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生態環境保護專項督察信訪信息公開表(第十三批)

序號舉報地市舉報區縣受理編號舉報內容汙染類型調查核實情況是否屬實處理和整改情況問責情況
1杭州市臨平區D202109150005臨平區佛日路100號杭州立佳環境服務有限公司固體廢物焚燒有異味影響當地居民。大氣1.2021年9月15日、9月17日現場檢查時,杭州立佳環境服務有限公司正常運營,焚燒車間、危廢倉庫廢氣收集處理設施均正常運行,焚燒廢氣在線監控數據達標。1、2、4號料坑密閉未作業,3號料坑在入坑作業,清洗廢桶區密閉未作業,廠區料場周邊略有異味。       2.2021年以來生態環境臨平分局開展監督性監測2次,企業委托檢測單位專項監測焚燒爐1次,排放口廢氣中臭氣濃度等各類汙染物指標均達標,廠界無組織空氣中的氟化物、氯氣、臭氣濃度等各類汙染物指標均達標。部分屬實1.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要求該公司嚴格按照危廢經營處置單位管理的各項要求開展全麵自查,做好廢氣的有效收集處理,加強汙染治理設施的運維管理,確保汙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轉,汙染物穩定達標排放。       2.加強汙染監測與執法。市生態環境局臨平分局嚴格按照《杭州立佳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環境監管方案》落實監管工作,加強企業在線監控巡檢管理,開展監督性監測,不定期開展執法檢查。     3.完善公眾參與機製。2021年9月9日臨平區人大組織部分區人大代表到立佳公司視察,9月15日星橋街道人大工委組織街道全體區人大代表到立佳公司視察,今後將進一步加大公眾參與力度,不定期邀請“兩代表一委員”、周邊小區居民代表等社會群體共同參與企業的監督檢查。
2杭州市臨平區D202109150052塘棲鎮丁山河村六莊80號前丁山河建造碼頭侵占河道。其它1.關於“建造碼頭”問題不屬實。信訪反映的“碼頭”實際為水鄉風韻線環境提升工程(二期)建設項目所包含的水係及岸線整治提升及其他附屬工程中的建設內容,項目經區發改審批後實施。該親水平台開工建設時間為2021年5月29日,目前平台底座建設已完成,平台地上附屬建築正在建設中。       2.關於“侵占河道”問題屬實。經區農業農村局現場核實,信訪件反映的碼頭實際為水鄉風韻線環境提升工程中附屬工程的一部分,是可供群眾遊憩的親水平台。該親水平台占用的水域不是河道而是丁山湖(內陸湖泊)。部分屬實1.臨平區農業農村局(林業水利局)責令塘棲鎮立即停止水鄉風韻線環境提升工程(二期)涉及兩個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水域的親水平台建設,並限期改正。考慮到該親水平台已包含在水鄉風韻線環境提升工程(二期)建設項目工程建設內容中,同時親水平台實際占用麵積僅為1.3平米(兩個親水平台總共為2.6平米),占用水域麵積較小,對丁山湖調蓄洪水功能影響微乎其微。故改正方式為由建設單位塘棲鎮在一個月之內補辦項目占用水域手續,在水鄉風韻線環境提升工程(二期)建設項目中,采取功能補救措施或者等效替代水域工程來實現水域占補平衡。       2.臨平區塘棲鎮水鄉風韻線環境提升工程(二期)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塘棲鎮將根據區發改審批要求舉一反三,對項目後續推進中的各個環節嚴格落實各個主管部門的合法要求,依法合規地推進項目完工。
3杭州市桐廬縣D202109160009富春江鎮俞趙村杜濟大橋北祥盛建材有限公司內有很多塑料泡沫垃圾,有臭味。垃圾、大氣經核查,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其中“有很多塑料泡沫垃圾”問題屬實,“有臭味”問題不屬實。“杜濟大橋”實際為“渡濟大橋”,問題區域位於桐廬縣富春江鎮俞趙區塊320國道與環城西路交叉口東北側,該場地前期為桐廬縣建築(裝修)垃圾臨時消納場。2016年10月,經縣政府批準同意,桐廬祥盛建材有限公司從事建築(裝修)垃圾消納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有關業務;2017年5月,經縣政府批準同意,在該消納場建設臨時建築垃圾分類處置設施,2018年6月起由桐廬祥盛建材有限公司進行建築(裝修)垃圾的消納處理及資源化利用。2021年4月桐廬交通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取得《關於桐廬城市快遞集運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複》,確定該區域建設桐廬城市快遞集運中心,經公開招標,於2021年7月確認大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為桐廬城市快遞集運中心工程施工單位。桐廬祥盛建材有限公司位於該地的建築(裝修)垃圾臨時處置場自2021年7月16日起關停,相關處置設施設備已於8月底前搬離。桐廬城市快遞集運中心工程施工方已入場施工。經現場核實,確實存在塑料泡沫等裝修垃圾未清理。現場核查時未聞到臭味。部分屬實桐廬縣城管局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對該區塊建築(裝修)垃圾土方量進行測量計算,報縣政府確定處置方案。待方案確定後將按照方案實施,計劃於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場地存量建築(裝修)垃圾清運。
