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結合本局工作實際,紮實有效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基本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2008年度,全年共發布各類政務信息3000餘條,受理反饋網站谘詢100餘件,土地出讓成交信息、建設用地審批結果等1800餘條,土地登記結果45000餘條,征地拆遷類信息120餘條。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200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791人次,申請公開信息6546條,其中當麵申請784人次,申請公開信息6471條;網上申請3人次,申請公開信息31條;信函申請4人次,申請公開信息44條。經辦理,“同意公開信息”5537條;“免於公開信息”為1009條,其中:“信息不存在”123條,“非本部門掌握”148條,“申請內容不明確”37條,“免予公開範圍”108條,其他類別593條。申請人對我局依申請公開答複不滿而提起的行政複議共14件,其中省國土資源廳受理13件、市政府受理1件,目前都已結案,均維持我局決定;因依申請公開引起的行政訴訟2件,已判決1件,我局勝訴,另外1件正在審理之中。
(三)主要特點
1、領導重視,思想統一。按照上級的有關要求,局領導專門召開專題會議研究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信息中心,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專門機構,並指定專職人員負責日常工作。對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剛開始大家都比較陌生,為什麼要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思路是什麼,具體怎麼辦,都沒有多少數。為此,我局堅持從統一思想認識入手,反複抓學習教育。4月中旬,著重組織局政府信息領導小組成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逐條對照學習,把握精神實質。5月上旬局裏提出要求,把《條例》和《規定》作為各處室(單位)本月度業務學習的內容,普遍進行學習,加深理解。在此基礎上,信息中心檔案科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人員,結合實際邊學習、邊對照、邊工作。通過認真學習,使大家充分認識到做好信息公開工作是落實《條例》的需要,是提升政府工作形象的需要,更是服務民生的需要,從而增強了工作責任感和曆史使命感。
2、完善製度,規範工作。一是規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開辟了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編製並上網發布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又分設機構信息、政策法規、人事信息等9大欄目和《領導班子》、《內設機構》等36個子欄目,並做到內容及時更新;10月份,根據社會的需要,為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還開設了《陽光征遷》網上專欄,最大限度地主動公開有關行政拆遷許可的信息,接受社會的監督。二是製定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辦法。根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結合我局實際,製定出台了《杭州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細則》,明確了信息公開的工作原則、操作程序、職責分工和辦理流程,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信息公開工作協調及信息發布製度。三是有效地建立了審查製度。鑒於依申請公開工作的複雜性,還建立了依申請公開工作信息分級審查和複雜事項集體會審機製,統一了依申請公開書麵答複格式,為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了製度保障。
3、精心組織,服務民生。一是開設服務窗口。根據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人數多、申請公開數量多、申請公開範圍廣的特點,專設立依申請公開辦理窗口,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實行工作人員窗口輪流值班責任製,對申請人進行現場谘詢和靠前指導,更好地對申請登記、辦理流程、是否屬信息公開範圍進行事前說明,便於申請人準確提出申請事項和內容,減少申請人往返次數,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效率與質量。二是領導靠前指導。去年,曾多次發生群體性依申請公開的事件,申請人大多為錢江新城、鐵路東站樞紐、西溪濕地等市重點工程征地村的村民。對此,局領導親自接待,第一時間到達現場,與申請人麵對麵溝通交流。一方麵仔細聽取申請人的申請要求,另一方麵全麵解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對《條例》的有關規定、信息公開申請事項、信息公開範圍作出重點說明,消除申請人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片麵理解,妥善處理了群體性依申請公開的問題。三是注重上下協調。對於國土資源係統來說,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上至省廳,下至市(縣)局、分局都有關聯。為了搞好這項工作,我局積極主動協調,采取定期與不定期的方法,專程走訪,及時掌握情況,關注重點問題,協調具體事宜,先後2次與省廳政府信息公開窗口協調有關政府依申請公開的問題,我局還就鐵路東站樞紐項目,會同江幹區政府、區國土資源分局協調處理具體問題,及時化解矛盾,為該項目推進爭取了時間,創造了好的工作環境。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全年沒有收取任何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費用。
三、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1、主動公開內容不夠完整。主要是有的主動公開內容,按市統一規定的格式,必須設定相應欄目,但目前尚未發生該方麵的信息,造成相關欄目點擊後無內容,如新聞發布會等。
2、依申請公開內容和方式缺乏具體規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市政府《規定》對依申請公開的內容、方式等隻作了原則性規定,對一些具體信息是否公開、如何公開,申請人和公開義務人均無據可依。在實施中,申請人與公開機關各有不同理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的案件多因此產生。
四、下步工作打算
1、繼續抓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條例》是我們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依據。在去年學習的基礎上,組織大家再學習,再理解,再研究,切實弄懂搞通。尤其是對一些主要精神反複琢磨,把握實質,對實際中有爭議的,要認真對照《條例》要求,全麵理解,科學把握,指導好實踐,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前發展。
2、繼續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進一步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完善工作機製,繼續調整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便利用戶查詢,完善信息更新製度,加快網上信息公開的更新頻率,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3、繼續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加強與上級業務指導部門的溝通,進一步明確可公開、部分公開、和免於公開的業務信息內容,完善答複方式。在嚴格依法公開的同時,加強麵向群眾的宣傳工作,引導群眾正確行使依申請公開的權利,區分依申請公開與信訪渠道,申請公開要求應依法、合理、有據。
二OO九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