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

2021年,我局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和市委關於建設法治政府的決策部署,通過進一步加強製度建設,狠抓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力度和行為規範。

一、2021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麵履行環境監管職責

一是打造一流法治化營商環境。推進排汙許可與總量減排聯動試點、“規劃環評+項目環評”改革試點,審批全流程時間減至平均45.47個工作日。推進車輛檢測“一件事”集成改革,在全國率先實施小客車10年環保免檢政策。二是開發“環保智管服”場景,數字賦能執法。以數字化改革為契機,多跨協同、流程再造,在全國首創“環保智管服”場景。

(二)完善依法行政製度體係

積極推進生態環境立法,《杭州市淳安特別生態功能區條例》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批準,於2022年1月1日起施行。開展地方性法規及規章涉及行政處罰法內容專項清理,經清理,《杭州市服務行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廢止。二是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對5個規範性文件出具法律審查意見,並做好報送市司法局備案工作。開展規範性文件實施後評估工作,對2個規範性文件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對規範性文件進行修訂完善。

(三)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製

實行重大決策事項目錄化管理,經征集將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列為2021年重大決策事項。經過專家論證、公開征求意見、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等程序,環境保護“十四五”規劃已正式印發。落實合同審查登記、內部處室聯審、法律顧問審查製度,對80餘份合同進行法律審查。聘請專業律師作為兼職法律顧問,在合同、規範性文件、重大決策等方麵提供法律審查意見。

(四)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一是不斷加大環境執法力度。開展各類專項執法行動,對環境違法行為開展嚴查嚴打。2021年全市共立案查處環境違法案件1156件,罰沒款11283.78萬元,查獲環境犯罪案件35件,刑事拘留47人,移送公安適用行政拘留案件21件,行政拘留23人。二是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建立執法正麵清單,強化執法精準度。發揮感知層和物聯網優勢,對列入正麵清單的1374家企業實施非現場監管。建立問題發現機製,提升執法滿意度。

(五)加強行政權力監督製約

組織開展全市行政執法案卷評查,采用自評和互評相結合的方式,對70卷行政處罰案卷進行評查,對評查結果進行通報。邀請執法監督員參與環境執法活動2次。對拱墅、濱江、蕭山、淳安4個地區開展環境執法稽查。2021年發生行政訴訟一審案件7起、二審案件2起和行政複議案件11起,未發生行政行為被糾錯情況,開庭審理的案件負責人均出庭應訴。

(六)夯實法治政府建設保障

一是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組織參加浙環論壇習近平法治思想專題報告會。二是加強執法人員培訓。組織開展執法大練兵活動。組織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專題法律培訓5次。三是加強環境法製宣傳。製定《排汙許可管理條例》宣貫工作方案,組織召開兩期全市麵向排汙單位的視頻培訓會議。“杭州生態環境”官方微信編發《排汙許可管理條例》係列政策解讀8期。四是開展以案釋法工作。在市生態環境局官方微信上開辟“以案說法”欄目,選取執法中的典型案例以案說法。2021年刊登10期,案例10餘個。

二、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

1.加強工作領導,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製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設(依法行政)工作要點》,對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進行部署。局黨組會聽取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彙報。將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履行推進法治建設職責情況作為述職重要內容。

2.提高業務學習,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堅持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2021年黨組中心組學法6次,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麵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排汙許可管理條例》等內容。領導幹部均參加了年度法律知識考試。

三、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一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環境監管能力與經濟社會發展要求不相適應的情況依然存在。二是行政執法規範化仍有待提升,隊伍能力建設有待加強,案卷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三是法製宣傳形式有待創新,普法宣傳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有待提升。四是行政複議訴訟案件逐年增多、處理難度增大。

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思路

(一)強化法治工作保障。嚴格落實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格落實黨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和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等製度。

(二)推進生態環境立法。牽頭做好《杭州市淳安特別生態功能區條例》的實施工作。做好《杭州市非道路移動機械汙染防治規定》立法工作。

(三)深化環境綜合執法。強化隊伍建設和能力提升,進一步推動垂改和綜合執法改革工作。加大執法力度,保障好亞運期間生態環境質量。

(四)數字賦能監管執法。圍繞好用、實用、管用的目標,繼續推進“環保智管服”場景建設,加快迭代更新,實現環境監管與服務的有機融合。

(五)加強環境法製宣傳。推動領導幹部學法和公務員學法,不斷加強學法用法的意識。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職責,提升環境法製宣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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