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807/2024-00685 發布機構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麵向全社會
文  號 杭環發〔2024〕43號 有 效 性 有效

《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意見征集情況彙總表

2024年2月初,杭州市生態環境局起草的《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於2024年2月6日-3月6日在市生態環境局官方網站公示(https://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3216.html)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未收到相關意見。

此外,向相關單位征求意見;對9家單位意見建議,采納4家,部分采納4家,不采納1家。

序號

意見反饋部門或區、縣(市)

反饋意見內容

是否采納

不采納理由或部分采納情況

1

杭州市商務局

1、整治目標中:“…建成綠色分揀中心10家以上,…”修改為:“建成綠色分揀中心5家以上。”理由:這是企業自主行為。

2、“(二)提升分揀利用專業化規範化水平”:“…,爭取達到有固定廠房和分揀設施設備,…”修改為“…,逐步達到有固定廠房和分揀設施設備,…”

3、“配套建設廢水收集處理設施。……”:此條款內容主要應針對新建設分揀中心要落實的配套設施,對於回收企業租賃和老廠房,企業難以改造。在“完善廠區雨汙分流、………”修改為“新建分揀中心要完善廠區雨汙分流、…”

4、“(四)強化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數字賦能”中:第二段落,“依托供銷社和行業協會……”,將市生態環境局放前可對接生態環境部門現有平台加強建設。

5、“(五)健全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監管機製”中:“凡經政府部門認定的再生資源回收體係建設目標任務確定的分揀中心和回收網點,不得挪作他用或撤除。”後麵加一句“確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等因素影響,按拆一建一原則落實補建。”,理由:“《關於推進再生資源回收實施意見》(市委辦發[2024]46號)”中明確。

6、“強化考核通報”中:刪除市再生資源(廢舊物資)回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理由:市政府辦公廳已擬將此領導小組列入清理目錄。

7、評估體係的工藝設備中:

(一)企業規模及回收體係網絡建設:三級指標中的回收站(點),建議將回收站(點)30平方米的麵積修改為20平方米,理由:商務和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開展體係建設時的目標麵積是10平方米(含)、10-15平方米和 20平方米以上。

(二)作業場地及建設要求:4出現露天作業的或者露天堆放未及時清運的,作業場地及建設要求項一票否決賦0分。修改為:“④出現露天作業的或者露天臨時堆放未短期計劃清運的、地麵有汙水橫流的,作業場地及建設要求項一票否決賦0分。”

(三)“企業創新升級”加分項的“具備教育展示功能區的,加0.1分;”修改為“①分揀中心、回收站(點)具備宣傳教育展示功能區的,加0.1分;”,理由:以此讓居民、學生更好地了解廢舊物資的回收利用文化。

8、評估體係的汙染防治中

“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要求”A項回收生活源可回收物為主的企業第2點刪除“利用、處置”信息,理由:再生資源回收企業主要工作是負責回收工作,“利用、處置”是下遊生產企業的工作。所以不應作為回收行業的扣分項。“固體廢物汙染防治要求”A項回收生活源可回收物為主的企業第3點“未設置專用的危廢貯存場所的,扣1.0分,設置專用貯存場所但分選不到位的扣0.5分,…”,建議刪除理由:危險不屬於再生資源回收指導目錄中回收的品類,將危險回收內容作為回收企業需設置回收場的硬件要求與《再生資源回收管理辦法》不相符合。

9、評估體係的環境管理中

“數字化管理”三級指標的第一點中刪除“利用和利用交易管理”,理由:再生資源回收企業隻是負責回收工作。“行業突出問題”三級指標的上述的評估要點與說明有

衝突。

部分采納

1、采納。修改為:“建成綠色分揀中心5家以上。”

2、采納。修改為:“…,逐步達到有固定廠房和分揀設施設備,…”

3、不采納。該部分是指沾染汙染物的汙水要雨收集處理,不能直接混入雨水直接排放。

4、采納。修改為:“依托市生態環境局、供銷合作社或市行業協會……”

5、采納。已在“凡經政府部門認定的再生資源回收體係建設目標任務確定的分揀中心和回收網點,不得挪作他用或撤除。”後麵添加“確因城市建設發展需要等因素影響,按拆一建一原則落實補建。”。

6、采納。已刪除。

7、不采納。評估體係為全省統一實施,無法進行修改,後續評估時會結合實際酌情賦分。

8、不采納。評估體係為全省統一實施,無法進行修改,後續評估時會結合實際酌情賦分。

9、不采納。評估體係為全省統一實施,無法進行修改,後續評估時會結合實際酌情賦分。

2

杭州市科學技術局

第5頁中“(二)提升分揀利用專業化規範化水平”部分“加強技術裝備研發,在精細分揀、有價金屬清潔提取、再製造等領域突破一批共性關鍵技術和大型成套裝備。”建議改為:“鼓勵在精細分揀、有價金屬清潔提取、再製造等領域加強技術裝備研發,開展關鍵技術攻關。”

采納

修改為:“鼓勵在精細分揀、有價金屬清潔提取、再製造等領域加強技術裝備研發,開展關鍵技術攻關。”

3

杭州市數據資源管理局

(四)強化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數字賦能”建議責任單位刪除市數據資源局。

理由:各領域係統建設由各單位負責,市數據資源局將根據職責配合提供基礎設施、數據資源、網絡安全等方麵的支持。

采納

修改為: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城管局、市發改委、市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杭州市上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1、關於“二、整治目標”:要求城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達到 65%。

