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杭房罰字〔2022〕03號 被處罰人:杭州融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我局收到信訪投訴,反映杭州融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開發建設的項目預售資金監管賬戶餘額嚴重低於完工所需款項,涉嫌不按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
現查明, 杭州融益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未按規定使用監管賬戶資金的行為。,違反了《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已構成違法行為。
鑒於被處罰人不按規定使用商品房預售款項的數額較大,並產生很大社會影響,故依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的規定,結合《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第2項,作出如下決定:
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