圍。

(三)強化督導評估。在對區、縣(市)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督導評估認定和教育現代化監測體係中體現特殊教育發展關鍵指標,將特殊教育列入各地教育督導部門和責任督學的日常督導範圍。建立激勵與問責機製,按規定開展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專項督導檢查,將落實情況納入各區、縣(市)政府績效考核。

本計劃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


附件: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重點推進項目

為保障《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順利實施,根據我市特殊教育發展實際,設立九個重點推進項目。

一、特殊教育學校強校項目

到2025年,新建3所特殊教育學校(濱江區、錢塘區和餘杭區),力爭實現學前至高中學段銜接的十五年一貫製特殊教育標準化學校區、縣(市)全覆蓋,並積極推動特殊教育現代化學校建設。

二、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項目

大力推進市縣鄉校四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建設,到2025年實現有需要的鄉鎮(街道)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全覆蓋,爭創國家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三、融合教育先行區、先行校(園)建設項目

按國家、省規定開展融合教育示範建設,到2025年,全市建設6個融合教育先行區、80所融合教育先行校(園),培育5所高中段融合教育實驗校。實現全市持證殘疾兒童少年十五年基礎教育階段融合教育入學率超過50%。

四、送教上門工作機製優化項目

健全由區、縣(市)政府負責,多部門協同落實的送教上門工作機製,出台《重度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工作指導意見》,提高服務標準,控製安置人數和比例,到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送教上門安置的殘疾兒童少年比例控製在5%以內。

五、特殊教育名師工作室建設和“種子教師”培養項目

實施融合教育名校長培育工程,完成80位融合教育校長培訓。實施特殊教育名師培養工程,建立5個特殊教育名師工作室和5個融合教育名師工作室,為每個區、縣(市)培養3名特殊教育“種子教師”。建立融合教育專任教師認證製度。

六、特殊兒童定點康複機構規範化提升項目

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市級定點康複機構規範化提升,到2025年,建立10個以上市級定點康複機構,麵向社會提供規範化、專業化、品質化服務,形成殘疾兒童康複服務品牌。

七、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建設項目

到2025年,每個區、縣(市)均建立特殊教育職高部(班);完善職業教育課程,打造10個以上品牌特色專業;探索多部門協同模式,充分利用學校和企業場所等開展教學、培訓和就業孵化項目,實現特殊教育學校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全覆蓋,評定市三星級以上職業教育實訓基地6個。

八、特殊教育數智化建設項目

健全多部門數據共享機製,建設市級特殊教育數據管理中心,加強信息資源的合理利用。推進特殊教育數智校園、數智課堂建設,鼓勵學校建設優質教育教學資源,建成10門以上精品校本課程。全麵落實浙江省個別化教育信息管理係統的使用,提升個案管理的質量與實效。

九、融合教育課程資源建設項目

以杭州師範大學“精特教、懂融合、知康複”的複合型特殊教育教師培養為依托,開發特殊兒童個案管理、資源教室管理與運作、融合教育理論與實踐等課程群,建設融合教育實踐教學案例資源庫。探索構建杭州市融合教育質量評價指標體係。


政策原文pdf格式下載:杭州市教育局等7部門關於印發《杭州市第二期特殊教育發展提升行動計劃(2023—2025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