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杭房罰字〔2022〕16號 被處罰人:杭州融盈商業發展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3日我局收到信訪投訴,反映杭州融盈商業發展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盛會新座項目在銷售過程中存在購房款未存入監管賬戶的行為。2022年9月5日,本機關對該公司涉嫌未將預售商品房所得款項全部存入預售資金專用存款賬戶的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經查明, 盛會新座係該公司開發的商品房項目,於2021年11月6日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但在銷售過程中,存在未將購房款全部存入監管賬戶的違法行為。該行為違反了《杭州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若幹規定》第二十條規定,違反了《杭州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若幹規定》第二十條的規定,已構成違法行為。
鑒於未入預售資金專用存款賬戶的金額數目較大,並產生很大社會影響,故依據《杭州市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若幹規定》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
罰款人民幣拾萬元整。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022年 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