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區才悅雲築人才專項租賃住房公開配租受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及房源情況
項目名稱:才悅雲築
項目位置:杭州市西湖區三墩鎮南陽壩巷136號
房源情況:本次配租房源位於才悅雲築人才專項租賃住房項目,共計322套,其中包含一居室戶型315套,二居室戶型7套。具體房源情況詳見附件《附件1:才悅雲築公開配租房源清單》。
二、配租對象
申請本次才悅雲築人才專項租賃住房,主要包括以下四類:
(1)杭州市認定的A、B、C、D、E高層次人才;
(2)杭州市認定的F類人才;
(3)西湖區區級人才(包括區“西湖英才”計劃人才、區技能大師工作室領銜人、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傳承人、西湖工匠等);
(4)普通高校全日製大專及以上學曆畢業生。
三、準入條件
符合配租對象範圍的人才申請本次配租房源,根據人才類別和租金優惠情況,應分別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人為享受差別化租金的第(1)類配租對象,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與杭州市範圍內(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蕭山區、餘杭區、臨平區、富陽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下同)市屬、區屬用人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且已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杭州市內營業執照(擔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2.申請人持有杭州市常住居民戶口或杭州市內公安機關簽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外籍人才持有永久居留證或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港澳台胞持有通行證或居住證;
3.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從市委辦發〔2014〕77號文件出台前一年(即2013年10月21日)至申請之日期間在所屬範圍內(包含申請人用人單位所在地、項目所在地及杭州戶籍地,下同)無住房,且在全市範圍內未享受相關住房(租房)優惠政策(包括安家補助)。
住房核查範圍:①根據本項目所在區域,申請家庭住房核查範圍包括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②用人單位所在地、杭州戶籍地為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臨平區、臨安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的,申請家庭住房核查範圍還應包括其所在區、縣、市範圍。其中,市屬事業單位所在地以單位注冊地為準。
符合以下2種情形的,原有或已有房產不納入住房核定範圍:①申請人參加工作前與父母在所屬範圍內僅共同購買一套住房,且申請人在申請人才專項租賃住房之日前已將該房轉讓給父母的;②申請人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所屬範圍內的住房因買賣、贈與等原因已轉讓滿2年的。
(二)申請人為不享受差別化租金第(1)、(2)、(3)、(4)類配租對象的,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與杭州市範圍內市屬、區屬用人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且已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屬創業人員的,應持有杭州市內營業執照(擔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2.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西湖區、城西科創大走廊範圍內無住房,且未享受相關住房優惠政策(包括安家補助)。
3.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承租期間在全市範圍內不得同時享受租房優惠政策。對於申請時已享受租房優惠政策的,需在申請前注銷相關資格。
