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002489807/2024-00687 發布機構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公開範圍 麵向全社會
文  號 杭環發〔2024〕42號 有 效 性 有效

《複合布加工、廢橡膠利用、廢塑料加工、木質家具、玻璃製造、化工和電鍍等7個行業環境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杭州市複合布加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製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五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的相關要求。浙江省在2024-2025年要完成複合布加工行業在內的13個重點行業整治提升工作,依法淘汰一批落後產能和“散亂汙”企業、優化提升一批企業工藝裝備和治汙能力、培育選樹一批環保“領跑”企業,加快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製,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其中,複合布加工行業需在2024年底完成整治提升,為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壓實責任,製定了《杭州市複合布加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目的意義

為深入推進環境汙染防治,係統治理全市複合布加工行業環境汙染問題,推動複合布加工行業提質增效,製定本工作方案。

二、製定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

2.《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本《實施方案》擬全麵開展杭州市複合布加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推動行業工藝裝備優化升級、汙染防治科學精準、節能降耗協同增效、環境管理體係健全、環境風險安全可控。主要包括指導思想、整治目標、主要任務、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五個部分。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和美麗杭州建設要求,完整、準確、全麵落實新發展理念,聚焦全市複合布加工行業汙染問題,進一步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製,嚴密防範環境風險,強化汙染整治工作事前事中事後閉環管理,有效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整治目標

到2024年底,全市複合布加工企業環保手續齊全、工藝裝備優化升級、汙染防治科學精準、節能降耗協同增效、環境管理體係健全;進一步提高全市複合布加工企業低VOCs膠粘劑源頭替代比例,全麵淘汰低效VOCs治理設施;環境治理和風險防控能力明顯提升,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範的長效監管機製健全完善。打造一批環保“領跑”企業,形成綠色發展格局。

(三)主要任務

關於複合布加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提出了五大任務。

1. 嚴格項目審批和環境準入。一是對於“未批先建”和“批建不符”的企業,具備條件合法化的,完善相關手續;條件不具備的,依法淘汰。二是嚴格複合布溶劑型膠粘劑使用項目企業環境準入。

2. 全麵推進膠粘劑源頭替代。開展行業低VOCs含量膠粘劑等涉VOCs物料使用情況評估,按照“應替盡替”的原則,提高本體型膠粘劑和水基型膠粘劑的使用比例。

3. 強化VOCs廢氣收集和處理。一是嚴格控製VOCs無組織排放,加強VOCs物料全方位、全鏈條、全環節密閉管理,嚴格控製VOCs無組織排放。二是全麵淘汰VOCs治理低效設施,單一低溫等離子、光氧化、光催化(除異味治理外)、單一水噴淋吸收(除水溶性VOCs廢氣治理外)及上述技術的組合工藝;推廣采用濃縮+燃燒等高效VOCs處理設備。

4. 加強廢水、固廢等汙染防治。一是廢氣水噴淋等環節產生的含VOCs廢水必須定期更換,並采用密閉管道輸送、達標排放,或鼓勵委托有處置資質單位處置(需簽訂相關協議);二是嚴格執行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標準,全麵推行工業固體廢物分類貯存。三是采用合理的降噪、減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5. 完善企業環境管理製度。督促企業落實各項環境管理責任,嚴格落實環境保護各項要求。對生產車間按功能進行分區,改善廠容廠貌。鼓勵企業設置專門的環保部門及管理人員;完善各項製度台賬;爭創環保“領跑”企業。

(四)工作安排

共分為3個階段,部署準備階段(2024年6月底)、整治實施階段(2024年7月-10月)、總結驗收階段(2024年11月-12月)。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杭州市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專班,專班下設複合布加工行業整治工作組,由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經信局組織實施,市市場監管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部門參與,統籌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各區、縣(市)政府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完善工作機製,負責轄區具體工作。

2. 開展專項執法。相關區、縣(市)要組織開展複合布加工行業專項執法行動,堅持集中治理整頓與嚴格日常監管相結合,嚴厲懲處企業違法違規行為,加強社會監督,鼓勵群眾、新聞媒體發現和曝光破壞生態環境違法違規行為,監督整改工作進展和成效。

3. 嚴格督導考核。市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專班會同相關部門加強督導,定期對複合布加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進展及績效情況亮曬通報,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納入“七張問題清單”重大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清單整改。加大複合布加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考核力度,整治情況納入美麗杭州考核。

4. 加強幫扶引導。各區、縣(市)要完善有利於複合布加工整治提升工作的財政、信貸、綠色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提升環境治理水平,對行業領跑企業和整治績效突出的重點企業加大支持力度,緩解企業壓力,激勵企業創新發展。充分發揮協會和第三方行業專家的服務作用,深入企業做好指導服務工作,形成社會管理和服務的合力。

5. 落實宣傳動員。加強宣傳力度,提升複合布行業企業對環境保護和依法經營的認識,引導公眾關心、理解和支持整治工作,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共同參與整治的營造良好工作氛圍,全麵推進整治各項工作的落實。

四、適用範圍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具體為紡織業(C17)的企業,無複合工序(利用複合機將膠粘劑塗布到布料表麵,將底布、麵布粘合形成複合布料的過程)的企業除外。

五、注意事項

1. 整治完成後,複合布加工企業環境治理水平應至少提升至整治前全省初評排名前70%企業對應的得分線,且企業不存在“一票否決”情況方能通過驗收;