建議城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仍為60%。2020年,城鎮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求達到45%,3年提高到了65%,難以真正落實。同時就我區或整個杭州市來看,再生資源回收主要是以小公司、個體戶為主,規模化、集約化程度低,回收主體日常回收需要投入較大的成本,行業技術水平較低,缺乏規模優勢,再生資源利用能力有限。

2、關於“五、保障措施第二條:加大政策扶持”:要求各區、縣(市)製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補貼政策。

建議由杭州市統一製定低價值回收的有關政策。一是統一明確“低價值”標準。《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指導目錄》將回收種類分為七大類,主要是廢金屬、廢塑料、廢紙、廢橡膠、廢玻璃、廢衣織物、廢電器電子產品,但是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標準來界定何為低價值回收物。二是可以擴大回收範圍。我區的分揀中心數量少且位置偏,基本處於與其他城區的交界處,回收範圍也涵蓋了其他城區的回收物,如果由各區製定補貼政策,因難以區分哪是本區的回收物,哪是外區的回收物,政策難以製定。商務部門的職責就是應督促回收企業切實做到應收盡收,兜底回收。

部分采納

1、已修改。根據《杭州市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係建設實施方案(2022—2025 年)》,2021年杭州市城鄉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為60.7%,2025年的目標65%,按年份穩步提升計算,設定2024年目標值為64%;

2、修改為“鼓勵各區、縣(市)製定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補貼政策。

5

餘杭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浙江省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條例》第二十條規定:“轉移工業固體廢物的,相關固體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單位應當通過省固體廢物治理係統運行電子轉移聯單”。建議在草案主要任務部分第三點:深化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汙染防治或者第四點:強化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數字賦能段落裏,對再生資源回收一般工業固廢需增加“通過省固體廢物治理係統運行電子轉移聯單”相關要求。

采納

已修改,在任務(三)深化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汙染防治 強化固體廢物規範管理部分增加“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回收企業應通過省固體廢物治理係統運行電子轉移聯單。”

6

杭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局)辦公室

1、P4“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市區全覆蓋”建議修改為“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市域全覆蓋”;“新建居民小區要將其他生活垃圾與再生資源回收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建議修改為“新建居民小區要將生活垃圾收集與再生資源回收設施同步設計、同步建設”

修改理由:規範表述

2、P6“或通過收集管道(井)等收集後進入汙水處理設施處理達標後排放”建議修改為“或通過收集管道(井)等收集並預處理達標後排放。對排入城鎮汙水設施的,要達標並持證排放”修改理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第十五條“向汙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工業廢水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設施處理工藝要求後方可排放”。

3、全文“市城管局”建議修改為“市綜合行政執法局修改理由:根據市委編辦最新市級部門命名變更。

采納

采納,已在方案中進行修改。

7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濱江分局

1、建議根據整治主要任務製定責任清單。建立健全任務責任清單,明確具體責任單位、完成時限,確保整治任務落實到位;

2、建議無需環評的回收企業不納入整治範圍,若納入建議商務牽頭驗收。

部分采納

1.

第2點,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行業企業納入範圍的依據是《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浙環發〔2023〕39號),為全省統一,無法更改。

8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上城分局

根據“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以及《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的規定,建議按回收企業類別明確整治驗收責任主體,對符合《名錄》第三十九項廢棄資源綜合利用業”中需要編製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報告表或者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的項目,由商務部門會同生態環境部門開展驗收,並將驗收結果上報市級主管部門;對不納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項目,由商務部門負責驗收並上報。

不采納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三、保障措施:(二)明確職責分工中明確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由生態環境廳彙通省商務廳組織實施,因此杭州市再生資源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由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商務局組織實施,包括整治提升推進及驗收工作。

9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餘杭分局

主要任務...(三)深化再生資源回收企業汙染防治...強化固體廢物規範管理:“再生資源回收過程發現的危險廢物應加強管理、源頭控製,企業應建有規範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分類貯存,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置。完善危險廢物管理台賬,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等管理製度。做好固體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環節規範化管理,再生資源回收、分揀過程中不將危險廢物混入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嚴禁露天堆放、焚燒等行為,防範對大氣、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汙染。描述不甚合理,按本方案,再生資源回收來源是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和一般工業固廢中可回收物,生活垃圾可回收物中分揀出來的隻有有害垃圾,有害垃圾應按危險廢物進行貯存,處置;一般工業固廢中不得混入危險廢物,再生資源回收無危險廢物收集資質,禁止回收危險廢物,回收企業應該有源頭避免義務。建議該段修改為:“再生資源回收過程分揀出的有害垃圾應加強管理、源頭控製,企業應建有規範的危險廢物暫存間,分類貯存,委托具有相應危險廢物經營資質的單位利用處置。完善危險廢物管理台賬,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等管理製度。做好固體廢物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等環節規範化管理。再生資源回收禁止回收混入危險廢物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嚴禁露天堆放焚燒等行為,防範對大氣、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汙染。”

部分采納

修改為:再生資源回收企業禁止違規回收轉運危險廢物,混入再生資源的危險廢物嚴格按照GB18597—2023和HJ1276-2022規定儲存、處置,完善危險廢物管理台賬,嚴格執行危險廢物申報登記、轉移聯單等管理製度。。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回收企業應通過省固體廢物治理係統運行電子轉移聯單。嚴禁露天堆放焚燒等行為,防範對大氣、土壤、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汙染。

《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圖片解讀
      《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 杭州市商務局關於印發《杭州市再生資源回收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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