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湖科技城青航人才公寓一期人才專項租賃住房公開配租受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及房源情況
項目名稱:青航人才公寓一期
項目位置:杭州市臨安區青山湖街道靈鶴路89號
配租房源:青航人才公寓一期本次對外公開配租的房源為A、B1、C、D、E戶型(1#、6#、10#樓)共304套,其他房源將依據招租報名情況陸續開放。具體房源情況詳見附件《青航人才公寓一期租金價格一覽表》(詳見附件)。
二、配租對象
本次人次專項租賃住房配租對象主要包括以下五類:
(一)杭州市認定的A、B、C、D、E類高層次人才。
(二)杭州市認定的F類人才。
(三)臨安區認定的區級人才。
(四)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曆畢業生。
三、準入條件
符合配租對象範圍的人才申請本次配租房源,根據人才類別和租金優惠情況,應分別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為享受差別化租金的A-E類高層次人才,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與杭州市範圍內(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蕭山區、餘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下同)市屬、區屬用人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且已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杭州市內營業執照(擔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2.申請人持有杭州市常住居民戶口;外地戶籍持有杭州市內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或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證或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持有台灣居民居住證或來往大陸通行證;外籍人士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身份證或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
3.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從市委辦發〔2014〕77號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請之日期間在所屬範圍內(包含申請人用人單位所在地、項目所在地及杭州戶籍地,下同)無住房,且在全市範圍內未享受相關住房(租房)優惠政策(包括安家補助)。
用人單位所在地、項目所在地及杭州戶籍地的住房核查範圍:根據本項目所在地,申請家庭住房核查範圍需包括臨安區;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杭州戶籍地為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的,申請家庭住房核查範圍還應包括上述全部區域範圍;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杭州戶籍地為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臨平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的,申請家庭住房核查範圍還應包括其所在區、縣、市範圍。其中,市屬事業單位所在地以單位注冊地為準。
符合以下2種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產不納入住房核定範圍:①申請人參加工作前與父母在所屬範圍內僅共同購買一套住房,且申請人在申請人才專項租賃住房之日前已將該房轉讓給父母的;②申請人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屬範圍內的住房因買賣、贈與等原因已轉讓滿2年的。
(二)申請人為不享受差別化租金的市級A-E類高層次人才及其他人才,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與杭州市範圍內市屬、區屬用人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且已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杭州市內營業執照(擔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2.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臨安區青山湖街道範圍內無住房,且在臨安區範圍內未享受相關住房優惠政策(包括安家補助)。
3.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承租期間在杭州市範圍內不得同時享受政府類租房優惠政策。對於申請時已享受租房優惠政策的需在申請前注銷相關資格。
住房優惠政策: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過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人才公寓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優惠購(建)住房,以及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高校等事業單位發放的購房補貼。
政府類租房優惠政策: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政府優惠租金標準承租的住房,包括公租房、藍領公寓、人才專項租賃住房等。
四、申請材料
1.人才專項租賃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配偶及同住人身份證件、婚姻證明、戶籍證明,未成年子女戶口本;外籍人才提交永久居留證或浙江省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港澳台同胞提交相關通行證或居住證;
3.人才身份證明:杭州市認定的A-F類、臨安區認定的G類人才提供人才認定書(認定單位需與用人單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內),其他人才提供學曆證書、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創業人員提供營業執照(申請人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
5.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創業人員提供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6.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及《杭州市區住房保障(房改)審批(備案)情況查詢記錄》原件(可通過浙裏辦APP或市區各行政服務中心自助機“住房信息查詢”模塊查詢打印);
7.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複印件。
8.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記錄》(浙裏辦APP搜索框輸入"不動產智治(浙裏登)”-我要查“權屬查詢”-即可查詢-如需未成年人的信息可自行添加)
9.申請對象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由戶籍所在鎮街出具的是否享受批地建房和集體土地房屋拆遷證明(現在或曾經是臨安戶口者提供)
10.申請人居住證(享受差別化優惠租金且無杭州市常住居民戶口者提供)
五、租金管理
(一)租金標準
