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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號: | 002489639/2024-00589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文號: | 杭房局〔2024〕45號 | 公開日期: | 2024-08-28 |
發布單位: | 市住保房管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政策層級分類: | 市級政策 | 主題分類: | 城鄉建設(含住房) |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關於開展2024年杭州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市)住建局,西湖風景名勝區風景園林局,市租賃協會,各住房租賃企業:
根據《關於印發杭州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杭房局〔2024〕45號)要求,現就開展2024年杭州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注冊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服務,已在市租賃平台完成開業申報滿1年(需在2023年10月1日之前完成開業申報)的住房租賃企業。
二、評價內容
對住房租賃企業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開展住房租賃經營服務相關的信用信息進行量化評價。
三、申報方式
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由基本信息、正麵信息和負麵信息構成。基本信息由住房租賃企業自行完善,實行動態更新;正麵信息中榮譽表彰信息由企業自行申報,行業加分信息由市租賃協會報送;負麵信息由區、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采集報送。本次信用評價主要依托市租賃平台中的企業信用管理係統(以下簡稱“係統”),該係統將於2024年9月1日開放。
四、工作要求
(一)住房租賃企業相關工作
1.做好企業基本信息的完善。在市租賃平台做好企業人員、運營房源及備案合同等相關信息的錄入並及時更新,未錄入或未及時更新的將無法獲取企業信用評價得分。
2.做好企業正麵信息的填報。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獲得的榮譽表彰信息(以榮譽表彰證明材料上的發文日期為準),由獲獎企業自行選擇一條最高榮譽級別的信息通過係統錄入。
3.做好負麵信息的處理。企業收到負麵信息告知書需要申請異議或信用修正的,請按照《關於印發杭州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有關規定,及時予以處理。
4.做好母子公司的關聯。申請母子公司信用關聯的企業(母公司)應於2024年9月30日前通過市租賃平台完成申請。
(二)市租賃協會相關工作
做好正麵信息中有關行業加分情況的統計報送工作,應於2024年9月30日前將行業加分情況彙總表及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至市租賃平台信用評價係統。
(三)區、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相關工作
1.做好負麵信息的采集、認定。各區、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誰采集、誰負責”的原則,對照評價標準做好負麵信息的采集、認定工作,並於2024年9月30日前將負麵信息錄入市租賃平台信用評價係統,確保減分準確,依據充分。本次負麵信息的認定時間範圍為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由各區、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自行作出的負麵信息,以負麵信息形成的有文件依據的時間為認定時間;由各級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或仲裁機構作出的負麵信息,以作出該負麵信息的相關部門文件為認定時間。
2.做好負麵信息的異議處理和修正。各區、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應於2024年10月20日前完成負麵信息異議處理及修正相關工作。
五、其他事項
杭州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等級將按照《關於印發杭州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相關規定進行公示、公布。信用等級自公布之日起計算,有效期為12個月,有效期滿,重新評價信用等級。
請各區、縣(市)住建局,西湖風景名勝區風景園林局,市租賃協會,各住房租賃企業認真學習《關於印發杭州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及時做好相關信用信息報送工作,我局將適時開展政策解讀及操作指引等相關培訓。
附件-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關於印發杭州市住房租賃企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pdf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
2024年8月26日
(聯係人:譚理、車軍,聯係電話:0571-87019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