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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完善杭州市區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意見征求和采納情況
杭教基〔2023〕3號
有效性:有效
政策原文鏈接:杭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完善杭州市區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
政策解讀:《杭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完善杭州市區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政策解讀
圖解解讀:《杭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門關於進一步規範完善杭州市區中考加分項目的通知》圖文政策解讀
杭州市教育局向相關部門和相關區政府征求意見,均反饋無意見。
1月31日,通過微信公眾號“杭州教育發布”和杭州市教育局網站(網址:https://edu.hangzhou.gov.cn/art/2023/1/31/art_1228975488_35.html)向社會發布征求意見稿並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至2月9日截止。共收集到意見21條。具體采納情況如下:
意見建議 | 是否采納(不采納說明理由) |
推遲實施新的加分政策 | 不采納,為推進招生公平宜盡快實施。 |
與新的名額分配招生政策同年實施 | |
不調整少數民族學生加分政策 | 不采納,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參照我省高考加分政策。 |
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 | |
取消軍人、消防、公安英模子女外的所有加分 | 不采納,國家和我省相關政策有具體規定。 |
取消所有加分 | |
取消所有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和涉港澳人員加分 | 不采納,完全取消沒有依據,省市相關文件有相關要求。 |
三僑、台港澳、留歸子女在杭接受義務教育的不得加分 | 不采納,取消沒有依據,省市文件有具體規定或相關要求。 |
進一步降低加分分值 | 不采納,多數加分項目加分分值省級文件有具體規定。 |
不調整港澳學生加分對象 | 不采納,省相關文件明確對象為港澳同胞子女。 |
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出國時間改為中小學就讀期間 | 不采納,該建議無法解決原政策存在的問題。 |
不調整留學回國人員隨歸子女範圍 | |
不取消外籍華人子女加分待遇 | 不采納,該建議缺乏政策依據。 |
給予退伍軍人子女加分 | 不采納,軍人子女加分政策由省級及以上相關部門製定。 |
給予高層次人才子女加分 | 不采納,該建議缺乏政策依據。 |
民工如持有等級證書其子女可加分 | 不采納,該建議缺乏政策依據。 |
恢複特長類加分 | 不采納,該建議缺乏政策依據。 |
擴大中考加分範圍,如低收入群體、殘疾人等 | 不采納,該建議缺乏政策依據。 |
給予三孩家庭子女加分 | 不采納,該建議缺乏政策依據。 |
給予普通公安民警子女加分 | 不采納,該建議缺乏政策依據。 |
按家庭在杭貢獻程度加分 | 不采納,該建議缺乏政策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