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杭州市高中階段職普融通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教基〔2024〕6號

來源:市教育局基教處  發布日期:2024-08-09 11:37  瀏覽次數:

各區、縣(市)教育局(社發局),各直屬學校(單位):

現將《杭州市高中階段職普融通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

杭州市高中階段職普融通試點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於深化現代職業教育體係建設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為推進高中階段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創新高中階段教育辦學模式,決定在我市實施職普融通教學改革試點,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職業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國職業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發展和人才成長規律,深化高中階段育人方式、辦學模式和管理體製機製改革,創新高中階段教育辦學和教學模式,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教育需求,豐富學生成長成才路徑,讓初中畢業生擁有更多自主選擇發展的機會,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試點目標

通過開展職普融通試點,引導社會、學校和學生樹立正確的教育成長觀,為學生全麵發展搭建多元化學習平台,提供良好發展空間,進一步優化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資源配置,打通高中階段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橫向融通“立交橋”,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相互融合、協調發展的人才培養機製,讓不同稟賦的學生能夠多次選擇、多樣化成才。

三、實施辦法

(一)設立試點區校

試點工作原則上以區、縣(市)為單位。各地可根據當地高中資源情況,按照因地製宜、以生為本、試點先行的原則,自主研究製定試點工作方案並自主申報、自願參與。市教育局將根據各地申報情況,在充分論證、審核的基礎上遴選確定3-4個試點區,試點周期為三年。各試點區可根據本區高中教育資源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一所或多所普通高中與一所或多所中等職業學校作為試點學校,經市教育局批準後開展職普融通試點,試點學校原則上在三年試點期間內不再作調整。

市教育局在學校自願申報的基礎上,確定若幹所直屬學校作為試點學校開展試點工作。

(二)試點任務

1.探索融通方式

職普融通試點區和試點學校要積極探索創新職普融通的試點方式,鼓勵采取設立職普融通班、合作開展職普融通課程建設、相互開設選修課程等方式創新推進職普融通試點工作。 其中,試點普通高中須與結對中等職業學校至少開展一個專業合作(不含五年製職業教育班和中本一體化班),並以合作專業作為試點學校學生的專業培養方向。鼓勵有條件的試點區通過新設綜合高中的形式推進職普融通試點工作。

2.完善招生政策

職普融通試點學校(含綜合高中)的招生工作須按照普通高中的招生管理辦法實施。其中,職普融通試點班招生計劃實行單列,與普通高中同步填報誌願、同步錄取,教學方案、辦學地點等應當事先公布。職普融通試點班的初始學籍統一錄入試點班所在高中。

3.優化課程設置

各試點區和試點學校要構建課程資源共建共享、學分互認等機製,推進職普融通的課程體係建設,為學生全麵發展搭建多元課程;探索健全職普融通班課程方案,科學設置普通文化課程和職業技術類課程,實現文化知識學習和專業技能能力培養協調發展;共同研究開發職普融通選修課程,推進試點學校相互開設選修課,積極實施高中生涯規劃教育,努力提升學生自主選擇升學和未來職業的能力。

4.鼓勵師資共享

試點區和試點學校要構建教師互派機製,推進師資共享;要整合雙方學校師資,共同加強職普融通班教師力量配備。教師為對方學校開設選修課計入教師教學工作量。

5.嚴格學籍管理

逐步推進普通高中學生和中職學校學生學籍互轉,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學生升學“立交橋”。試點學校職普融通班學生可根據自身學習情況自願提出轉換學校申請,申請一般在高一第一學期末提出,每名學生隻可申請轉換1次。試點區教育部門應按照“嚴格標準、統一考核、公開公平”原則,製定學籍轉換標準,並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學生統一組織筆試、麵試,達到標準者經向市教育局報備後可轉入相應學校(專業)就讀。轉換學籍後的試點班學生,其已修學分可以互認;轉入中職學校學生享受中職學校各項資助政策。嚴格執行“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原則,每學期複核學生學籍,嚴禁空掛學籍,嚴禁重複注冊中職和普通高中學籍。

四、相關要求

1.加強統籌指導。試點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職普融通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加強規劃、統籌和指導,製訂科學合理的試點工作方案,並完善考試錄取、學籍管理等辦法。招生計劃,學分互認、學籍互轉管理辦法等須經市教育局核準並報省教育廳備案後方可實施。教科研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學校課程建設的指導研究,幫助試點學校不斷完善職普融通的課程體係。

2.抓好組織實施。試點區教育部門要積極支持職普融通試點學校建設,積極探索職普融通教育的管理新機製,加強過程監管和督查,為試點工作推行創造良好環境,形成職普融通工作長效機製。

3.做好宣傳引導。試點區教育部門要切實做好職普融通試點政策宣傳解讀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向社會、家長和學生全方位準確解讀政策,引導學生和家長慎重選擇,切實保障學生知情權和合法權益,確保職普融通試點工作平穩有序。

杭州市教育局關於印發《杭州市高中階段職普融通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杭教基〔2024〕6號