2. 複合布加工企業應如實提供資料接受監督檢查,並針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製定整改措施,穩步推進整治工作,按時整改到位,通過驗收。

六、關鍵詞解釋

1. “一票否決”:是指《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中重點行業突出問題和整治基本目標清單列出的4項複合布加工行業突出問題,整治完成後企業若存在上述問題之一則無法通過驗收;

2. 環保“領跑”企業:是指通過整治後,在工藝設備、治汙能力、節能降耗、環境管理及環境風險等方麵環境治理水平顯著提升,並位於前列的企業。

七、新舊政策差異

本實施方案參照複合布加工行業相關政策法規要求,未在已有基礎上提出更高要求。

八、文件適用範圍及施行時間

本文件適用於杭州市行政區域範圍。2024年7月26日起開始施行。

九、解讀單位和聯係人

本實施方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解讀。

解讀人:王星,政策谘詢電話:89581983。

《杭州市廢橡膠利用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製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五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的相關要求。浙江省在2024-2025年要完成廢橡膠利用行業在內的13個重點行業整治提升工作,依法淘汰一批落後產能和“散亂汙”企業、優化提升一批企業工藝裝備和治汙能力、培育選樹一批環保“領跑”企業,加快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製,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其中,廢橡膠利用行業需在2024年底完成整治提升,為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壓實責任,製定了《杭州市廢橡膠利用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目的意義

為深入推進環境汙染防治,係統治理全市廢橡膠利用行業環境汙染問題,推動廢橡膠利用行業高質量發展,製定本工作方案。

二、製定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

2.《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本《實施方案》擬全麵開展杭州市廢橡膠利用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推動行業工藝裝備優化升級、汙染防治科學精準、節能降耗協同增效、環境管理體係健全、環境風險安全可控。主要包括指導思想、整治目標、主要任務、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五個部分。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深入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緊緊圍繞美麗杭州建設總體部署,聚焦全市廢橡膠利用行業“提高行業準入、規模化發展、集中治汙”的發展思路,解決“反複治、治反複”問題,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製,引導廢橡膠利用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整治目標

到2024年底前,全麵完成廢橡膠利用行業整治提升工作。重點解決廢橡膠利用行業存在的部分產品低端落後、露天堆放廢橡膠、生產裝備落後、廢氣收集不到位、廢氣治理不規範、運行管理粗放等突出問題,實現橡膠行業的產業布局合理化、基礎設施完善化、生產清潔自動化、汙染治理規範化、運行管理數字化等目標,加強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提升產品質量,提高行業競爭力,促進廢橡膠利用行業規範有序、綠色低碳發展。

(三)主要任務

關於廢橡膠利用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提出了五大任務。

1. 實施工藝裝備改造提升。一是全麵開展廢橡膠露天堆放場地排查,消除廢橡膠、廢膠料、廢顏料露天堆放亂象;二是引導企業技術落後、密閉性差、能耗高的工藝設備,鼓勵實施“機器換人”,不斷提升企業智能製造水平。

2. 補齊汙染防治突出短板。一是按照“應收盡收”原則全麵提升廢氣收集效率,強化對VOCs和惡臭異味汙染物無組織排放控製;二是對初期雨水、生產廢水采取有效的收集、處理措施;三是強化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貯存場所規範化建設及管理;四是采用減振降噪措施,確保企業噪聲達標排放。

3. 促進節能減排協同增效。一是積極推進鍋爐清潔能源替代和蒸汽餘熱回收;二是過冷卻水循環、中水回用等措施提高企業用水重複利用率;三是拓寬廢橡膠綜合利用路徑,探索實現全橡膠行業的循環經濟,鼓勵采用“顆粒活性炭+集中綠島再生”方式提高廢活性炭利用效率。

4. 強化主體責任壓緊壓實。一是嚴格按照“誰汙染、誰治理”原則,督促企業切實加大汙染治理投入,落實汙染整治主體責任;二是堅持“嚴監管、全過程、零容忍”原則,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執法,依法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

5. 實現風險隱患全麵消除。一是企業按規定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製及相關措施落實工作;二是按規定建立健全環境隱患排查治理製度,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並建立檔案。

(四)工作安排

共分為3個階段,部署準備階段(2024年6月底)、整治實施階段(2024年7月-11月)、總結驗收階段(2024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杭州市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專班,下設廢橡膠利用行業整治工作組,由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經信局組織實施,市應急管理局等相關部門配合,共同推進廢橡膠利用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相關區、縣(市)政府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完善工作機製,負責轄區具體工作。

2. 強化考核通報。市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專班要定期對各地廢橡膠利用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進展及績效情況亮曬通報,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納入“七張問題清單”重大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清單整改。加大廢橡膠利用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考核力度,整治情況納入美麗杭州考核。

3. 強化督查執法。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大現場督查和執法力度,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違法排汙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行業秩序監管。

4. 強化幫扶指導。建立“坐診+巡診”相結合的工作機製,組織行業整治培訓會,持續開展環保專家進基層、開通專家網絡谘詢熱線、環保管家服務等活動,強化行業整治過程的幫扶指導,及時跟蹤問效。

四、適用範圍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具體為行業代碼為橡膠製品業(C291),不涉及廢橡膠回收再生、利用工序的企業除外。

五、注意事項

1. 整治完成後,廢橡膠利用企業環境治理水平應至少提升至整治前全省初評排名前70%企業對應的得分線,且企業不存在“一票否決”情況方能通過驗收;