4杭州市淳安縣D202109170011大墅鎮自來水廠截流、花石源水電站等破壞大墅鎮花石源自然村下江的生態環境,導致江裏魚蝦全無。其它1.經核查,大墅鎮自來水廠有3個供水源,當前主要由新安江水庫積嶺碼頭水源來保證日常飲用水民生工程使用,今年以來未從花石源水源取水,且花石源水源取水口位於花石源水電站蓄水庫上遊,因此不存在截流花石源水源供自來水廠使用的情況。       2.現場核查,花石源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正常,下遊河道水體流動,有水草及魚蝦生存。據縣千島湖生態綜合保護局監測平台及日常檢查顯示,花石源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正常,不存在破壞下遊河道生態環境的情況。不屬實大墅鎮人民政府今後要加強對花石源水電站生態流量泄放的巡查監管,保證生態流量達標泄放,確保花石源流域滿足生態環境需求。
5杭州市桐廬縣X202109170020春江鎮渡濟大橋邊春節燕語小區邊一塊10多畝的土地上全是白色垃圾(附照片)。垃圾經核查,該區域位於桐廬縣富春江鎮俞趙區塊320國道與環城西路交叉口東北側,該場地前期為桐廬縣建築(裝修)垃圾臨時消納場。2016年10月,經縣政府批準同意,桐廬祥盛建材有限公司從事建築(裝修)垃圾消納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有關業務;2017年5月,經縣政府批準同意,在該消納場建設臨時建築垃圾分類處置設施,2018年6月起由桐廬祥盛建材有限公司進行建築(裝修)垃圾的消納處理及資源化利用。2021年4月桐廬交通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取得《關於桐廬城市快遞集運中心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複》,確定該區域建設桐廬城市快遞集運中心,經公開招標,於2021年7月確認大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為桐廬城市快遞集運中心工程施工單位。桐廬祥盛建材有限公司位於該地的建築(裝修)垃圾臨時處置場自2021年7月16日起關停,相關處置設施設備已於8月底前搬離。桐廬城市快遞集運中心工程施工方已入場施工。經現場核實,確實存在塑料泡沫等裝修垃圾未清理。屬實目前,縣城市管理局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對該區塊建築(裝修)垃圾土方量進行測量計算,報縣政府確定處置方案。待方案確定後將按照方案實施,計劃於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場地存量建築(裝修)垃圾清運。
6杭州市蕭山區X202109170022蕭山區坎山鎮(郵戳)沙田頭村(照片)杭州東嘉實業,在消防通道及代征用地上建油氣罐及倉庫,要求予以拆除。其它1.關於“在消防通道上建油氣罐及倉庫”問題屬實。經蕭山區消防部門核查確認,杭州東嘉宏實業有限公司主體建築四周均滿足消防車道寬度和高度的通行要求,但廠房的南側、北側以及西側均存在違章搭建占用防火間距或影響消防救援的情況。       2.關於“在代征用地上建油氣罐及倉庫”問題屬實。經現場勘查確認,該公司用地範圍內確有未經規劃審批,擅自建造臨時倉庫及車棚三處。根據企業提供的不動產權證附圖,部分違法建設涉及代征用地。     3.根據蕭更新紀〔2021〕32號文件精神,2021年5月21日杭州市蕭山區存量工業用地有機更新領導小組辦公室召開聯席會議,經項目論證後同意杭州東嘉宏實業有限公司存量工業用地有機更新項目。該公司計劃於2021年12月前啟動建設,屆時將主動對廠區開展全麵改造。屬實1.杭州市蕭山區城市管理局對杭州東嘉宏實業有限公司未經規劃審批,擅自建造臨時倉庫及車棚三處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2.瓜瀝鎮人民政府對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其加快啟動有機更新升級改造項目,在項目啟動後及時開展廠區拆除改造;同時要求企業加強自身管理,完善有關手續,規範廠房及配套設施建設。
