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告

  

來源:市教育發展服務中心  發布日期:2023-09-28 09:43:08  瀏覽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試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政策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現將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杭州市教育局組織,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實施。

2.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須辦理“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或部隊駐地(僅限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杭州地區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各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詳見附件1)提出申請。

港澳台居民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按《關於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精神辦理。

根據《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25部門關於促進我省退役軍人高質量就業創業的若幹意見》(浙退役軍人廳發〔2023〕16號)有關要求,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退役軍人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3.本次認定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10月9日-10月23日,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網上申報係統填寫報名信息,可自主選擇受理機構。

本次認定開通全程網辦,申請人網報時須根據個人情況上傳相應資料(僅PDF格式,詳見附件3)。

第二階段為政策谘詢及申請受理階段:

10月9日-10月25日,政策谘詢。申請人如有疑問,可至相應受理機構(與網上申報時選擇的受理機構一致,下同)現場谘詢或電話谘詢,確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10月26日-11月5日,體檢。申請人至相應的受理機構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安排詳見附件2;個人體檢時間以受理機構通知為準,請注意查看QQ群或釘釘群或短信通知)。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23〕5號)精神,經體檢醫院醫生現場確認已懷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檢查。申請人自帶懷孕證明的,不予認可。備孕和哺乳期的人員一律不免檢胸透。

11月7日,受理機構審核材料,明確受理意見,在杭州教育網發布受理公告。

予以受理的申請人須將一張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背麵寫上姓名)郵寄至相應受理機構(通訊地址詳見附件1),或於體檢當天交受理機構工作人員。

4.如需更正認定機構、受理機構,截止日期為各受理機構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5.申請人網上申請後須加入相應受理機構開設的QQ群或釘釘群(詳見附件1),以便政策谘詢、信息溝通。

6.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將於12月4日左右通過杭州教育網公告。證書、行政許可決定書等材料統一郵寄送達(郵費由認定機構承擔),須申請人本人簽收。

7. 申請人在認定過程中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申請人對提交虛假材料所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8.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各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谘詢。

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谘詢電話:0571-87917210;地址:拱墅區東新路重機巷56號8樓。

附件:1.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信息表

2.體檢注意事項及具體安排

3.電子材料提交清單

4.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附件下載.doc

杭州市教育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告

  

來源:市教育發展服務中心  發布日期:2023-09-28 09:43:08  瀏覽次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試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政策及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現將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杭州市教育局組織,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實施。

2.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須辦理“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或部隊駐地(僅限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杭州地區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各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詳見附件1)提出申請。

港澳台居民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按《關於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精神辦理。

根據《浙江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等25部門關於促進我省退役軍人高質量就業創業的若幹意見》(浙退役軍人廳發〔2023〕16號)有關要求,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退役軍人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3.本次認定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10月9日-10月23日,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網上申報係統填寫報名信息,可自主選擇受理機構。

本次認定開通全程網辦,申請人網報時須根據個人情況上傳相應資料(僅PDF格式,詳見附件3)。

第二階段為政策谘詢及申請受理階段:

10月9日-10月25日,政策谘詢。申請人如有疑問,可至相應受理機構(與網上申報時選擇的受理機構一致,下同)現場谘詢或電話谘詢,確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10月26日-11月5日,體檢。申請人至相應的受理機構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具體安排詳見附件2;個人體檢時間以受理機構通知為準,請注意查看QQ群或釘釘群或短信通知)。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於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資中心〔2023〕5號)精神,經體檢醫院醫生現場確認已懷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檢查。申請人自帶懷孕證明的,不予認可。備孕和哺乳期的人員一律不免檢胸透。

11月7日,受理機構審核材料,明確受理意見,在杭州教育網發布受理公告。

予以受理的申請人須將一張1寸彩色白底證件照片(必須與網報上傳照片一致,背麵寫上姓名)郵寄至相應受理機構(通訊地址詳見附件1),或於體檢當天交受理機構工作人員。

4.如需更正認定機構、受理機構,截止日期為各受理機構體檢前一個工作日。

5.申請人網上申請後須加入相應受理機構開設的QQ群或釘釘群(詳見附件1),以便政策谘詢、信息溝通。

6.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結果將於12月4日左右通過杭州教育網公告。證書、行政許可決定書等材料統一郵寄送達(郵費由認定機構承擔),須申請人本人簽收。

7. 申請人在認定過程中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申請人對提交虛假材料所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8.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各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谘詢。

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谘詢電話:0571-87917210;地址:拱墅區東新路重機巷56號8樓。

附件:1.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受理機構信息表

2.體檢注意事項及具體安排

3.電子材料提交清單

4.浙江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表

附件下載.doc

杭州市教育局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