2. 廢橡膠利用企業應如實提供資料接受監督檢查,並針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製定整改措施,穩步推進整治工作,按時整改到位,通過驗收。

六、關鍵詞解釋

1. “一票否決”:是指《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 “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中重點行業突出問題和整治基本目標清單列出的4項廢橡膠利用行業突出問題,整治完成後企業若存在上述問題之一則無法通過驗收;

2. 環保“領跑”企業:是指通過整治後,在工藝設備、治汙能力、節能降耗、環境管理及環境風險等方麵環境治理水平顯著提升,並位於前列的企業。

七、新舊政策差異

本實施方案參照廢橡膠利用行業相關政策法規要求,未在已有基礎上提出更高要求。

八、文件適用範圍及施行時間

本文件適用於杭州市行政區域範圍。2024年7月26日起開始施行。

九、解讀單位和聯係人

本實施方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解讀。

解讀人:王星,政策谘詢電話:89581983。

《杭州市廢塑料加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製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五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的相關要求。浙江省在2024-2025年要完成廢塑料加工行業在內的13個重點行業整治提升工作,依法淘汰一批落後產能和“散亂汙”企業、優化提升一批企業工藝裝備和治汙能力、培育選樹一批環保“領跑”企業,加快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製,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其中,廢塑料加工行業需在2024年底完成整治提升,為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壓實責任,製定了《杭州市廢塑料加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目的意義

為深入推進環境汙染防治,係統治理全市廢塑料加工行業環境汙染問題,推動廢塑料加工行業規範化、規模化、集約化高質量發展,製定本方案。

二、製定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

2.《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本《實施方案》擬全麵開展杭州市廢塑料加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推動行業工藝裝備優化升級、汙染防治科學精準、節能降耗協同增效、環境管理體係健全、環境風險安全可控。主要包括指導思想、整治目標、主要任務、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五個部分。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深入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聚焦全市廢塑料加工行業廢氣治理不到位、廢水收集處置回用不充分、固廢管理不規範問題,強化汙染整治工作事前事中事後閉環管理,有效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整治目標

到2024年底,全市廢塑料加工企業廠區廠房全麵實現標準化建設,粉塵、惡臭、VOCs、汙水全收集、全處理,固廢基本實現資源化利用,危廢密閉規範儲存,主要汙染物實現近零排放,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範的長效監管機製健全完善。打造廢塑料加工行業環保“領跑”企業3家以上,形成綠色發展格局。

(三)主要任務

關於廢塑料加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提出了四大任務。

1. 提升工藝設備水平,引導集聚發展。一是高質量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行動,推動有條件企業積極打造行業機械化、自動化標杆。二是穩妥推進企業集約發展,鼓勵規模企業集約合作,打造廢塑料加工規模規範企業。

2. 強化汙染防治能力,提高管控水平。一是強化廢氣收集治理,加強物料儲存、運輸、工藝生產、廠區地麵等環節粉塵無組織排放管控,提高廢氣收集效率。二是加強廢水集中處置,督促全市廢塑料加工企業完善雨汙分流設施、汙水收集處理設施,確保廢水達標排放。三是完善固體廢物處置,嚴格落實危險廢物、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名錄和貯存標準,全麵推行工業固體廢物分類貯存。四是加強噪聲汙染防治,通過合理布局生產區域生產設備、采用減振降噪等措施減少噪聲汙染,確保達標排放。

3. 促進協同減汙降碳,降低能源消耗。一是支持有條件企業建設能耗監測係統;二是提高水資源化利用水平;三是強化綠色能源使用。

4. 建立健全管理機製,防範環境風險。一是督促企業落實各項環保管理責任,嚴格落實環保各項要求,從根本上解決環保突出問題;二是鼓勵企業建立環保管家及專家團隊,探索第三方管理機製;三是鼓勵企業建立信息化平台,實現數字化管理。

(四)工作安排

共分為3個階段,部署準備階段(2024年6月底)、整治實施階段(2024年7月-10月)、總結驗收階段(2024年11月-12月)。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杭州市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專班,專班下設廢塑料加工行業整治工作組,相關區、縣(市)政府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完善工作機製,負責轄區具體工作。相關區、縣(市)按照總體部署,深入推動廢塑料加工行業綜合治理。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行業協會等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對推進不力、工作滯後、治理不到位的,要強化監督問責。

2. 強化監督執法。相關區、縣(市)要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形成有效震懾作用。對無證排汙、未按證排汙、不能穩定達標排放、不滿足措施性控製要求、違法占地的企業,綜合運用按日連續計罰、查封扣押、限產停產等手段,依法依規嚴格處罰,並定期向社會公開。嚴肅查處弄虛作假、擅自停運環保設施等嚴重違法行為,依法查處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 強化目標管理。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經信局按照廢塑料加工行業工作方案及驗收標準,以企業問題清單和整治措施清單切實落實為目標,分階段明確各項措施落實時間,借助“督察在線”調度平台,定期對工作內容和整治情況進行調度,對未按時完成的單位進行通報。相關區、縣(市)負責本轄區企業整治調度。

4. 強化信息公開。各級環境主管部門應完善信息公開製度,向社會公開整治企業名單、問題清單、整治措施清單和綜合整治考核結果等,引導和鼓勵公眾積極參與廢塑料加工企業環境監督,發揮媒體輿論監督作用,加大違法占地、違法排汙的曝光力度,營造“全民參與、人人環保”的良好氛圍。

