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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489639/2024-00511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房局〔2024〕47號 公開日期: 2024-07-23
發布單位: 市住保房管局 有效性: 有效
規範性文件登記號: ZJAC16-2024-0102 關聯類型: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杭州市老舊住宅電梯更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縣(市)人民政府,西湖風景名勝區管委會:

《杭州市老舊住宅電梯更新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4年7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杭州市老舊住宅電梯更新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於老舊住宅電梯更新工作部署,推動我市老舊住宅電梯更新改造,根據《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浙江省住宅老舊電梯更新實施方案>的通知》(浙建房發〔2024〕76號)、《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杭州市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若幹舉措的通知》(杭政函〔2024〕36號)相關精神和《杭州市電梯安全管理條例》《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業主主體、政府支持、依法依規、積極推進”的原則,2024年全市計劃完成更新(含改造、大修,下同)已交付使用15年以上或電梯故障率高、安全隱患突出、群眾有強烈更新需求且經電梯安全評估需要更新的普通住宅老舊電梯200台以上,到2027年底全市完成更新800台以上。

二、實施步驟

多元產權普通住宅老舊電梯更新以樓道單元為單位一般按以下步驟組織實施,如涉及多個單元、多幢住宅或整個小區的,可同步組織實施。

(一)開展需求摸排

區、縣(市)政府(管委會)組織開展更新需求排摸,屬地住建部門會同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要求,具體指導街道(鄉鎮)、社區和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下同)、物業服務企業,摸清住宅小區內交付年限超過15年、運行故障率高、安全隱患突出、群眾更新意願強烈的老舊電梯底數。

(二)統一更新意願

1.提出更新建議。根據摸排情況,街道(鄉鎮)、社區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以樓道單元為單位逐戶開展麵向業主的宣傳引導工作,提出更新建議,統一更新意願,並組織單元業主按照相關規定對電梯實施安全評估進行共同決策。

2.實施安全評估。相關業主或受委托的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以下簡稱“相關業主或受托人”),委托具有電梯監督檢驗資質或型式試驗資質的機構對老舊住宅電梯進行安全評估。安全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明確評估結論,提出一般修理、重大修理、改造、更新等整改建議。評估結論張貼在電梯轎廂內或者該單元出入口處的顯著位置,並報送所在社區。

3.製定更新方案。更新方案包括項目實施方案和資金籌措方案。社區指導業主委員會在征求業主意見後盡快確定招標方案或采購方案,啟動相關流程,由參與投標或響應采購的電梯製造企業或者其委托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提出項目實施方案。項目實施方案包括項目內容、實施主體、施工周期和經費預算等內容,更新的電梯依法應安裝智慧電梯係統,鼓勵改造、大修的電梯安裝智慧電梯係統。

相關業主或受委托的業主委員會結合電梯更新經費預算及安全評估、決算審計等費用支出,綜合考慮業主自籌、政府資金補助、維修資金申請、小區公共收益使用等資金來源,提出相應的資金籌措方案。業主自行出資金額可參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各自專有部分麵積所占比例分攤。

兩個方案編製完成後,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服務企業通過登門走訪、電子業主卡推送、在單元出入口處顯著位置張貼等方式向單元業主公示。社區組織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及相關企業,對業主提出的問題及時進行解釋說明,引導形成共識。電梯製造企業根據業主反饋意見修改完善更新方案。

4.組織業主表決。在社區指導下,經征求單元業主意見後,受委托的業主委員會初選產生若幹方案供單元全體業主進行共同決策。項目實施方案和資金籌措方案由本單元專有部分麵積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麵積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同意。如資金籌措方案涉及需業主自行出資的,需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麵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涉及使用小區公共收益的,需由住宅小區全體業主共同表決或根據約定執行。表決結果以線上、線下方式向單元業主公布,並書麵報告社區。

(三)推進項目實施

1.簽訂委托合同。更新方案表決通過後,相關業主或受托人與電梯製造企業簽訂委托施工合同並組織實施。根據項目實際,在合同中約定相關費用的支付時間和支付比例。項目實施主體按照相關規定向市場監管部門辦理施工告知。

2.進入現場施工。項目實施前,受托的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向單元業主發放施工告知書,督促項目實施主體在施工現場設立項目告示牌,載明項目和現場管理人員相關信息、物業服務企業聯係方式等,落實專人協助項目實施主體加強施工現場管理。施工單位按照方案施工,對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負總責,並規範設置施工圍擋。同一個單元涉及多台電梯需要更新的,合理安排施工時序,方便居民出行,減少施工影響。

