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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489639/2024-00689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公開日期: 2024-10-09
發布單位: 市住保房管局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層級分類: 市級政策 關聯類型:


《關於進一步優化調整我市房地產相關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答

一、降低存量房貸利率如何操作?

答:請以按揭貸款發放銀行發布的實施細則為準。

二、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如何提高?

答: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100萬元提高到130萬元,其中繳存職工單人可貸額度不超過65萬元。職工個人可貸額度低於20萬元的,按20萬元確定。

政策點

原標準

優化後標準

貸款

額度

夫妻額度疊加

100萬

130萬

單人額度

50萬

65萬

單人保底額度

15萬

20萬

職工家庭購買自住住房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上浮一定比例計算,上浮優惠僅享受一次且不可疊加使用:

1.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經認定為綠色低碳建築的,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20%確定;

2.職工家庭近一年內出售存量住房,“以舊換新”購買住房的,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20%確定;

3.多子女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20%確定;

4.高層次人才職工家庭貸款額度可按家庭申請貸款時計算的可貸額度合計數上浮50%確定。

政策點

原標準

優化後標準

貸款額度

購買綠色低碳建築上浮20%

100萬(無上浮)

130×1.2=156萬

“以舊換新”上浮20%

100萬(無上浮)

130×1.2=156萬

多子女家庭上浮20%

100×1.2=120萬

130×1.2=156萬

高層次人才家庭上浮50%

100×1.5=150萬

130×1.5=195萬

三、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如何確定?

答:統一首套房和二套房貸款首付款比例,職工家庭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20%。

政策點

原標準

優化後標準

首付比例

四區(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範圍內首套

不低於25%

不低於20%

四區範圍內二套

不低於35%

四區以外首套

不低於20%

四區以外二套

不低於30%

四、住房公積金貸款首套房的認定標準如何?

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認定為首套房:

(一)職工家庭購房所在區、縣(市)無住房,或僅有1套住房且已在杭州市二手房監管服務平台掛牌出售的;

(二)職工家庭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或有1次住房公積金貸款記錄且相應貸款已結清的。

五、取消新出讓用地限價措施如何理解?

答: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新出讓用地不再設置新房銷售限價。本《通知》發布前已出讓的用地繼續按原有合同約定執行,合同中有約定新房銷售限價的繼續執行限價,合同未約定新房銷售限價的不再執行限價。

六、限價措施調整後,新建商品住房公證搖號銷售有何調整?

答:本《通知》發布前已出讓用地的項目,按原有政策執行,繼續實施觸發公證搖號社保排序和限售等措施。本《通知》發布前已經明確限售的項目繼續實施限售。本《通知》發布後新出讓地塊的項目銷售時,購房意向登記家庭數量大於準售房源數量的,仍實施公證搖號銷售,但不再實行社保排序和限售。

、谘詢電話

部門

谘詢電話

市住保房管局

0571-87017030

市住房公積金中心

0571-87566397,86059371

人民銀行浙江省分行

0571-8768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