5. 強化數字賦能。開發在線雲平台,健全廢塑料加工行業“原輔料回收-運輸-使用”等全過程監管,禁止非法回收、加工等行為;借助“督察在線”平台對企業環境汙染治理進行評估,繪製評估畫像,動態更新整治成效,形成整治過程監督管理“一張圖”。

6. 健全幫扶機製。建立“坐診+巡診”相結合的工作機製,組織行業整治培訓會,並通過持續開展環保專家進基層活動、開通專家網絡谘詢熱線、環保管家全流程跟蹤指導幫扶等方式,建立機製化、規範化、常態化的技術服務模式,強化過程指導,及時跟蹤問效。

四、適用範圍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具體為行業代碼為塑料製品業(C292)和非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C422),不直接以廢塑料為原輔材料的企業除外。

五、注意事項

1. 整治完成後,廢塑料加工企業環境治理水平應至少提升至整治前全省初評排名前70%企業對應的得分線,且企業不存在“一票否決”情況方能通過驗收;

2. 廢塑料加工企業應如實提供資料接受監督檢查,並針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製定整改措施,穩步推進整治工作,按時整改到位,通過驗收。

六、關鍵詞解釋

1. “一票否決”:是指《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中重點行業突出問題和整治基本目標清單列出的3項廢塑料加工行業突出問題,整治完成後企業若存在上述問題之一則無法通過驗收;

2. 環保“領跑”企業:是指通過整治後,在工藝設備、治汙能力、節能降耗、環境管理及環境風險等方麵環境治理水平顯著提升,並位於前列的企業。

七、新舊政策差異

本實施方案參照廢塑料加工行業相關政策法規要求,未在已有基礎上提出更高要求。

八、文件適用範圍及施行時間

本文件適用於杭州市行政區域範圍。2024年7月24日起開始施行。

九、解讀單位和聯係人

本實施方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解讀。

解讀人:李珊珊,政策谘詢電話:89581993。

《杭州市木質家具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製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五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的相關要求。浙江省在2024-2025年要完成木質家具行業在內的13個重點行業整治提升工作,依法淘汰一批落後產能和“散亂汙”企業、優化提升一批企業工藝裝備和治汙能力、培育選樹一批環保“領跑”企業,加快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製,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其中,木質家具行業需在2024年底完成整治提升,為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壓實責任,製定了《杭州市木質家具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目的意義

為深入推進環境汙染防治,係統治理杭州市木質家具行業環境汙染問題,推動木質家具行業高質量發展和轉型升級,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方案。

二、製定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

2.《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本《實施方案》擬全麵開展杭州市木質家具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推動行業工藝裝備優化升級、汙染防治科學精準、節能降耗協同增效、環境管理體係健全、環境風險安全可控。主要包括指導思想、整治目標、主要任務、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五個部分。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對標“兩個先行”和美麗杭州建設,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效果導向,加快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製,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

(二)整治目標

到2024年底,全市木質家具行業布局合理,工藝裝備優化升級,自動化水平進一步提升。汙染防治更加科學精準,行業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到位。環境管理體係健全完善,風險防範能力明顯提升,促進行業綠色發展。

(三)主要任務

關於木質家具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提出了八大任務。

1. 綜合施治分類處置,統籌整治進度。一是整治提升一批,對符合用地規劃,有條件完成立項的企業,鼓勵就地整治提升。二是整合培育一批,對無法完成項目立項的企業,應購買工業用地或租用合法廠房實施搬遷集聚。

2. 大力推進綠色生產,強化源頭控製。一是按照“可替盡替、應代盡代”的原則,全麵推行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材料。二是全麵提升生產工藝自動化水平,加快生產工藝和治理方式的升級改造,提升生產加工過程中機械自動化生產水平。

3. 嚴格生產環節控製,減少過程泄漏。一是嚴格控製VOCs無組織排放,做好VOCs物料儲存、轉移和輸送、工藝過程、設備與管線組件、敞開液麵的無組織排放管理。二是持續降低車間粉塵無組織排放,對切割、鋸、打磨等產塵工序采取密閉、局部粉塵收集等措施,確保廢氣達標排放。

4. 升級改造治理設施,實施高效治理。一是建設適宜高效的治理設施,結合VOCs產生特征、生產工況等合理選擇治理技術。二是加強治理設施運行管理,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範運行汙染治理設施,確保汙染物達標排放。

5. 規範固廢貯存處置,加強資源化利用。一是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貯存處置。二是加強固廢資源化利用,按照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置原則,屬於可再生資源的優先資源化利用。

6. 加強廢水和噪聲汙染防治。一是噴漆水簾廢水、廢氣噴淋廢水必須定期及時更換處理或委托有處置資質單位處置。二是采用合理的降噪、減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7. 加強企業日常管理,防範環境風險。一是加強企業日常管理,按照HJ 944-2018要求建立台賬,定期開展環境監測、環境應急演練等技能培訓。二是鼓勵企業開展數字化管理,鼓勵企業安裝無組織監控設施、VOCs在線監測設施和電力監控設置、信息化係統等。

8. 強化監管聯合執法,鞏固整治成果。一是強化執法監管,不斷完善監管執法模式。二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依法從嚴查處。