3.完成竣工驗收。項目完工後,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檢驗合格,業主委員會組織物業服務企業、電梯製造企業和由其委托的施工單位、業主代表等共同參與竣工驗收。電梯製造企業或者其委托的施工單位在竣工驗收後依法及時將相關技術資料和文件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或物業服務企業,由物業服務企業存入該電梯的安全技術檔案。業主委員會在竣工驗收後三十日內完成項目決算審計。

(四)落實長效管理

1.依法辦理登記。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後,相關業主或受托人依法向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取得使用登記證書,並由市場監管部門將更新電梯統一納入電梯綜合智慧監管體係。更新電梯正式啟用前,相關業主或受托人向單元業主通報項目實施、竣工驗收和使用登記等情況,宣布更新電梯正式交付使用,可持安全評估報告、電梯使用登記證書等向屬地街道提出補助申請。

2.明確維保責任。電梯製造企業或由其委托的施工單位在規定的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受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要及時妥善選擇電梯維護保養單位,並在保修期滿後由其履行維護保養責任。物業服務企業督促維保單位依法開展日常維保工作,加強對維護保養的現場監督和確認,配合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3.規範使用管理。業主委托物業服務企業作為電梯使用單位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依法履行建立電梯安全運行管理製度,配備專職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確保智慧電梯係統、緊急報警裝置和通話裝置有效使用,引導和監督乘客正確使用電梯,發現非正常使用電梯的行為及時勸阻等安全管理義務。

三、政策支持

(一)強化政府資金引導。2024年—2027年期間,多元產權普通住宅業主完成老舊住宅電梯更新的,對電梯更新項目直接相關的工程費用(以最終審計金額為準)分類給予補助。(1)實施更新的,每台給予工程費用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6萬元;(2)實施改造的,每台給予工程費用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3)實施大修的,每台給予工程費用30%的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

(二)完善相關配套支持。更新電梯可通過業主自籌資金、個人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多種渠道籌措資金。業主先行支付老舊住宅電梯更新費用後,可按規定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的住房公積金。老舊電梯更新項目可在完成決算審計後,一次性向屬地住建部門資金管理機構申請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鼓勵區、縣(市)以政府補助等多渠道解決資金來源,推動老舊住宅電梯盡快實施更新。市場監管部門會同屬地政府搭建業主、企業對接平台,引導電梯製造企業製定集中采購、更新維保一體化等多種方案供業主選擇,降低業主電梯更新成本。

(三)鼓勵企業創新服務。鼓勵電梯製造企業提供“以舊換新+全托管售後服務”模式供業主選擇,減少業主首期更新費用支出。相關資金籌措方案明確業主需要承擔的首期更新費用及後續全托管費用,並經相關業主依法表決同意。電梯製造企業需與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就全托管售後服務及相應資金收取等達成一致意見並簽訂書麵協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縣(市)人民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老舊住宅電梯更新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與現代社區、未來社區、完整社區建設和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步謀劃、同步落實,細化區級資金補助政策,研究製定轄區內老舊住宅電梯年度更新計劃並推動落實。市住保房管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建委協同做好老舊住宅電梯更新相關政策製定、任務分解、指導協調、督促推進等工作。各地住建部門、市場監管部門會同街道(鄉鎮)做好麵向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的電梯更新全流程工作指導。

(二)強化宣傳發動。街道(鄉鎮)具體落實居民宣傳發動、矛盾糾紛協調、更新項目推進等工作,向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深入宣傳、細致解讀我市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對於老舊住宅電梯更新的相關支持政策。堅持以民主促民生,尊重業主主體地位,發揮業主主體作用,做到更新方案由業主決定、更新過程受業主監督、更新成效請業主評定。要進一步濃厚人人有責、人人負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良好氛圍,推動老舊電梯更新工作優質高效完成,更好改善群眾生活居住環境。

(三)健全工作機製。對更新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優先推進經評估後亟待維修、居民意見統一、資金歸集到位的老舊電梯更新項目。對實施進度進行定期盤點,建立月報告製度,每月由區、縣(市)住建部門、西湖風景名勝區風景園林局彙總填報《老舊住宅電梯更新進展情況統計表》(詳見附件)後報市住保房管局。對目標任務強化過程管控,及時梳理分析各地進展情況,研究解決基層反映的情況問題,總結提煉創新做法和典型經驗,建樹標杆樣板,推動形成比學趕超的良好氛圍。

本方案於2024年7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老舊住宅電梯更新進展情況統計表.docx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杭州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印發杭州市老舊住宅電梯更新實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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