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國土資源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信息來源:信息中心 發布日期:2016-02-06 23:35:00 瀏覽次數:

2015年,我局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各項要求,緊緊圍繞國土資源領域中心工作及公眾關切問題,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基本情況

(一)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深入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新產生凡屬應當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全部通過局門戶網站等相關載體主動公開。一是修訂公開目錄。根據國土資源部、省廳和市政府對政務信息網上公開工作的要求,我局重新進行梳理了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和目錄,形成有10大類、28個事項、76項具體內容的主動公開目錄,做到應主動公開的事項全部主動公開。同時,按照政務服務網建設要求,積極推進行政處罰結果、行政複議決定書等內容的主動公開。二是修訂考核辦法。修訂並出台了《杭州市國土資源係統政府信息主動公開考核辦法》(杭土資辦〔2015〕60),明確相關處室、單位發布更新主動公開信息責任,建立日常更新考核機製。三是開展網站普查。對照《全國政府網站普查評分表》,集中對市局門戶網站及分局子網站進行全麵自查摸底,對空白欄目及時補充更新,對內容滯後過時欄目及時進行調整,督促並幫助分局做好普查工作。四是注重基層指導。組織了全市國土資源係統幹部政務信息公開培訓,就政府信息公開形勢分析,依申請公開案件和具體訴訟案例等進行了剖析, 明確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提升了全市係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推進了依法行政。

(二)深化重點領域政府信息公開。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15〕60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杭政辦函〔2015〕120號)要求,我局今年繼續加大土地征收領域信息公開,有效維護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1、加快落實部省征地信息公開工作要求。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市縣征地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4〕29號),在征地批前和批後實施過程中,以“五公開”製度為準則,將征地拆遷補償標準和補償安置政策、征地拆遷工作程序、實物指標、補償安置結果和舉報電話向被征地村集體和村民公開,通過“上網、上牆、上桌”等多種途徑,讓群眾知曉,爭取群眾支持。

2、全力打造“陽光征遷”網站建設。杭州市局門戶網站自2009年起即設有“陽光征遷”專頁,發布征地拆遷凍結通告、聽證告知書、批後兩公告等信息。為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需求,我局不斷對陽光征遷網站進行改版完善,2013年增設了“征遷動態圖”板塊,可在電子地圖中根據位置坐落查詢征地拆遷項目信息,實現群眾在家輕輕點擊鼠標就可以全麵、直觀、及時地知曉市區征地項目的詳細情況。今年以來,根據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陽光公開的要求,對陽光征遷等6個專題進行了完善與調整,最大限度將曆史的政府信息導入網站,方便群眾查詢,讓群眾有更多的知情權。

3、不斷加大征遷信息主動公開力度。2015年4月1日至6月30日,全市經批準的征地項目共有14個批次,均按要求公開了批複文件、征地告知、一書三方案和批後兩公告等信息。根據國土資廳發〔2014〕29號要求,2015年初,製定了《2015年市區陽光征遷專頁信息補錄工作方案》,計劃在兩年內逐步完成補錄2008年5月1日以來的征地批準信息。截止目前,我局已補錄2010年以來的征地批準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度,全年共發布各類政務信息3000餘條,受理反饋網站谘詢350餘件,土地出讓成交信息、建設用地審批結果等2000餘條,土地登記結果28000餘條,征地拆遷類信息280餘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共辦結政府信息公開申請795件,涉及政府信息1937條。據統計,涉及征地拆遷類申請共計件數428件、條數1076條,其中房屋拆遷類申請共234件、469條,土地征收類申請共194件、607條;涉及土地登記類申請共60件、140條。

目前,所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都已在《條例》規定的期限內全部辦理完畢,並以申請人要求的方式答複申請人。其中同意公開和部分公開的444件,占55.85%;不予公開的94件,占4.85%。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全年沒有收取任何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費用。

五、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2015年,我局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34件、行政訴訟24件,均得到維持。同時,全年接受政府信息公開谘詢260餘人次,其中現場谘詢130餘人次,電話谘詢80餘人次,辦理各類政府信息公開舉報5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的相關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部分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意識需要進一步強化,依申請公開答複質量仍需進一步提高;基層國土資源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答複仍需規範,對基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力度需要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人力不足,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統籌協調不夠。今年,我局將在繼續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上,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麵工作:

1、強化信息發布更新。將門戶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第一平台,並利用“浙江政務網”、“浙江發布”、“杭州發布”等網絡平台,按照新修訂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目錄》,及時準確提供主動公開內容,並在局門戶網站發布更新。繼續推進陽光征遷、陽光規劃、陽光交易、陽光執法等專項項目公開,重點推進征地、拆遷、土地礦山市場交易、行政處罰等信息公開,從源頭上減少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總量。繼續梳理公開存量信息,尤其是征地、拆遷等屬主動公開的信息,及時在局門戶網站公開。

2、完善市區兩級信息協調機製。要加強協同聯動,由各分局審批的主動公開事項,及時將辦理結果按規定公開。定期檢查下放審批事項主動公開信息工作,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向有關分局安排落實主動公開任務。

3、提高辦理質量和效率。按照市局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網上辦理工作規範,對申請人提出的申請要一對一、有針對性答複,提高辦理質量,切實減少複議、訴訟風險。

4、強化信息公開製度落實。要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認真學習政府信息公開各項製度,對照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製度建設、增強製度執行力。定期檢查網站信息發布情況,及時檢查監督依申請公開辦理過程中的問題,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推進。


201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