(四)工作安排

共分為3個階段,排查摸底階段(2024年7月底)、推進整治階段(2024年7月-2024年10月)、組織驗收階段(2024年11月-2024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杭州市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專班,專班下設木製家具行業整治工作組,由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經信局組織實施,市市場監管局、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參與,統籌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各區、縣(市)政府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完善工作機製,負責具體工作。

2. 強化目標管理。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經信局,按照木製家具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方案,明確各階段任務要求,建立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數字化平台,強化跟蹤調度、督查通報,實施全程亮曬、績效比拚,確保整治提升工作有序推進。

3. 嚴格督查考核。各區、縣(市)及有關部門要堅持“嚴”字當頭,始終保持木質家具行業整治的嚴管高壓態勢,強力推進整治工作。要加強日常監督,定期通報整治進展,對督查發現問題以清單式交辦整改,對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工作滯後、治理不到位的,要強化監督問責。同時,將本次木質家具行業整治提升工作納入綜合考核。

4. 加強幫扶引導。各區、縣(市)積極完善有利於木質家具行業整治提升工作的財政、信貸、綠色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提升環境治理水平,對行業領跑企業和整治績效突出的重點企業加大支持力度,緩解企業壓力,激勵企業創新發展。充分發揮協會和第三方行業專家的服務作用,深入企業做好指導服務工作,形成社會管理和服務合力,全力推動木質家具行業可持續發展。

四、適用範圍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具體為木質家具製造(C2110)和木門窗製造(C2032)相關企業,不涉及塗裝工序的企業除外。

五、注意事項

1. 整治完成後,木質家具企業環境治理水平應至少提升至整治前全省初評排名前70%企業對應的得分線,且企業不存在“一票否決”情況方能通過驗收;

2. 木質家具企業應如實提供資料接受監督檢查,並針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製定整改措施,穩步推進整治工作,按時整改到位,通過驗收。

六、關鍵詞解釋

1. “一票否決”:是指《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 “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中重點行業突出問題和整治基本目標清單列出的4項木質家具行業突出問題,整治完成後企業若存在上述問題之一則無法通過驗收;

2. 環保“領跑”企業:是指通過整治後,在工藝設備、治汙能力、節能降耗、環境管理及環境風險等方麵環境治理水平顯著提升,並位於前列的企業。

七、新舊政策差異

本實施方案參照木質家具行業相關政策法規要求,未在已有基礎上提出更高要求。

八、文件適用範圍及施行時間

本文件適用於杭州市行政區域範圍。2024年7月26日起開始施行。

九、解讀單位和聯係人

本實施方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解讀。

解讀人:王星,政策谘詢電話:89581983。

《杭州市玻璃製造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製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五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的相關要求。浙江省在2024-2025年要完玻璃製造行業在內的13個重點行業整治提升工作,依法淘汰一批落後產能和“散亂汙”企業、優化提升一批企業工藝裝備和治汙能力、培育選樹一批環保“領跑”企業,加快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製,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其中,玻璃製造行業需在2025年底完成整治提升,為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壓實責任,製定了《杭州市玻璃製造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目的意義

為係統治理全市玻璃製造行業環境汙染問題,推動杭州市玻璃製造行業高質量發展和轉型升級,製定本方案。

二、製定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

2.《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本《實施方案》擬全麵開展杭州市玻璃製造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推動行業工藝裝備優化升級、汙染防治科學精準、節能降耗協同增效、環境管理體係健全、環境風險安全可控。主要包括指導思想、整治目標、主要任務、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五個部分。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緊緊圍繞美麗杭州建設總體部署,落實新發展理念,優化傳統玻璃製造行業企業工藝裝備和治汙能力,進一步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製、嚴密防控環境風險,推動玻璃製造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整治目標

至2025年底,全市玻璃製造行業突出性、普遍性和反複性汙染問題全麵整治到位,實現全市玻璃製造行業“行業發展集約化、工藝設備自動化、能源結構清潔化、汙染防治高效化、廠區建設規範化、環境管理精細化”的總體目標,做強做優杭州市玻璃製造產業,打響區域品牌,促成玻璃製造產業轉型升級。

(三)主要任務

關於玻璃製造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提出了五大任務。

1. 促進工藝設備現代化。一是嚴格落實國家產業政策,淘汰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生產裝備,引導小規模、低效生產線整合升級。二是高質量推進“機械化換人、自動化減人”行動。

2. 推動生產過程清潔化。一是推動天然氣、電能等清潔能源代替石油焦、重油、煤等高汙染燃料。二是加強源頭替代,推廣低VOCs含量物料使用。三是采用清潔的生產工藝,控製減少汙染物產生量;四是加強餘熱利用和資源回收。

3. 落實汙染防治高效化。一是嚴格落實熔窯煙氣高效治理,根據汙染物采用合理高效的處理工藝設備,全麵配備PLC或DCS控製係統,規範運維操作。二是全麵加強粉塵無組織排放控製,對物料的儲存、輸送、生產工藝等過程產生的粉塵應收盡收或采取濕法作業。三是完善汙水、固廢、噪聲汙染防治措施,各類廢水分類收集、分質處理,確保達標排放;固體廢物分類儲存、規範管理;噪聲達標排放。

4. 加強廠區建設規範化。一是指導企業合理設置廠內功能區,推進分區管理;二是加強路麵硬化管理,安裝門禁係統,以揚塵管控為重要抓手,提升廠容廠貌。

5. 強化企業管理精細化。一是充分借助自動化和智能化改造的契機,實行規範化操作和全流程管理。二是完善各項製度建設;三是鼓勵培養專業人才,落實精細化管理,提升產品管理和環境管理水平。四是鼓勵企業建設生產和環境管理信息化平台。五是督促企業按要求編製或修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做好演練。

