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臨空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聆空人才星寓人才專項租賃住房招租方案(首期)
為進一步促進杭州市城東智造大走廊區域經濟的發展,做好各類人才居住保障工作,加快建設人才生態最優城市,根據杭州市委辦發〔2014〕77號文件等相關文件精神及有關政策內容,經研究,製訂杭州市臨空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聆空人才星寓人才專項租賃住房招租方案。
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 首期配租房源情況
項目名稱:聆空人才星寓
項目位置:杭州市蕭山區南陽街道杭州大會展中心南側
首期配租房源:聆空人才星寓共計6棟樓,合計633套人才公寓住宅。本次首期配租房源共200套,分別為:3號樓一居室(約51平方米)115套,2號樓二居室(約68平方米)65套,5號樓三居室(約89平方米)20套。
具體房源信息詳見附件1:《聆空人才星寓配租房源清單(首期)》。
二、 配租對象
可申請的配租對象主要包括以下四類人員:
(一)杭州市認定的A、B、C、D、E類高層次人才
(二)杭州市認定的F類人才
(三)杭州蕭山區認定的區級人才(含蕭山區F類人才)
(四)具有普通高校全日製大專及以上學曆的人員
三、 準入條件
符合配租對象的人才根據不同的人才類別和租金優惠,應分別符合以下條件:
(一)享受差別化租金優惠的人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為第(一)類配租對象,與杭州市範圍內(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蕭山區、餘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下同)市屬、區屬用人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且已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杭州市內營業執照(擔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2.申請人持有杭州市常住居民戶口;外地戶籍持有杭州市內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或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持有台灣居民居住證或來往大陸通行證;外籍人士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身份證或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
3.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從市委辦發〔2014〕77號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請之日期間在所屬範圍內(包含申請人用人單位所在地、項目所在地及杭州戶籍地,下同)無住房,且在全市範圍內未享受相關住房(租房)優惠政策(包括安家補助)。
用人單位所在地、項目所在地及杭州戶籍地的住房核查範圍:根據本項目所在地,申請家庭住房核查範圍應包括蕭山區;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杭州戶籍地為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的,申請家庭住房核查範圍還應包括上述全部區域範圍;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杭州戶籍地為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臨平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的,申請家庭住房核查範圍還應包括其所在區、縣、市範圍。其中,市屬事業單位所在地以單位注冊地為準。
符合以下2種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產不納入住房核定範圍:①申請人參加工作前與父母在所屬範圍內僅共同購買一套住房,且申請人在申請人才專項租賃住房之日前已將該房轉讓給父母的;②申請人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屬範圍內的住房因買賣、贈與等原因已轉讓滿2年的。
(二)不享受差別化租金優惠的人才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為第(一)、(二)、(四)類配租對象的,需與杭州市範圍市屬、區屬用人單位(含行政機關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且已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杭州市內營業執照(擔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申請人為第(三)類配租對象的,需與蕭山區範圍內市屬、區屬用人單位(含行政機關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勞動合同或提供勞動關係證明,且已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蕭山區內營業執照(擔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2.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蕭山區南陽街道範圍內無住房。
3.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承租期間在杭州市範圍內不得同時享受政府類租房優惠政策。對於申請時已享受租房優惠政策的,需在申請前注銷相關資格。
住房優惠政策:即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過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人才公寓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優惠購(建)住房,以及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高校等事業單位發放的購房補貼。
政府類租房優惠政策: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政府優惠租金標準承租的住房,包括公租房、藍領公寓、人才專項租賃住房等。
四、 租金標準
(一)租金標準
聆空人才星寓租金經第三方評估機構評估確定(即市場評估租金價)。房源租金價格按一房一價執行,租金價格不包含租客應繳納的物業管理、公共能耗、停車服務、水-電-燃氣費、寬帶網絡、收視、產權單位(或運營公司)提供的其他增值服務等費用。公寓市場評估租金價每2年評估一次,新簽、續簽合同按照最新一次的市場評估租金價執行。若政府出台相關政策的,續簽、新簽合同按新政執行。
聆空人才星寓市場評估租金價為31.69元/平方米●月。
(二)租金優惠
符合準入條件且在全市範圍內未同時享受政府租房類補貼政策的人才根據人才層次執行相應的租金標準,享受不高於市場評估租金70%的優惠租金:
1.符合第(一)類準入條件的人才可享受差別化租金優惠:A、B類高層次人才免租金,C、D類高層次人才租金標準為市場評估租金價的20%執行,E類高層次人才租金標準為市場評估租金價的40%執行。
2.符合第(二)類準入條件的人才可享受普通租金優惠,即按市場評估租金價的70%執行。