住房優惠政策: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享受過公有住房、集資合作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經濟適用住房、人才公寓以及批地建房等按政府優惠購(建)住房,以及高層次人才購房補貼、高校等事業單位發放的購房補貼。
租房優惠政策: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按照政府優惠租金標準承租的住房,包括公租房、藍領公寓、人才專項租賃住房等。
四、申請材料
1.才悅雲築人才專項租賃住房申請表;
2.申請人、配偶及同住人身份證件、婚姻證明,未成年子女需提供關係證明(戶口本或出生證);外籍人才提交永久居留證或浙江省高層次人才居住證,港澳台同胞提交相關通行證或居住證;
3.人才身份證明:杭州市認定的A-F類人才提供人才認定書(認定單位需與用人單位一致,且在有效期內),西湖區區級人才提供經西湖區人才部門確認的有關證明,其他人才提供學曆證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證明,創業人員提供營業執照(主申請人擔任法人);
5.社會保險參保證明或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創業人員提供半年(含)以上完稅證明;
6.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杭州市區住房情況查詢記錄》及《杭州市區住房保障(房改)審批(備案)情況查詢記錄》原件(可通過浙裏辦APP或市區各行政服務中心自助機“住房信息查詢”模塊查詢打印);
7.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複印件。
五、租金管理
(一)租金標準
項目評估租金由運營單位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房地產評估機構對同地段同類型市場租賃住房的租金評估確定,配租房源實行一房一價,具體價格詳見附件《附件1:才悅雲築公開配租房源清單》,租金價格不包含租客應繳納的物業管理、公共能耗、停車服務、產權單位(運營公司)提供的增值服務等費用。
(二)租金優惠
符合準入條件且承租期間在全市範圍內未享受政府租房類補貼政策的人才可根據人才層次執行相應的租金標準,享受不高於市場評估租金70%的優惠租金(選擇“租補分離”的除外):
①符合第(一)類準入條件的人才可享受差別化優惠租金:A、B類高層次人才免租金;C、D類高層次人才租金標準為評估租金的20%;E類高層次人才租金標準為評估租金的40%;
②符合第(二)類準入條件的人才可享受普通優惠租金:按評估租金的70%執行;
③市級E類人才享受差別化租金優惠時長與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時長合計不得超過5年,期滿後仍符合準入條件的人才可繼續按照人才普通優惠租金(評估租金的70%)承租。
租房類補貼政策:包括公租房貨幣補貼、新引進應屆大學生租房補貼、高層次人才租房補貼等。
(三)租補分離
承租期間選擇享受政府租房類補貼政策的人才,應按本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市場評估租金的90%)承租本次配租房源,不再享受優惠租金。
六、其他費用標準
物業管理收費標準為:2.75元/平方米每月;公攤能耗收費標準為:0.75元/平方米每月;地下車庫停車位收費標準為:360元/輛每月(含車輛管理服務費,C型小型客車,每戶限租一個車位,如需另額外租賃車位,以物業中心公告價格為準);臨時停車收費標準為:5元/輛每小時(封頂不超過30元/輛每天);寬帶費收費標準為:300元/年每戶(200兆)。以上費用在租賃合同期內若有調整,次月起按調整後價格執行。
七、戶型配租標準
本次房源按以下原則配租:單人戶申請家庭可配租一居室戶型;二人(含)以上戶申請家庭可配租一居室和二居室戶型。
申請家庭包括申請人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申請人及配偶如有贍養雙方父母需求的可將雙方父母添加為同住人的,同住人需符合申請人所屬人才類別對應的住房準入條件,需提供同住人與申請人關係證明及相應住房情況證明。
八、租賃期限
本次配租房源租賃協議約定的租賃期限原則上不低於1年、不超過3年。租賃期滿後,承租人經審核仍符合承租條件的,可以繼續承租,每次租賃期限不得超過3年。
九、退出機製
租賃期間,因購買、贈與、繼承等途徑取得各類房產或工作單位、人才層次發生變動的,承租人和用人單位應主動向運營單位如實申報。人才層次變更後仍符合準入條件的,應自變更當月重新簽訂租賃合同,按相應層次人才租金標準執行。