(四)工作安排

共分為3個階段,部署準備階段(2024年6月底)、整治實施階段(2024年7月-2025年9月)、總結驗收階段(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杭州市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專班,專班下設玻璃製造行業整治工作組,由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經信局組織實施,統籌全市玻璃製造行業整治提升各項工作。相關區、縣(市)政府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完善工作機製,負責轄區具體工作。

2. 嚴格督導考核。對照整治提升方案,嚴格開展玻璃製造行業整治進展評估和驗收。相關區、縣(市)政府嚴格落實玻璃製造企業網格化管理要求,開展“雙隨機、一公開”“進一次門、查多項事”現場督導檢查。將玻璃製造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納入“美麗杭州”考核,通過正反兩類典型案例跟蹤問效,對整治行動遲緩、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未達到整治目標的單位進行通報。

3. 強化幫扶引導。相關區、縣(市)要完善有利於玻璃製造行業整治提升工作的財政、信貸、綠色金融和土地等政策措施,對行業領跑企業和整治績效突出的重點企業加大支持力度,激勵企業創新發展。建立“管家+專家”幫扶機製,組建專家團隊,加強對各地玻璃製造行業汙染整治提升的技術幫扶。借助新聞媒體、廣播電視、網絡平台等手段,加強宣傳力度,積極營造良好的玻璃製造行業汙染整治工作氛圍。

4. 完善監管機製。加強日常現場執法,采用“專人負責”“專案交辦”“蹲點督辦”“限時辦結”等,嚴格執行並不斷完善環境執法指南。完善企業汙染防治主體責任、各級各部門監督管理責任和網格化管理長效機製。建立玻璃製造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數字化平台,全要素一圖管治、全鏈條閉環管控、全方位跟蹤幫扶、全覆蓋評估考核。

四、適用範圍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具體為玻璃製造(C304)、玻璃製品製造(C305)、玻璃纖維及製品製造(C3061)企業,無玻璃熔窯、玻璃纖維熔化爐的企業除外。

五、注意事項

1. 整治完成後,玻璃製造企業環境治理水平應至少提升至整治前全省初評排名前70%企業對應的得分線,且企業不存在“一票否決”情況方能通過驗收;

2. 玻璃製造企業應如實提供資料接受監督檢查,並針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製定整改措施,穩步推進整治工作,按時整改到位,通過驗收。

六、關鍵詞解釋

1. “一票否決”:是指《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中重點行業突出問題和整治基本目標清單列出的5項玻璃製造行業突出問題,整治完成後企業若存在上述問題之一則無法通過驗收;

2. 環保“領跑”企業:是指通過整治後,在工藝設備、治汙能力、節能降耗、環境管理及環境風險等方麵環境治理水平顯著提升,並位於前列的企業。

七、新舊政策差異

本實施方案參照玻璃製造行業相關政策法規要求,未在已有基礎上提出更高要求。

八、文件適用範圍及施行時間

本文件適用於杭州市行政區域範圍。2024年7月26日起開始施行。

九、解讀單位和聯係人

本實施方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解讀。

解讀人:王星,政策谘詢電話:89581983。

《杭州市化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製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五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的相關要求。浙江省在2024-2025年要完成化工行業在內的13個重點行業整治提升工作,依法淘汰一批落後產能和“散亂汙”企業、優化提升一批企業工藝裝備和治汙能力、培育選樹一批環保“領跑”企業,加快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製,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其中,化工行業需在2025年底完成整治提升,為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壓實責任,製定了《杭州市化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目的意義

為深入推進環境汙染防治,係統治理全市化工行業環境汙染問題,推動化工行業高質量發展和區域環境質量持續改善,製定本方案。

二、製定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

2.《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本《實施方案》擬全麵開展杭州市化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推動行業工藝裝備優化升級、汙染防治科學精準、節能降耗協同增效、環境管理體係健全、環境風險安全可控。主要包括指導思想、整治目標、主要任務、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五個部分。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深入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牢牢把握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規律,緊緊圍繞美麗杭州建設總體部署,推進化工行業轉型升級,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製,全力推動化工行業高質量發展,為杭州經濟發展大局作出新的貢獻。

(二)整治目標

到2025年底,全市化工行業布局進一步優化,核心競爭能力明顯增強。環境治理水平明顯提升,主要汙染物排放總量和異味投訴顯著下降,工業園區“汙水零直排區”建設提檔升級,環境風險防控能力全麵增強。企業環保責任主體意識增強,環境管理體係健全完善,打造化工示範園區和環保“領跑”企業,建立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範的長效監管機製,形成全市化工行業綠色發展格局。

(三)主要任務

關於化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提出了六大任務。

1. 推進化工入園建設。一是持續推動化工企業入園,實施最嚴格的安全環保標準要求,加強企業安全與環境風險防控設施隱患排查和治理。二是有合成反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原則上搬遷入園,落後產能依法依規予以淘汰,重點推動蕭山區、錢塘區、富陽區、臨安區等區、縣(市)化工企業開展入園工作。

2. 提高工藝裝備水平。指導企業加大先進適用的清潔生產工藝的使用力度,推動工藝設備升級改造。鼓勵塗料、膠粘劑和油墨製造企業加大對低揮發性環保產品的研發和生產力度。