3.市級E類人才享受差別化租金優惠時長與租房類補貼時長合計不得超過5年,期滿後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可繼續按照普通租金優惠承租人才公寓,即按市場評估租金價的70%執行。本辦法所依據的上級政策有變動的,根據上級政策執行。
政府租房類補貼政策:包括公租房貨幣補貼、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等。
(三)租補分離
符合準入條件的人才可選擇在申領公租房貨幣補貼、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等政府租房類補貼的同時,按本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即市場評估租金的90%)承租本項目房源。
五、 其他費用標準
基礎物業管理收費標準為:2.75元/平方米/月;公攤能耗收費標準為:0.75元/平方米/月。
地下車庫停車位收費標準為:200元/輛/月(含車位管理服務費50.00元/月/輛,僅限C型小型客車);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為:3.00元/輛/小時(封頂18.00元/輛/天-00:00前)。
以上費用標準如在租賃合同期內有調整,次月起按調整後價格執行。
六、 戶型申請標準及租賃期限
聆空人才星寓人才專項租賃住房戶型申請按以下原則進行:單人戶家庭可申請租賃一居室戶型;二人(含)以上戶家庭可申請租賃二居室及以上戶型。
高層次A類、B類人才不受房型配租限製。
租賃合同期限:單次簽約不少於1年、不超過3年。租賃期滿後,承租人經審核仍符合承租條件的,可以繼續承租,每次簽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年。
七、 退出機製
租賃期間,因購買、被贈與、繼承等途徑取得各類房產或工作單位、人才層次發生變動的,承租人應主動向運營單位如實申報。變更後仍符合準入條件的,應重新申請並按新的承租條件簽訂租賃合同,通過審核的次月起按相應的租金標準執行。
承租人情況發生變化導致不符合準入條件的,應當及時退出房源。承租人可向運營單位申請最長不超過3個月的騰退過渡期(因承租期間購房而不符合條件的,騰退期可延長至房屋交付),過渡期內租金按杭州市保障性租賃住房價格,即市場評估租金價的90%標準執行。
居住期間承租人需遵守租賃協議(合同及相關附件)相關約定。如承租人有違約行為,根據租賃協議相關約定執行,包括但不限於罰沒押金、支付違約金、騰退房屋等。相關違約責任將在租賃協議(合同)中予以明確。
八、 申請材料
1.人才層次身份證明:杭州市分類認定的A-F類人才、區級F類人才需提供人才分類認定書(認定單位需與用人單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內);其他人才提供學曆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2.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件、婚姻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關係證明(戶口本或出生證);申請人戶口本戶主頁及本人頁。外籍人才提交永久居留證或浙江省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港澳台同胞提交相關通行證或居住證。
3.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創業人員提供營業執照(申請人需擔任法人)。
4.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創業人員需提供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5.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及《杭州市區住房保障(房改)審批(備案)情況查詢記錄》。
6.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複印件。
九、 配租流程
(一)集中申請配租流程
1.人才申請:2024年11月20日(上午10:00起)至2024年12月2日(下午17:00止),申請人可通過浙裏辦蕭山人才碼係統提交申請材料。在以上申請時間內已提交資料審核,但資料不符合或缺失等其他原因未通過審核的,允許該部分申請人在2024年12月3日09:00至2024年12月4日17:00期間重新提交補全資料。聆空人才星寓運營管理單位對經審核並符合條件的人才在聆空星寓官方微信號上進行公示。
2.異議處理:運營管理單位向經審核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準入條件的人員通過短信通知等方式告知審核結果。申請人如有異議可在5個自然日內向運營管理單位反映情況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進行異議處理。
3.公證搖號:2024年12月11日,運營管理單位發布搖號選房公告,委托公證處進行公證搖號,其中杭州市A類人才免搖號。
其他人才搖號順序按照:
①杭州市分類認定的B、C、D、E、F類人才
②蕭山區認定的區級人才(含蕭山區F類人才)
③普通高校全日製大專及以上學曆畢業生
各類別人員依次確定順序號,其中第①類別中的市級B、C、D、E、F類人才按照人才層次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順序號。
搖號結果將在聆空星寓官方微信號上予以公示。
4.線上選房:2024年12月13日09:30。申請人需按通知時間提前線上簽到;具體線上選房流程另行通知。
5.簽約入住:公示後,2024年12月17日開始辦理簽約繳費,2024年12月25日前需完成簽約繳費,否則視為放棄本輪配租。
申請人逾期未參加以上選房流程(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未補齊資料、未按約定時間參與選房、未在2024年12月25日前簽約等),視為自願放棄租賃資格。其中,簽約後最晚起租時間不晚於2024年12月31日。
(二)常態化申請配租流程
本次集中配租後剩餘房源將開展常態化配租流程。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通過浙裏辦蕭山人才碼係統提交申請材料,由相關單位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
運營單位向經審核符合本次房源配租準入條件的人員通過電話/短信通知辦理選房簽約手續。申請人在接到通知後,需在5個自然日內,前往聆空人才星寓現場辦理選房、簽約手續,否則視為放棄資格。根據先到先得原則,以現場簽約為準,申請人可挑選常態化配租房源中尚未配租的房源,常態化配租房源配租完畢,則不再受理資料遞交申請。
運營單位向經審核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準入條件的人員通過短信通知未通過審核結果及原因,申請人如有異議可在2個自然日內向運營單位反映情況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進行異議處理。
十、 其他說明
(一)現場開放
自發布本公告之日起,現場開放參觀。
參觀時間:每日09:00-17:00
谘詢電話:13296753153(該號碼為對外固定電話)
接待地址:杭州市蕭山區南陽街道杭州大會展中心南側
(二)解釋
本公告由杭州會新置業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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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