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門關於印發《關於推進杭州市幼兒園“托幼一體化”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杭教基〔2023〕7號

來源:杭州市教育局基教處  發布日期:2024-01-08 19:29:58  瀏覽次數:

規範性文件統一編號:ZJAC04-2023-0004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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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市)教育局(社發局)、發改局、財政局(經發局)、衛健局:

現將《關於推進杭州市幼兒園“托幼一體化”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財政局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2月29日

關於推進杭州市幼兒園“托幼一體化”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的通知》精神,規範和加強我市幼兒園“托幼一體化”工作,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加強我市幼兒園“托幼一體化”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與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優質普惠、充分挖潛、可開盡開”的思路,著力解決社會入托需求量大、就近入托難度大等現實問題,通過多渠道拓展教育資源、全方位提升服務品質、高水平保障全域實施等舉措,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對托育服務的需求。增加普惠托位供給,2023年各地提供托育服務的幼兒園(園區)達到幼兒園(園區)總數的50%,或比去年增加25個百分點,今後每年適度增長;2023—2025年,全市計劃新增幼兒園托位數1萬個,其中,新增普惠托位數5000個;全市學前第四年幼兒入托率2025年達到30%以上。進一步規範幼兒園托育行為,不斷提升托育服務質量,盡最大努力讓適齡兒童在家門口享受有質量的托育服務。

二、主要措施

(一)多渠道拓展“托幼一體化”教育資源

1.新建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配建托班。落實《浙江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浙教基〔2022〕85號)文件精神,在原有基礎上擴大配套幼兒園建設規模,按比例提高本區域配套幼兒園建設“百戶比”指標,建設與配套幼兒園規模相適應的托班(原則上配套幼兒園2—3歲托班數與小班數一致)。

2.支持鼓勵現有幼兒園擴建舉辦托班。對於具備規劃條件,適合擴建的幼兒園,可結合實際通過擴建的方式增設托班。2023年起已規劃尚未建設的幼兒園應積極創造條件,按照原則上6個幼兒園班級配建1個托班的要求擴建開設托班。

3.鼓勵現有幼兒園充分挖潛增設托班。對幼兒園招生未達到建設規模,且區域內入園兒童人數相對穩定的幼兒園,應結合實際增設托班。創新幼兒園辦托方式,支持鼓勵幼兒園通過小班與托班混齡辦班、半日班等多種形式,充分挖掘資源擴大托班招生數量。

4.支持街道、村集體、國有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產業園區舉辦普惠性幼兒園托班。鼓勵幼兒園就近領辦新建托育點。

(二)完善托班經費保障機製。

1.加強幼兒園托班資金補助。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按時足額落實好幼兒園托班補助經費。幼兒園在原建設規模基礎上新增或改建托班參照幼兒園新建擴建班級給予一定補助。幼兒園舉辦普惠性托班,按照《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杭州市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杭衛發〔2022〕68號)給予補助。

2.加強幼兒園托班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幼兒園舉辦托班,可參照幼兒園標準給予生均公用經費補助。

3.完善公辦幼兒園托班收費標準。建立包含托班成本的幼兒園收費標準動態調節機製。杭州戶籍的三孩家庭,其第三孩在所在區域公辦幼兒園托班可享受優先入托,並免收保育費。

(三)全方位提升“托幼一體化”服務品質

1.保障托班從業人員配置。托班班級應當配足專任教師和保育員(以下簡稱保教人員),幼兒與保教人員的配比應不高於7:1,或參照每班2教1保的標準進行配備。幼兒園托班教師按照幼兒園教師同等標準保障收入待遇。托班教師需獲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並獲得托育保教方麵的相關培訓;托班保育員應當取得保育員上崗證及托育保教方麵的相關培訓。

2.健全托班從業人員崗位培訓機製。加強托班保教人員隊伍建設,將托育工作職業道德、托育專業知識和技能納入開設托班的幼兒園園長、教師、保育員和保健員等從業人員的全員培訓內容,提升托育服務能力和專業水平,努力克服“托育幼教化傾向”,盡可能滿足嬰幼兒家長對托育服務的高質量、個性化需求。

3.加強“托幼一體化”教研和交流。教研部門要把“托幼一體化”作為教研工作的重要內容,依據《浙江省幼兒園托班管理指南(試行)》要求,根據實踐需要確定研究專題,指導區域、園本教研活動,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鼓勵學區內“托幼一體化”幼兒園建立學習共同體,加強教師在嬰幼兒發展、課程、教學、管理等方麵的研究交流,提升嬰幼兒保教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嬰幼兒生理與心理的全麵健康發展。“托幼一體化”幼兒園要針對3周歲以下常住人口嬰幼兒家庭(家長)開展有質量的免費科學育兒指導,麵向周邊社區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提供早期教育指導服務,通過開設各類科學育兒課程、講座,定期開展培訓和交流活動等途徑,不斷提高周邊社區家庭科學育兒的能力。