3. 強化環境汙染防治。一是全麵提升廢氣收集處理能力,優化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罐型和密封方式,物料儲存和裝卸過程、汙水收集、儲存和處理設施等環節“應收盡收”;強化粉塵、煙氣和異味治理。二是持續提高水汙染防治水平,推進中小型企業完善清汙分流、雨汙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係統,按要求建設地下水監測井。三是穩步完善固體廢物全生命周期管理,嚴格落實固體廢物貯存處置要求,推進資源化利用水平;四是采取減振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標排放。

4. 健全環境風險防控。一是深入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二是落實風險防控主體責任,督促環境風險企業建立健全環境安全管理製度,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三是完善環境應急管理體係,深入推進化工園區有毒有害氣體環境預警體係和水汙染物多級防控體係試點建設。

5. 深化減汙降碳協同。一是加快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加快淘汰35蒸噸以下燃煤鍋爐,持續提高化工園區集中供熱水平。二是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應用風能、光伏發電等節約能源。三是提高資源循環利用水平,提高水資源利用、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水平。

6. 完善長效管理機製。一是督促企業提升生產與環境長效管理能力,完善環境管理製度,建立環境和安全管理協同聯動機製。二是深化化工園區管理機構責任,按照“分類控製、分級管理、分步實施”的要求,對入園企業進行統籌管理。三是強化環境管理差異化管控。四是建立生態環境和應急管理聯動工作機製。

(四)工作安排

共分為4個階段,部署準備階段(2024年6月底)、整治實施階段(2024年7月-2025年9月)、中期評估階段(2025年2月-2025年3月)和總結驗收階段(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1. 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杭州市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專班,下設化工行業整治工作組,由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經信局組織實施,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參與,專班辦公室設置在市生態環境局,統籌推進各項工作落實。相關區、縣(市)政府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完善工作機製,負責轄區具體工作。

2. 強化統籌推進。市生態環境局、市經信局、市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和相關區、縣(市)要服從大局,加強區域合作聯動,合力推進行業整治提升。各責任單位要根據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快計劃落地,製定及細化分年度實施計劃,明確任務時間節點。

3. 強化支撐保障。加強技術支撐。持續開展環保和應急管理專家進基層、開通專家網絡谘詢熱線、環保管家服務等活動,強化行業整治過程的幫扶指導,及時跟蹤問效。強化產學研結合。推動龍頭化工企業與技術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省級新材料實驗室等高水平研發機構通力合作,打通新產品、新技術研發和應用進程。

4. 強化考核通報。市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專班要定期對各區、縣(市)化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進展及績效情況亮曬通報,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納入“七張問題清單”重大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清單整改。加大化工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考核力度,整治情況納入美麗杭州考核。

5. 完善監管機製。嚴格執法監管,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監督管理責任和網格化管理長效機製,督促企業落實汙染防治主體責任,不斷鞏固整治成果,確保問題不反彈。

四、適用範圍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具體為原油加工及石油製品製造(C2511)、有機化學原料製造(C2614)、初級形態塑料及合成樹脂製造(C2651)、合成橡膠製造(C2652)、合成纖維單(聚合)體製造(C2653)、農藥製造(C263)(不產生VOCs的企業除外)、塗料、油墨、顏料及類似產品製造(C264)(僅限於塗料、油墨、膠粘劑製造工業(不產生VOCs的企業除外))和專用化學產品製造(C266)(僅限於膠粘劑製造工業(不產生VOCs的企業除外))的企業。

五、注意事項

1. 整治完成後,化工企業環境治理水平應至少提升至整治前全省初評排名前70%企業對應的得分線,且企業不存在“一票否決”情況方能通過驗收;

2. 化工企業應如實提供資料接受監督檢查,並針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製定整改措施,穩步推進整治工作,按時整改到位,通過驗收。

六、關鍵詞解釋

1. “一票否決”:是指《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中重點行業突出問題和整治基本目標清單列出11項化工行業突出問題,整治完成後企業若存在上述問題之一則無法通過驗收;

2. 環保“領跑”企業:是指通過整治後,在工藝設備、治汙能力、節能降耗、環境管理及環境風險等方麵環境治理水平顯著提升,並位於前列的企業。

七、新舊政策差異

本實施方案參照化工行業相關政策法規要求,未在已有基礎上提出更高要求。

八、文件適用範圍及施行時間

本文件適用於杭州市行政區域範圍。2024年7月26日起開始施行。

九、解讀單位和聯係人

本實施方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解讀。

解讀人:王星,政策谘詢電話:89581983。

《杭州市電鍍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製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浙江省生態環境廳等五部門《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的相關要求。浙江省在2024-2025年要完成電鍍行業在內的13個重點行業整治提升工作,依法淘汰一批落後產能和“散亂汙”企業、優化提升一批企業工藝裝備和治汙能力、培育選樹一批環保“領跑”企業,加快完善環境基礎設施,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製,嚴密防控環境風險切實維護生態環境安全,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其中,電鍍行業需在2025年底完成整治提升,為明確工作目標、工作任務,壓實責任,製定了《杭州市電鍍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目的意義

為係統治理全市電鍍行業環境汙染問題,推動電鍍行業高質量發展,製定本方案。

二、製定依據

1.《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全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3〕48號);

