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出售公有住房的對象是什麼?
答:市區出售公有住房的對象是年滿十八周歲,具有市區城鎮常住戶口的公有住房承租人。公有住房承租人僅指公有住房租賃證或租賃協議上所載明的承租人。出售公有住房不要求承租人戶口在公有住房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