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規範性文件清理的範圍和背景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營商環境優化提升“一號改革工程”和市委打造營商環境最優市的決策部署,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將現行有效且實施滿一年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全麵納入評估範圍,對主要內容涉及市場主體保護、市場環境、政務服務、監管執法等營商環境的行政規範性文件,做到“應評盡評”。
二、製定的依據
1.《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
2.《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市政府 市政府辦公廳發布的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的通知》(杭政辦函〔2011〕307號)
三、主要內容
經審查,因規範性文件的實時性下降,內容已經由現有法律法規涵蓋等原因,廢止《關於進一步整頓和規範房地產中介市場秩序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杭州市商品房預(銷)售經營管理的通知》等局發行政規範性文件共計2件。
四、實施時間
本文件自2023年10月7日起實施。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解讀人:胡冰心
聯係方式:8958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