2.《關於印發〈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的通知》(浙環發〔2023〕39號)。

三、主要內容和政策舉措

本《實施方案》擬全麵開展杭州市電鍍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推動行業工藝裝備優化升級、汙染防治科學精準、節能降耗協同增效、環境管理體係健全、環境風險安全可控。主要包括指導思想、整治目標、主要任務、工作安排和保障措施五個部分。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深入落實“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緊緊圍繞美麗杭州建設總體部署,推進全市電鍍行業轉型升級,健全汙染防治長效機製,引導電鍍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整治目標

到2025年底,全市電鍍行業自動化水平、清潔生產水平、汙染治理水平和環境風險防控水平進一步提升,汙染物排放總量進一步減少,促進電鍍行業規範、安全和可持續發展。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範的長效監管機製健全完善。打造電鍍加工示範園區和環保“領跑”企業,形成長效發展格局。

(三)主要任務

關於電鍍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提出了六大任務。

1. 加快產業集聚發展。一是引導產業集聚發展。加大政策扶持和部門聯動,引導企業入園集聚發展。二是鼓勵園區集中收集、貯存、處理入園企業產生的危險廢物。

2. 推進工藝裝備升級。一是積極推廣無氰電鍍、三價鉻電鍍及其它無毒或低毒工藝、先進工藝,禁止采用落後工藝。二是按照“生產設備現代化、環保設施規範化、生產管理常態化”的標準,推進電鍍企業功能區合理布置改造。

3. 強化環境汙染防治。一是進一步規範電鍍廢水分質、分流收集處理。二是強化廢氣收集治理。加強物料運輸、儲存、生產、廠區地麵等廢氣無組織排放管控。三是規範固體廢物處置,嚴格執行一般工業固廢和危險廢物相關要求。四是加強噪聲汙染防治,通過車間設備合理布局、減震降噪措施落實等方式,確保噪聲達標排放。

4. 促進減汙降碳協同。一是促進節能降耗,推動電鍍行業淘汰現有高耗能機電設備,提高生產線自動化率,通過節水化技術等提高廢水產生。二是采用屋頂光伏發電、購買綠證等強化綠色能源利用,推動企業汙染減排與節能降耗協同增效。

5. 加強環境風險防控。進一步健全環境風險防控,構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的環境汙染問題發現機製。

6. 建立健全管理機製。一是督促企業落實汙染整治提升主體責任,製定製度、加強培訓,構建完善環境管理工作機製。二是推進生產現場清潔化管理,現場整潔、管理有序。

(四)工作安排

共分為3個階段,部署準備階段(2024年6月底)、整治實施階段(2024年7月-2025年10月)、總結驗收階段(2025年11月-2025年12月)。

(五)保障措施

1. 強化組織領導。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杭州市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專班,下設電鍍行業整治工作組,由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經信局組織實施,市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參與,統籌推進各項工作落實。相關區、縣(市)政府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完善工作機製,負責轄區具體工作。

2. 強化考核通報。市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專班要定期對各地電鍍行業汙染整治提升工作進展及績效情況亮曬通報,對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納入“七張問題清單”重大生態環保督察問題清單整改。加大電鍍汙染整治提升工作的考核力度,整治情況納入美麗杭州考核。

3. 強化督查執法。生態環境、經信等主管部門要加大現場督查和執法力度,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違法排汙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行業秩序監管。

4. 強化幫扶指導。建立“坐診+巡診”相結合的工作機製,組織行業整治培訓會,持續開展環保和應急專家進基層、開通專家網絡谘詢熱線、環保管家服務等活動,強化行業整治過程的幫扶指導,及時跟蹤問效。

四、適用對象

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具體為金屬表麵處理及熱處理加工(C3360)相關企業。

五、注意事項

1. 整治完成後,電鍍企業環境治理水平應至少提升至整治前全省初評排名前70%企業對應的得分線,且企業不存在“一票否決”情況方能通過驗收;

2. 電鍍企業應如實提供資料接受監督檢查,並針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製定整改措施,穩步推進整治工作,按時整改到位,通過驗收。

六、關鍵詞解釋

1. “一票否決”:是指《浙江省重點行業汙染整治提升“揭榜掛帥、全程亮曬、績效比拚”工作方案》中重點行業突出問題和整治基本目標清單列出的13項行業突出問題,整治完成後企業若存在上述問題之一則無法通過驗收;

2. 環保“領跑”企業:是指通過整治後,在工藝設備、治汙能力、節能降耗、環境管理及環境風險等方麵環境治理水平顯著提升,並位於前列的企業。

七、新舊政策差異

本實施方案參照電鍍行業相關政策法規要求,未在已有基礎上提出更高要求。

八、文件適用範圍及施行時間

本文件適用於杭州市行政區域範圍。2024年7月26日起開始施行。

九、解讀單位和聯係人

本實施方案由市生態環境局解讀。

解讀人:龔敏輝,政策谘詢電話:87225116。

《複合布加工、廢橡膠利用、廢塑料加工、木質家具、玻璃製造、化工和電鍍等7個行業 環境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圖片解讀    

 《複合布加工、廢橡膠利用、廢塑料加工、木質家具、玻璃製造、化工和電鍍等7個行業環境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意見征集情況彙總表    

 杭州市生態環境局 杭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局(杭州市數字經濟局)關於印發複合布加工、廢橡膠利用、廢塑料加工、木質家具、玻璃製造、化工和電鍍等7個行業環境汙染整治提升實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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