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國土資源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信息來源:信息中心 發布日期:2010-02-20 23:29:00 瀏覽次數: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貴辦的具體指導下,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製,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各項要求,進一步鞏固政府信息公開成果,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創新政府信息公開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開重點,提高政府信息公開水平,有力地促進了國土資源工作的開展,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基本情況

2009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375人次,申請表789份,申請公開信息3165條。其中當麵申請324人次,申請表738份;網上申請11人次,申請表11份;信函申請14人次,申請表16份;市政府轉辦26人次,申請表26份。經辦理,公開信息2305條,免於公開信息860條(含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門掌握、申請內容不明確等)。申請人對我局依申請公開答複不滿而提起的行政複議共4件;因依申請公開引起的行政訴訟10件,除3件行政訴訟正在審理中,其餘已結案均勝訴。

1、領導重視,思想統一。始終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局的重要工作來做。建立健全組織,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何根灶為組長,辦公室設在信息中心,是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專門機構,局各業務處室為協辦單位,選派專人負責該項工作。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多次聽取情況彙報,並就一些疑難棘手問題專題研究,提出具體辦法與措施,為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創造有利條件。為了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結合保密工作檢查,組織大家深入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逐條對照學習,把握精神實質,使全局上下充分認識到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是一項保障公民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推行陽光政務,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也是服務民生,化解社會矛盾,提升政府工作形象的需要。

2、完善機製,規範工作。一是紮實推進主動公開工作。按照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分類要求,堅持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不斷深化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進一步完善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最大限度地主動公開群眾關心、社會關注、與群眾利益關係最密切的問題,切實增強工作透明度,接受社會的監督。據統計,市局今年共在網站發布國土工作動態信息約2430餘條,市政府網站100餘條,發布各類國土公告如土地出讓成交信息、建設用地審批結果等2400餘條,土地登記結果47250條。二是進一步規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去年7月,我們在分析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認識到,許多申請人隨意性大,填寫申請內容不明確、不規範,極大地影響了工作的開展。為了規範工作,方便群眾,我們重新研究製作了《杭州市國土資源局集體土地征收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表》和《杭州市國土資源局集體土地拆遷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申請表》,將可公開的信息內容逐條列出,申請人隻需自己打勾就能選擇所需信息內容,這樣大大減少了申請過程中因表述不明確而再次申請、重複申請、盲目申請的情況。三是嚴格崗位量化考核製度。根據本局“精細化”管理的要求,局信息中心製定了《信息中心檔案管理工作考核辦法(試行)》,實行“一人一崗”,進行量化考核。通過分析一年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情況,確定每月每周工作量、工作標準、時間節點;積極改進工作模式,從受理、取件、調檔、查閱、會簽、出件等各環節都由專職一人負責承辦,這樣既強化了責任、質量意識,又減少了流轉環節,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每個月都能完成了 30件以上的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答複工作,確保無差錯、無超時、無投訴。

3、注重研究,協調有力。一是加強調研。2009年上半年,省高院和省國土資源廳先後到我局進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調研,我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充分利用這一機會,與調研小組的成員一起,分析形勢,溝通思想,交流經驗,並在一些具體問題和行政訴訟案件的處理上達成了共識。二是組織“疑難會診”。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每半年定期召開一次分析研究會,全麵分析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形勢,查找問題,解決難題,研究措施。當遇到疑問時,相互之間進行政策谘詢,交流具體看法;當遇到棘手案例時,及時召集相關人員討論分析,共同想辦法,有效地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三是主動協調。每一件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都要經過經辦人初審,根據申請內容向相關處室、單位發送聯係單,並要求於5個工作日內反饋信息,由此製作答複書,科室、中心審核,相關處室單位會簽,最後由局領導審批出件,從而確保質量。

二、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全年沒有收取任何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費用。

三、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1申請人數多,內容複雜。申請人絕大多數為鐵路東站樞紐、錢江新城等重點建設項目涉及征地拆遷的相關人員,申請量大、頻率高、次數多,涉及內容廣、範圍大,每人平均每次申請公開信息約8項,最多的達到47項。

2、申請“非標件”數量增多。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有當麵受理、市政府轉辦、網上受理、來信來函受理等渠道,各自設置的表格不一致,要求也不一樣,加上申請人理解不同,導致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來件各式各樣,申請內容紛繁複雜,給政府信息公開答複工作帶來極大的難度,加大了行政成本。

3、缺乏相應的法律和製度保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市政府《規定》對申請公開的內容、方式等隻作了原則性規定,對一些具體信息是否公開、如何公開,申請人和公開義務人均無據可依,缺乏必要的規範性,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增加了難度和風險。在實施中,申請人與公開機關理解各不相同,由此產生許多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繼續抓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條例》是我們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基本依據。組織大家再學習,再理解,再研究,切實弄懂搞通。尤其是對一些主要精神反複琢磨,把握實質,對實際中有爭議的,要認真對照《條例》要求,全麵理解,科學把握,指導好實踐,促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向前發展。

2、繼續做好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進一步梳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及《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完善信息更新製度,加快網上信息公開的更新頻率,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健康有序發展。

3、繼續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加強與上級業務指導部門的溝通,進一步明確可公開、部分公開、和免於公開的業務信息內容,完善答複方式。在嚴格依法公開的同時,加強麵向群眾的宣傳工作,引導群眾正確行使依申請公開的權利,區分依申請公開與信訪渠道,申請公開要求應依法、合理、有據。

4、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開機製。一是建立溝通協調機製。完善健全例會製度,集思廣益,提高政府信息公開答複的質量,加快答複速度。二是嚴格把關受理環節。進一步完善各類申請表,力爭申請的標準化、規範化,提高辦件的效率。三是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方式。在日常案件辦理過程中,勤於思考,善於總結,將數量繁多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件分門別類,從中尋找規律。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引導申請人了解政府信息公開的相關條例政策規定與要求,減少其在申請信息公開中的隨意性、盲目性,縮小行政成本。

 

二○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