項目評估租金由產權(運營)單位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房地產評估機構對同地段同類型市場租賃住房的租金評估確定,本項目市場評估均價為每月28.5元/平方米,配租房源實行一房一價,具體價格詳見配租房源清單,租金價格不包含物業管理、公共能耗、停車費、產權單位(運營公司)提供的增值服務等費用。
(二)租金分類
①差別化優惠租金。符合第(一)類準入條件的人才可享受差別化優惠租金:A、B類高層次人才免租金;C、D類高層次人才租金標準為評估租金的20%;E類高層次人才租金標準為評估租金的40%。市級E類高層次人才享受差別化租金優惠時長與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時長合計不得超過3年,期滿後仍符合準入條件的人才可繼續按照人才普通優惠租金(評估租金的70%)承租。
②普通優惠租金。符合第(二)類準入條件的人才可享受普通優惠租金:按評估租金的70%執行。
③租補分離。對於符合準入條件的人才,選擇承租期間享受政府租房類補貼政策的,應按本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市場評估租金的75%)承租本次配租房源,不再享受優惠租金。
政府租房類補貼政策:包括公租房貨幣補貼、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等。
六、其他費用標準
物業管理收費標準為:2.5元/平方米/每月;地下車庫停車位收費標準為:150元/輛/每月(C型小型客車,每戶限租一個車位,如需另額外租賃車位,以物業中心公告價格為準),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為:實現2小時內免費,2小時至24小時3元/輛每小時(封頂不超過20元/輛每天)。以上費用在租賃合同期內若有調整,次月起按調整後價格執行。
七、戶型配租標準
本次配租房源包含一、二、三居室,按以下原則配租:單人戶申請家庭可配租一居室;二人(含)以上戶申請家庭可配租二居室(含)以上住房。
申請家庭包括申請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請人及配偶如有贍養雙方父母需求的可將雙方父母添加為同住人的,同住人需符合申請人所屬人才類別對應的住房準入條件,需提供同住人與申請人關係證明及相應住房情況證明。
八、租賃期限
本次配租房源租賃協議約定的租賃期限原則上不低於1年、不超過3年。租賃期滿後,承租人經審核仍符合承租條件的,可以繼續承租,每次期限不得超過3年。
九、退出機製
租賃期間,因購買、贈與、繼承等途徑取得各類房產或工作單位、人才層次發生變動的,承租人和用人單位應主動向產權(運營)單位如實申報。人才層次變更後仍符合準入條件的,應自變更當月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按相應層次人才租金標準執行。
承租人情況發生變化導致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準入條件的,應當退出房源,承租人可向運營單位申請最長不超過3個月的騰退過渡期(因承租期間購房而不符合條件的,騰退期可延長至房屋交付),過渡期內租金按本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價格(市場評估租金的75%)標準執行,過渡期滿仍未騰退的,租金按市場評估租金繳納直至騰退房屋。
居住期間承租人需遵守租賃協議相關約定。如承租人有違約行為,根據租賃協議相關約定執行,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騰退房屋等。
十、配租流程
(一)現場開放
自發布受理公告之日起,現場開放參觀。
參觀時間: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7日,
8:30-17:30;
預約電話:0571-61090060
接待地址:浙江杭州臨安區青山湖街道大園路1155號創業廣場B座1008室。
(二)集中申請配租流程
1、人才申請: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27日期間,申請人可通過線上方式提交申請材料。關注微信“科投集團”公眾號,點擊右下角“集團信息”,選擇“人才房申請”選項進入填寫上傳相關材料提交。在以上申請時間內已提交資料審核,但資料不符合或缺失等原因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允許該部分申請人在12月4日前重新提交資料審核。運營單位進行初審、初審過後由主管部門進行複審,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人才進行公示。
2、選擇公寓12月22日,經公示後,將進行公開選房。
若報名人數達到首批推出房源30%(即報名人數大於等於92人),運營管理單位將委托公證處進行公證搖號,按以下順序進行配租:①市級A類人才免搖號(按照首次提交資料時間先到先得);②大走廊範圍內臨安區用人單位的市級BCDEF、臨安區級G類人才;③大走廊範圍內西湖區、餘杭區用人單位的市級BCDEF;④大走廊範圍外臨安區用人單位的市級BCDEF、臨安區級G類人才;⑤其他人才。同一批次中的市級BCDEF、臨安區級G類人才分類別進行搖號,按照人才類別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順序號。搖號和選房結果將於12月25日的科投集團公眾號上予以公示。
若報名人數未達到首批推出房源30%(即報名人數少於92人),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按照以上相同順序(根據人才類別由高到低依次選房,同一批次、相同人才類別的申請人才以首次提交申請資料時間的優先級順序依次選房。具體順序為:①市級A類人才;②大走廊範圍內臨安區用人單位的市級BCDEF、臨安區級G類人才;③大走廊範圍內西湖區、餘杭區用人單位的市級BCDEF類人才;④大走廊範圍外臨安區用人單位的市級BCDEF、臨安區級G類人才;⑤其他人才。選房結果將於12月25日的科投集團公眾號上予以公示。
3、簽約入住:12月27日前需完成簽約繳費,否則視為放棄。
申請人逾期未參加以上選房流程(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未補齊資料、未按約定時間參與選房、未在12月27日簽約等),視為放棄資格,並且兩年內不得申請本項目。
(三)常態化申請配租流程
本次集中配租後剩餘房源將開展常態化配租流程。
1.申請:12月 28日起申請人可以關注微信“科投集團”公眾號,點擊右下角“集團信息”,選擇“人才房”選項進入提交。
2.審核:(運營單位)浙江鑫知彙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5個工作日內將經審核符合準入條件的人員清單提交臨安區住建局進行相關核查;臨安區住建局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並將結果反饋浙江鑫知彙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3.簽約入住:浙江鑫知彙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向經審核符合本次房源配租準入條件的人員通過短信、電話通知辦理選房簽約入住手續。申請人在接到電話或短信通知後,需在5個工作日內,前往青航人才公寓一期現場辦理選房、簽約入住手續,否則視為放棄資格。根據先到先得原則,申請人可挑選本次配租房源中尚未配租的房源,本次配租房源配租完畢,則不再受理資料遞交申請。
(四)異議處理
(運營單位)浙江鑫知彙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向經審核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準入條件的人員通過短信通知未通過審核結果及原因,申請人如有異議可在5個自然日內向浙江鑫知彙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反映情況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進行異議處理。
(五)信息備案
簽約入住後,(運營單位)浙江鑫知彙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在5個工作日內將租賃合同及人員入住有關信息同步錄入至杭州市租賃監管平台及浙江省保障性租賃住房係統。
十一、其他
本受理公告由浙江鑫知彙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浙江鑫知彙企業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