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放行政裁量權基準》政策解讀
有效性:有效
政策原文鏈接:杭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放行政裁量權基準》的通知
圖解解讀:《杭州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放行政裁量權基準》圖文政策解讀
征求意見收集采納情況:《杭州市教育局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放行政裁量權基準》征求意見情況反饋
一、製定的背景是什麼?
為貫徹落實《杭州市建設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全麵製定高頻行政執法行為裁量權基準的通知》(杭法聯辦〔2024〕6號)精神,保障普通高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促進教育公平,按照先試點再擴麵的思路,先就學生資助中的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發放事項製定行政裁量基準。
二、製定依據有哪些?
1.財政部 教育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退役軍人部 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於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教 〔2021〕 310號)
2.《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調整高等教育階段和高中階段國家獎助學金政策的通知》(財教〔2024〕181號)
3.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浙財科教〔2020〕39號)
4.浙江省教育廳等八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學生資助對象認定辦法》的通知(浙財教〔2020〕15號)
5.轉發《浙江省財政廳 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的通知(杭財教〔2021〕14號)
三、資助條件及資助標準是什麼?
納入資助對象的全日製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學生,資助對象分為二類:
(一)特殊群體。主要包括低保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兒、烈士子女、持證殘疾學生、低保邊緣家庭學生、低收入農戶家庭學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等。
(二)其他群體。主要包括因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件、重大疾病等突發情況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結合家庭經濟因素、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因素通過家訪、個別訪談、信函索證、大數據分析、民主評議等方式,根據實事求是的原則認定需要資助的學生。
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300元。
四、如何申請?
學生報到注冊時,向學校提出申請。在學校指導下,學生或監護人登錄浙江省學生資助“一窗受理”平台提交申請,自願如實填寫申請信息並對所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未成年學生由監護人作出承諾)。申請人屬於其他群體的需提供必要輔助說明材料。浙江省學生資助“一窗受理”平台登錄網址:https://zhzz.zjedu.gov.cn/。
五、辦理時限有什麼要求?
按學期開展申請辦理和發放國家助學金。
六、什麼時候開始實施?
本基準自2025年2月13日起施行。
七、其他說明
解讀機關:杭州市教育局
解讀人:吳喜勝、鄧冬青
聯係方式:0571-85828685、89583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