承租人情況發生變化導致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準入條件的,應當退出房源,承租人可向運營單位申請最長不超過3個月的騰退過渡期(因承租期間購房而不符合條件的,騰退期可延長至房屋交付),過渡期內租金按本項目保障性租賃住房價格(市場評估租金的90%)標準執行,過渡期滿仍未騰退的,租金按市場評估租金繳納直至騰退房屋。
居住期間承租人需遵守租賃協議相關約定。如承租人有違約行為,根據租賃協議相關約定執行,包括但不限於支付違約金、騰退房屋等。
十、配租流程
(一)現場開放
自發布受理公告之日起,現場開放參觀。具體參觀需提前向才悅雲築公寓管家預約。
參觀時間:每日09:00-17:00
預約電話:19157800278(該號碼為對外固定電話)
接待地址:杭州市西湖區三墩鎮南陽壩巷136號才悅雲築接待中心
(二)集中申請配租流程
1、人才申請:2024年7月29日9時至2024年8月9日17時期間,申請人可通過線下或線上方式提交申請材料。線下方式:申請人將申請材料、或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將經用人單位審核確認的申請人名單及相關申請材料提交至才悅雲築公寓管理處杭州市西湖區三墩鎮南陽壩巷136號。
在以上申請時間內已提交資料審核,但資料不符合或缺失等原因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允許該部分申請人在2024年8月15日17時前重新提交資料審核。運營單位對經審核符合條件的人才進行公示。
2、公證搖號:2024年8月23日,運營管理單位發布搖號選房公告,委托公證處進行公證搖號,其中市級A類人才免搖號(按照資料提交時間先到先得),其他人才按以下順序進行配租:①科創大走廊範圍內市級BCDEF類人才、西湖區區級人才;②科創大走廊範圍外市級BCDEF類人才;③西湖區其他人才;④其他人才。四個類別依次確定順序號,其中同一搖號批次中的市級BCDEF類人才按照人才層次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順序號;第①批次中按照人才類別先市級後區級確定順序號;第③第④批次不區分人才類別進行搖號。搖號結果將在才悅雲築微信公眾號上予以公示。
科創大走廊範圍包括五常街道、倉前街道、餘杭街道、閑林街道、中泰街道、瓶窯鎮、良渚街道、蔣村街道、三墩鎮、文新街道、古蕩街道、靈隱街道、留下街道、青山湖街道、錦北街道、錦南街道、錦城街道、板橋鎮和玲瓏街道等鎮街。
3、選房:2024年8月28日。具體選房流程另行通知。
4、簽約入住:2024年8月29日開始辦理簽約入住,9月6日17時前需完成簽約繳費,否則視為放棄。
申請人逾期未參加以上選房流程(包括但不限於逾期未補齊資料、未按約定時間參與選房、未在9月6日17時前簽約等),視為放棄資格,並且兩年內不得申請本項目。
(三)常態化申請配租流程
本次集中配租後剩餘房源將開展常態化配租流程,未配租房源清單定期於才悅雲築公眾號發布。
1.申請:申請人可於2024年9月16日起通過線下或線上方式提交申請材料。線下方式:申請人將申請材料、或申請人所在用人單位將經用人單位審核確認的申請人名單及相關申請材料提交至才悅雲築公寓管理處杭州市西湖區三墩鎮南陽壩巷136號。
2.審核:才悅雲築公寓管理處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5個工作日內將經審核符合準入條件的人員清單提交西湖區住建局進行相關核查;西湖區住建局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核查並將結果反饋公寓管理處。
3.簽約入住:才悅雲築公寓管理處向經審核符合本次房源配租準入條件的人員通過短信、電話通知辦理選房簽約入住手續。申請人在接到電話或短信通知後,需在5個工作日內,前往才悅雲築現場辦理選房、簽約入住手續,否則視為放棄資格。根據先到先得原則,申請人可挑選本次配租房源中尚未配租的房源,本次配租房源配租完畢,則不再受理資料遞交申請。
(四)異議處理
才悅雲築公寓管理處向經審核不符合本次房源配租準入條件的人員通過短信通知未通過審核結果及原因,申請人如有異議可在5個自然日內向才悅雲築公寓管理處反映情況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進行異議處理。
(五)信息備案
簽約入住後,才悅雲築公寓管理處在5個工作日內將租賃合同及人員入住有關信息同步錄入至杭州市租賃監管平台及浙江省保障性租賃住房係統。
十一、其他
本受理公告由杭州西建投資有限公司負責解釋。
附件2:才悅雲築人才專項租賃住房申請表(享受差別化租金A-E類人才).doc
附件3:才悅雲築人才專項租賃住房申請表(不享受差別化租金A-E類、F類、西湖區區級人才和大專及以上學曆人才).doc
杭州西建投資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