7杭州市上城區X202109170023秋濤北路一弄順豐快遞、極兔快遞噪聲擾民,樓下2個餐館和洗車店氣味大,要求予以關閉。噪聲、大氣、其它1.關於2家快遞噪聲擾民問題屬實。經核查,順豐快遞、極兔快遞的噪音源主要來自貨物裝卸及搬運設備時間集中在早上6-9點、下午1-3點、晚6-9點,經第三方檢測機構顯示,社會生活環境噪聲檢測結果超標,對周邊居民會產生一定影響。       2.關於餐飲店氣味問題部分屬實。兩家餐飲店主要經營蒸煮品,均已安裝油煙淨化裝置並正常清洗、使用。經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顯示,指標符合國家標準限值。其在食物製作過程中有一定氣味,對周邊居民會產生一定影響。     3.關於汽車店氣味問題部分屬實。經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顯示,該店廢氣指標符合國家標準限值,但其經營過程中使用的汽車清洗噴劑有一定氣味,對周邊居民會產生影響。部分屬實1.要求5家單位與屬地社區簽訂“門前新三包”自我管理承諾書。2家快遞店做好裝卸貨過程中的降噪措施,2家餐飲店定期清洗油煙淨化器並正常使用,洗車店規範經營與清潔劑的使用,減少對周邊居民的影響。     2.要求街道建立長效監管機製,各職能部門、社區、綜管中隊加強日常管理,發現問題及時勸改、需要時執法部門及時支撐。
8杭州市拱墅區X202109170026拱墅區半山(郵戳)永福橋路7號有沙石場,灰塵極大(附照)。揚塵經查,該處實際為永福橋路與新天地街交叉口南麵地塊上的沙石臨時堆場,該堆場所在地塊為杭州市公交集團向沈家經合社征用土地,但未完成土地移交,暫時由沈家經合社使用。該堆場占地麵積約400平方米,係沈家經合社綜合用房項目;檢查時堆放有黃沙約15噸,未覆蓋綠網,易出現揚塵情況。屬實1.9月18日17時,該堆場內黃沙已經清運完畢。     2.東新街道加強監管,按照拆後地塊進行規範化管理,杜絕該處揚塵問題的發生。
9杭州市臨安區X202109170027太湖源鎮裏村的杭州臨安天倫企業有限公司24小時生產,噪音、廢氣擾民,不重視安全隱患,大貨車進出造成道路破損,易引發交通事故。噪聲、大氣、其它1.關於“24小時生產,噪音、廢氣擾民”問題部分屬實。經核查,杭州臨安天倫企業有限公司正常生產時間為每日7時至23時左右,偶爾出現加班生產會延遲至第二天淩晨1時左右,並非24小時生產;噪聲主要來源為各類風機,打磨車間的拋光機,物料裝卸堆存過程以及車輛運輸過程;生產工藝廢氣經設施處理後排放,粉塵經收集後進行噴淋處理,未設置排氣筒。企業生產時,生態環境臨安分局委托監測單位對該公司產生的各類廢氣及噪聲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除電鍍二車間和三車間排氣筒的鉻酸霧超過標注限值要求外,其餘各項檢測數據均顯示達標。       2.關於“不重視安全隱患”問題屬實。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電焊作業人員(李某某)涉嫌持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進行電焊作業;鹽酸存儲間、鍍鋅車間有兩處未安裝噴淋設施,無法保證突發狀況的處置;鍋爐房、熱風箱有兩處法蘭未做跨接。       3.關於“大貨車進出造成道路破損,易引發交通事故”問題部分屬實。經核實,公司目前自有一輛輕型欄板貨車,用於本地短途運輸,同時也有來料加工企業貨車進出運輸。交警部門通過對進入公司廠區的道路檢查發現路麵均平整,無破損現象;對“易發交通事故”問題進行核查,發現該公司周邊近兩年來未發生傷亡事故。部分屬實1.對杭州臨安天倫企業有限公司違法行為立案調查,責令其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2.對涉嫌使用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作業違法行為責令立即整改,並對其進行立案調查;責令9月23日前完成鹽酸存儲間、鍍鋅車間兩處噴淋設施及鍋爐房、熱風箱兩處法蘭跨接的安裝,目前企業已完成整改。     3.企業開展生產車間及廠區周邊整體環境整治,全麵提升綜合環境質量。     4.要求2021年10月30日前對公司大門左右兩側道路增設緩衝帶、提醒標誌和凸麵鏡,左側空地漆劃停車位,同時對外來運輸車輛及公司內部員工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確保出行安全。
10杭州市蕭山區X202109170031瓜瀝鎮北塘東路3380號杭州東嘉實業有限公司違法把天然氣儲罐置於其廠房樓頂(附照片)。其它經核查,根據蕭環保〔2019〕47號文件要求,杭州東嘉宏實業有限公司於2020年完成“煤改氣”改造,將燃煤鍋爐改為天然氣鍋爐,2020年11月與燃氣公司簽訂入戶合同,自2021年1月開始投入使用,天然氣為管道直送。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廠房樓頂北側確有一隻罐體,經核查確認該罐體實為膨脹罐,非“天然氣儲罐”,係液相導熱油爐加熱係統的必要設施,不屬於特種設備。不屬實瓜瀝鎮對該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要求其加快啟動有機更新升級改造項目,在項目啟動後及時開展廠區拆除改造;同時要求企業加強自身管理,完善有關手續,規範廠房及配套設施建設。
