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關於公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政策解讀
杭教法規〔2024〕1號
有效性:有效
政策原文鏈接:杭州市教育局關於公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
圖解解讀:《杭州市教育局關於公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圖文政策解讀
征求意見收集采納情況:《杭州市教育局關於公布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意見征集采納情況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規定,市教育局對2023年6月30日前製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現解讀如下:
一、清理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
二、清理範圍
2021年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後繼續有效和新增的,我局在2023年6月30日前單獨製定或聯合其他單位共同製定並由我局主辦的行政規範性文件。
三、清理過程
一是明確清理工作要求及任務分工,由法規處牽頭,相關處室配合。二是征集意見建議。2023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在杭州市教育局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並同步向聯合發文的相關部門發函征求意見,收到0條意見建議。三是形成清理結果(審議稿),經公平競爭審查、合法性審核,報市教育局黨委、局長辦公聯席會議集體審議。
四、清理結果
本次清理對21件行政規範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見,確定繼續有效的19件(其中擬修改的3件)、廢止的1件、宣布失效的1件。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五、施行時間
本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六、解讀機關
解讀機關:杭州市教育局
解讀人:法規處潘長青
聯係電話:89583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