4.多領域強化“托幼一體化”專業支撐。支持市屬高校相關學科專業建設。謀劃新一輪支持市屬高校內涵式發展支持舉措,在優化高校學科專業布局的過程中,對高校建設學前教育、護理、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等相關學科專業加大傾斜扶持,助力托幼領域專業人才儲備。指導市屬高校加強相關領域平台建設,引導市屬高校深入了解社會需求,建設相關研究中心、服務中心等平台,開展“托幼一體化”理論研究,拓展嬰幼兒托育服務能力,積極探索校地共享模式。市和區、縣(市)成立由有關高校和教科研部門專家組成的專家指導小組,為市、區、縣(市)教育部門和各類幼兒園提供“托幼一體化”專業谘詢和服務,研究製定幼兒園托班設施設備配備標準。

三、實施與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教育局牽頭,市相關部門參與的“托幼一體化”工作專班,負責“托幼一體化”工作的規劃、統籌、指導和推進工作;各區、縣(市)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並確定具體的責任人和工作部門,結合實際,製定本地區實施細則和“托幼一體化”的規劃,落實工作措施,積極實施推進。

(二)完善建設規劃。各區、縣(市)要全麵排摸現有幼兒園建設規模和入托需求,按照多渠道拓展“托幼一體化”教育資源的要求,於2024年6月底前修訂完善本地幼兒園托班建設規劃。

(三)強化工作考核。2023年起將“托幼一體化”工作納入市政府共富考核體係。同時,將托育工作納入“托幼一體化”幼兒園的年度考核和等級評估,努力保障托育質量。

(四)加強工作宣傳。各地要及時總結開展“托幼一體化”工作中湧現出來的成功經驗,在區域範圍內大力推廣和宣傳介紹。要擴大社會影響和家長認同度,形成開展“托幼一體化”工作的良好社會環境,營造全社會重視托育工作的良好氛圍。

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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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等四部門關於印發《關於推進杭州市幼兒園“托幼一體化”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杭教基〔2023〕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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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市)教育局(社發局)、發改局、財政局(經發局)、衛健局:

現將《關於推進杭州市幼兒園“托幼一體化”工作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財政局

杭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2月29日

關於推進杭州市幼兒園“托幼一體化”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健康發展的通知》精神,規範和加強我市幼兒園“托幼一體化”工作,現結合我市實際,就加強我市幼兒園“托幼一體化”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與目標

按照“政府引導、優質普惠、充分挖潛、可開盡開”的思路,著力解決社會入托需求量大、就近入托難度大等現實問題,通過多渠道拓展教育資源、全方位提升服務品質、高水平保障全域實施等舉措,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對托育服務的需求。增加普惠托位供給,2023年各地提供托育服務的幼兒園(園區)達到幼兒園(園區)總數的50%,或比去年增加25個百分點,今後每年適度增長;2023—2025年,全市計劃新增幼兒園托位數1萬個,其中,新增普惠托位數5000個;全市學前第四年幼兒入托率2025年達到30%以上。進一步規範幼兒園托育行為,不斷提升托育服務質量,盡最大努力讓適齡兒童在家門口享受有質量的托育服務。

二、主要措施

(一)多渠道拓展“托幼一體化”教育資源

1.新建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配建托班。落實《浙江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城鎮住宅小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辦法(2022年修訂)〉》(浙教基〔2022〕85號)文件精神,在原有基礎上擴大配套幼兒園建設規模,按比例提高本區域配套幼兒園建設“百戶比”指標,建設與配套幼兒園規模相適應的托班(原則上配套幼兒園2—3歲托班數與小班數一致)。

2.支持鼓勵現有幼兒園擴建舉辦托班。對於具備規劃條件,適合擴建的幼兒園,可結合實際通過擴建的方式增設托班。2023年起已規劃尚未建設的幼兒園應積極創造條件,按照原則上6個幼兒園班級配建1個托班的要求擴建開設托班。

3.鼓勵現有幼兒園充分挖潛增設托班。對幼兒園招生未達到建設規模,且區域內入園兒童人數相對穩定的幼兒園,應結合實際增設托班。創新幼兒園辦托方式,支持鼓勵幼兒園通過小班與托班混齡辦班、半日班等多種形式,充分挖掘資源擴大托班招生數量。