來源:市教育局基教處  發布日期:2024-08-09 11:37  瀏覽次數:

各區、縣(市)教育局(社發局),各直屬學校(單位):

現將《杭州市高中階段職普融通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

杭州市高中階段職普融通試點工作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關於深化現代職業教育體係建設改革的意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為推進高中階段教育領域綜合改革,創新高中階段教育辦學模式,決定在我市實施職普融通教學改革試點,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職業教育的重要指示和全國職業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發展和人才成長規律,深化高中階段育人方式、辦學模式和管理體製機製改革,創新高中階段教育辦學和教學模式,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教育需求,豐富學生成長成才路徑,讓初中畢業生擁有更多自主選擇發展的機會,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麵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試點目標

通過開展職普融通試點,引導社會、學校和學生樹立正確的教育成長觀,為學生全麵發展搭建多元化學習平台,提供良好發展空間,進一步優化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資源配置,打通高中階段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橫向融通“立交橋”,建立普通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相互融合、協調發展的人才培養機製,讓不同稟賦的學生能夠多次選擇、多樣化成才。

三、實施辦法

(一)設立試點區校

試點工作原則上以區、縣(市)為單位。各地可根據當地高中資源情況,按照因地製宜、以生為本、試點先行的原則,自主研究製定試點工作方案並自主申報、自願參與。市教育局將根據各地申報情況,在充分論證、審核的基礎上遴選確定3-4個試點區,試點周期為三年。各試點區可根據本區高中教育資源實際情況,自主選擇一所或多所普通高中與一所或多所中等職業學校作為試點學校,經市教育局批準後開展職普融通試點,試點學校原則上在三年試點期間內不再作調整。

市教育局在學校自願申報的基礎上,確定若幹所直屬學校作為試點學校開展試點工作。

(二)試點任務

1.探索融通方式

職普融通試點區和試點學校要積極探索創新職普融通的試點方式,鼓勵采取設立職普融通班、合作開展職普融通課程建設、相互開設選修課程等方式創新推進職普融通試點工作。 其中,試點普通高中須與結對中等職業學校至少開展一個專業合作(不含五年製職業教育班和中本一體化班),並以合作專業作為試點學校學生的專業培養方向。鼓勵有條件的試點區通過新設綜合高中的形式推進職普融通試點工作。

2.完善招生政策

職普融通試點學校(含綜合高中)的招生工作須按照普通高中的招生管理辦法實施。其中,職普融通試點班招生計劃實行單列,與普通高中同步填報誌願、同步錄取,教學方案、辦學地點等應當事先公布。職普融通試點班的初始學籍統一錄入試點班所在高中。

3.優化課程設置

各試點區和試點學校要構建課程資源共建共享、學分互認等機製,推進職普融通的課程體係建設,為學生全麵發展搭建多元課程;探索健全職普融通班課程方案,科學設置普通文化課程和職業技術類課程,實現文化知識學習和專業技能能力培養協調發展;共同研究開發職普融通選修課程,推進試點學校相互開設選修課,積極實施高中生涯規劃教育,努力提升學生自主選擇升學和未來職業的能力。

4.鼓勵師資共享

試點區和試點學校要構建教師互派機製,推進師資共享;要整合雙方學校師資,共同加強職普融通班教師力量配備。教師為對方學校開設選修課計入教師教學工作量。

5.嚴格學籍管理

逐步推進普通高中學生和中職學校學生學籍互轉,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學生升學“立交橋”。試點學校職普融通班學生可根據自身學習情況自願提出轉換學校申請,申請一般在高一第一學期末提出,每名學生隻可申請轉換1次。試點區教育部門應按照“嚴格標準、統一考核、公開公平”原則,製定學籍轉換標準,並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學生統一組織筆試、麵試,達到標準者經向市教育局報備後可轉入相應學校(專業)就讀。轉換學籍後的試點班學生,其已修學分可以互認;轉入中職學校學生享受中職學校各項資助政策。嚴格執行“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原則,每學期複核學生學籍,嚴禁空掛學籍,嚴禁重複注冊中職和普通高中學籍。

四、相關要求

1.加強統籌指導。試點區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職普融通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加強規劃、統籌和指導,製訂科學合理的試點工作方案,並完善考試錄取、學籍管理等辦法。招生計劃,學分互認、學籍互轉管理辦法等須經市教育局核準並報省教育廳備案後方可實施。教科研部門要加強對試點學校課程建設的指導研究,幫助試點學校不斷完善職普融通的課程體係。

2.抓好組織實施。試點區教育部門要積極支持職普融通試點學校建設,積極探索職普融通教育的管理新機製,加強過程監管和督查,為試點工作推行創造良好環境,形成職普融通工作長效機製。

3.做好宣傳引導。試點區教育部門要切實做好職普融通試點政策宣傳解讀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向社會、家長和學生全方位準確解讀政策,引導學生和家長慎重選擇,切實保障學生知情權和合法權益,確保職普融通試點工作平穩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