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民辦學校變更批準書(杭州鼎文學校)
杭教許準字〔2024〕第1號
杭州鼎文學校:
你單位於 2024年4月22日提交的變更杭州鼎文學校辦學層次的行政許可申請,本機關已於2024年4月22日予以受理(受理號:杭教許受字〔2024〕第1號)。
經審查,你單位提出的變更杭州鼎文學校辦學層次的申請及提交的相關材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關於該行政許可的法定條件和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決定準予杭州鼎文學校辦學層次由九年一貫製學校變更為十二年製學校:辦學內容為九年一貫製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小學部規模不超過48個班,每班人數不超過25人,初中部規模不超過24個班,每班人數不超過25人,高中部規模不超過24個班,每班人數不超過40人。
你單位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杭州市拱墅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杭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