11杭州市市級X202109170032餘杭區星橋街道天都環境保護誌願者協會要求修訂《杭州市區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圖》(附修改意見)。其它1996年11月編製的《杭州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是按原國家環境保護局製訂的標準HJ14-1996《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原則與技術方法》的具體規定,結合當時杭州市城市布局、總體規劃以及環境空氣質量等方麵的實際情況,在征求有關管理部門和專家意見後確定的,於1997年經杭州市人民政府批準實施。對於限製我市各單位大氣汙染物的排放、促進其汙染治理、保護全市環境空氣質量並使之逐步得到改善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它是環境保護和管理的重要依據之一。其後分別於2000年、2020年對市區局部區域進行了調整,並經市政府批複後發布,其主要內容依然沿用1996年版。       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指為保護生態環境和人群健康的基本要求而劃定的環境質量保護區。根據HJ14-1996《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原則與技術方法》,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分為一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二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和三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其中:一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一類區)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和其它需要特殊保護的地區;二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二類區)指城鎮規劃中確定的居住區、商業交通居民混合區、文化區、一般工業區和農村地區,以及一、三類區不包括的地區;三類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三類區)指特定工業區。       1996年劃定當初就充分考慮從嚴控製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市區僅設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一類區和二類區,未設三類區,包括當初集聚杭鋼、杭玻、半山發電廠在內的半山區域也是劃定為二類區。因此,1996年版劃分方案秉承了從嚴控製原則,有較長遠的預判性。/2021年9月26日,杭州市生態環境局在前期任務分解的基礎上,組織大氣辦、大氣處等對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專題召開會議,對信訪人提出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具體情況如下:     1.梳理彙總杭州市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劃分方案,曆次優化調整情況。     2.進一步明確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修訂的啟動條件、程序及權限。     3.根據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修訂的技術規範,研究“應當將半山國家森林公園和皋亭山國家4A級風景區劃入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的一類區”的可行性。    
12杭州市建德市D202109170045三都鎮三江口村村委會以挖隧道之名毀壞金沙嶺山林,破壞生態環境。其它經核查,群眾反映的金沙嶺山林位於建德市三都鎮三江口村,該區域無隧道建設項目。但該區域內存在一個綠道建設項目,該項目全稱為建德市三江治理提升改造工程新安綠道三江口西段(桐溪大橋東至三江口漁村)工程。該項目由建德市三都鎮三江口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於2020年11月開工建設,目前已完成路麵硬化,存在未取得使用林地審批同意,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違法行為。 部分屬實1.2021年9月26日,建德市林業局對建德市三都鎮三江口村股份經濟合作社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的違法行為立案調查,待查實後依法作出處理;如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交公安機關偵查。     2.責令建德市三都鎮三江口村股份經濟合作社完善林地審批手續,在完成審批手續前不得進行後續建設。     3.建德市林業局強化執法,進一步打擊破壞林地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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