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807/2024-00510 發布機構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麵向全社會
文  號 杭環發〔2024〕35號 有 效 性 有效

《杭州市生態環境準入領域優化營商環境若幹具體措施(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反饋采納情況

《杭州市生態環境準入領域優化營商環境若幹具體措施(征求意見稿)》起草後,杭州市生態環境局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放管理處(行政審批處)2024年3月28日-4月2日向相關部門及各區、縣(市)征求《杭州市生態環境準入領域優化營商環境若幹具體措施(征求意見稿)》意見,並於2024年4月4日至2024年5月3日 在市生態環境局官方網站公示(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4176.html)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共收到反饋意見1條,部分采納1條,部分采納意見已和相關單位進行溝通對接。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序號

單位

反饋意見

采納情況

修改情況

1

執法隊

“(四)重點項目溫馨提醒製度”章節建議修改為:“(四)重點項目包容審慎監管和溫馨提醒製度。對重點項目在環評文件的專家評估、公眾參與、資料審查、現場核查等環節發現的環評質量重點問題、一般問題,以及辦理排汙許可、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輻射安全許可等中發現的問題,向建設單位發放溫馨提醒函,指導建設單位推進問題整改閉環。對其中涉嫌違法問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杭州市生態環境局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實施辦法(試行)》等文件依法處理。對排汙許可證到期延續、年度執行報告提交、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限值等提供預警信息溫馨提醒。”

部分采納

(四)重點項目包容審慎監管和溫馨提醒製度。對重點項目在環評文件的專家評估、公眾參與、資料審查、現場核查等環節發現的環評質量重點問題、一般問題,以及辦理排汙許可、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輻射安全許可等中發現的問題,向建設單位發放溫馨提醒函,指導建設單位推進問題整改閉環。對其中涉嫌違法問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包容審慎監管製度等文件依法處理。對排汙許可證到期延續、年度執行報告提交、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限值等提供預警信息溫馨提醒。


《杭州市生態環境準入領域優化營商環境若幹具體措施》圖片解讀
      《杭州市生態環境準入領域優化營商環境若幹具體措施》政策解讀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印發《杭州市生態環境準入領域優化營商環境若幹具體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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