4.支持街道、村集體、國有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產業園區舉辦普惠性幼兒園托班。鼓勵幼兒園就近領辦新建托育點。

(二)完善托班經費保障機製。

1.加強幼兒園托班資金補助。各級政府財政部門按時足額落實好幼兒園托班補助經費。幼兒園在原建設規模基礎上新增或改建托班參照幼兒園新建擴建班級給予一定補助。幼兒園舉辦普惠性托班,按照《杭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杭州市教育局 杭州市財政局關於印發杭州市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認定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杭衛發〔2022〕68號)給予補助。

2.加強幼兒園托班生均公用經費補助。幼兒園舉辦托班,可參照幼兒園標準給予生均公用經費補助。

3.完善公辦幼兒園托班收費標準。建立包含托班成本的幼兒園收費標準動態調節機製。杭州戶籍的三孩家庭,其第三孩在所在區域公辦幼兒園托班可享受優先入托,並免收保育費。

(三)全方位提升“托幼一體化”服務品質

1.保障托班從業人員配置。托班班級應當配足專任教師和保育員(以下簡稱保教人員),幼兒與保教人員的配比應不高於7:1,或參照每班2教1保的標準進行配備。幼兒園托班教師按照幼兒園教師同等標準保障收入待遇。托班教師需獲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並獲得托育保教方麵的相關培訓;托班保育員應當取得保育員上崗證及托育保教方麵的相關培訓。

2.健全托班從業人員崗位培訓機製。加強托班保教人員隊伍建設,將托育工作職業道德、托育專業知識和技能納入開設托班的幼兒園園長、教師、保育員和保健員等從業人員的全員培訓內容,提升托育服務能力和專業水平,努力克服“托育幼教化傾向”,盡可能滿足嬰幼兒家長對托育服務的高質量、個性化需求。

3.加強“托幼一體化”教研和交流。教研部門要把“托幼一體化”作為教研工作的重要內容,依據《浙江省幼兒園托班管理指南(試行)》要求,根據實踐需要確定研究專題,指導區域、園本教研活動,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鼓勵學區內“托幼一體化”幼兒園建立學習共同體,加強教師在嬰幼兒發展、課程、教學、管理等方麵的研究交流,提升嬰幼兒保教服務能力和水平,促進嬰幼兒生理與心理的全麵健康發展。“托幼一體化”幼兒園要針對3周歲以下常住人口嬰幼兒家庭(家長)開展有質量的免費科學育兒指導,麵向周邊社區的3周歲以下嬰幼兒提供早期教育指導服務,通過開設各類科學育兒課程、講座,定期開展培訓和交流活動等途徑,不斷提高周邊社區家庭科學育兒的能力。

4.多領域強化“托幼一體化”專業支撐。支持市屬高校相關學科專業建設。謀劃新一輪支持市屬高校內涵式發展支持舉措,在優化高校學科專業布局的過程中,對高校建設學前教育、護理、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等相關學科專業加大傾斜扶持,助力托幼領域專業人才儲備。指導市屬高校加強相關領域平台建設,引導市屬高校深入了解社會需求,建設相關研究中心、服務中心等平台,開展“托幼一體化”理論研究,拓展嬰幼兒托育服務能力,積極探索校地共享模式。市和區、縣(市)成立由有關高校和教科研部門專家組成的專家指導小組,為市、區、縣(市)教育部門和各類幼兒園提供“托幼一體化”專業谘詢和服務,研究製定幼兒園托班設施設備配備標準。

三、實施與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教育局牽頭,市相關部門參與的“托幼一體化”工作專班,負責“托幼一體化”工作的規劃、統籌、指導和推進工作;各區、縣(市)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並確定具體的責任人和工作部門,結合實際,製定本地區實施細則和“托幼一體化”的規劃,落實工作措施,積極實施推進。

(二)完善建設規劃。各區、縣(市)要全麵排摸現有幼兒園建設規模和入托需求,按照多渠道拓展“托幼一體化”教育資源的要求,於2024年6月底前修訂完善本地幼兒園托班建設規劃。

(三)強化工作考核。2023年起將“托幼一體化”工作納入市政府共富考核體係。同時,將托育工作納入“托幼一體化”幼兒園的年度考核和等級評估,努力保障托育質量。

(四)加強工作宣傳。各地要及時總結開展“托幼一體化”工作中湧現出來的成功經驗,在區域範圍內大力推廣和宣傳介紹。要擴大社會影響和家長認同度,形成開展“托幼一體化”工作的良好社會環境,營造全社會重視托育工作的良好氛圍。

本實施意見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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