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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002489639/2024-00458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號: 杭房局〔2024〕45號 公開日期: 2024-07-03
發布單位: 市住保房管局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層級分類: 市級政策 關聯類型: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關於印發杭州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政策解讀

一、政策文件製定的背景和意義

為貫徹落實省、市有關信用體係建設的決策部署,推動和促進“信用杭州”建設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幹意見》(國辦發〔2016〕3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督的意見》(建房〔2021〕2號)《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我市住房租賃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杭政辦函〔2019〕101號)等文件要求,需加快建立住房租賃企業信用管理製度,完善相關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對嚴重失信主體實施聯合懲戒。

同時,隨著近年來住房租賃市場的不斷發展,一方麵對企業房源發布、資金監管、合同備案等運營管理工作有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麵,個別企業誠信意識不高,存在違規開展住房租賃經營的行為,也有待進一步規範。為加強我市住房租賃領域信用管理體係建設,提高住房租賃企業誠信意識,規範住房租賃經營行為,保障租賃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市實際,製定《杭州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二、政策文件製定的依據

1.《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幹意見》(國辦發〔2016〕39號)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於加強輕資產住房租賃企業監督的意見》(建房〔2021〕2號)

3.《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條例》

4.《杭州市社會信用條例》

5.《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我市住房租賃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杭政辦函〔2019〕101號)

三、《辦法》主要內容

《辦法》內容共分五個章節。第一章節為適用範圍,第二章節為職責分工及要求,第三章節為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認定,第四章節為信用的評價和等級公布,第五章節為信用等級應用。

(一)明確適用對象

《辦法》適用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服務的企業。

(二)明確職責分工

《辦法》明確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製定本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相關政策、標準;負責監督、指導、檢查各區、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相關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市智慧住房租賃平台(以下簡稱租賃平台);負責對住房租賃企業基本信息和正麵信息的認定;負責信用評價及評價結果的公示、公布、異議處理及運用。各區、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注冊在本轄區內住房租賃企業負麵信息的采集、認定與修正;負責負麵信息異議的受理、核查與認定;負責按照信用評價結果對住房租賃企業實施差異化管理。

(三)明確評價內容

《辦法》明確基本信息、正麵信息和負麵信息的內容構成和期限規定,其中基本信息實行動態更新;正麵信息有效期為一年;負麵信息有效期一般為三年。

(四)明確采集方式

《辦法》明確信用信息以房產行政主管部門采集為主,通過市租賃平台進行信息數據歸集。

(五)明確異議處理和信息修正

《辦法》明確企業收到負麵信息告知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有異議的,可通過租賃平台向企業登記注冊地的區、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異議申訴,異議成立的,予以變更;企業發生負麵信息記分,及時糾正違規行為、履行相關義務的,自負麵信息認定之日起3個月後,可通過租賃平台向實施信用記分的區、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提出信用信息修正申請,符合信用信息修正的,注銷記分。

(六)明確評價機製

《辦法》明確實施評價主體為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評價周期為一年一次,按照《杭州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評分標準》,評價分值滿分110分,其中基本信息計100分,正麵信息計10分,負麵信息根據違規行為性質、造成的社會影響及危害等因素,設定不同減分分值。信用等級分為A、B、C、D、E五個級別,其中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信用評級顯示為較差及以下等級的企業,最高按C級評價;未落實資金監管要求的企業,最高按D級評價;未履行主體責任涉及5項嚴重情形之一的即時調整按E級評價。

鼓勵住房租賃企業申請母、子公司信用關聯管理,子公司的信用加、減分值同加同減於信用關聯母公司。

(七)明確公布方式

《辦法》明確住房租賃企業信用等級通過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門戶網站、租賃平台、微信公眾號等媒介向社會公布。

(八)明確等級應用

《辦法》明確依據住房租賃企業信用等級實施分級分類管理。

A級企業激勵措施包括:優先參與住房租賃相關試點工作;將住房租賃風險防控金繳交比例調整至50%;納入政府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組織的住房租賃企業評優、表彰的推薦名單等其他激勵措施。

B級企業激勵措施包括:將住房租賃資風險防控金繳交比例調整至80%;納入行業協會組織的住房租賃企業評優、表彰的推薦名單等其他激勵措施。

C級企業實行正常監管。

D級企業監管措施包括:列入日常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發出信用提醒;約談企業負責人或直接責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經營管理人員應當參加相關法律、法規、業務知識教育培訓等其他監管措施。

E級企業按照D級監管措施執行,並增加懲戒措施包括:

向社會發布租賃風險提示;暫停使用租賃平台開展新業務;三年內取消行業內相關評優、表彰;下一評價周期最高按C級信用評價等其他懲戒措施。

四、關鍵詞解釋

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指住房租賃企業在經營服務和社會活動中形成的記錄能夠用於分析、判斷其信用狀況的信息,由基本信息、正麵信息和負麵信息構成。

基本信息:指住房租賃企業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服務時自身的基本情況,包括: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登記信息、從業人員、經營規模、經營業績等信息。

正麵信息:指住房租賃企業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服務時受到各級黨委、政府、政府部門、行業協會頒發的獎項和表彰等信息。

負麵信息:指住房租賃企業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服務時,被各級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記錄的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及違反公平競爭、誠實守信原則開展經營服務行為的信息。

五、注意事項

本《辦法》自8月1日起正式施行,具體政策措施或其他文件中已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

六、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係方式

解讀機關: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解讀人:車軍

聯係電話:0571-8701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