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局認真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和《杭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各項要求,緊緊圍繞國土資源領域中心工作及公眾關切問題,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大力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一、基本情況
(一)進一步增強政府信息發布力度。一是著眼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及時發布日常信息。對照國土部、省廳政務信息網上公開考核要求,全麵排查局門戶網站和分局子網站欄目,重新調整、搭建了網站欄目和內容,補錄、更新了各項信息。會同宣教中心加大信息發布,做到每個工作日都有新信息上網發布。會同駐局紀檢組、法規處對陽光專題、分局子網站等更新情況進行檢查。今年來,通過門戶網站發布各類信息3800餘條,堅持每日在“三微一信”平台發布信息,做到節假日不休。二是立足突出國土特色,主動設置專題專欄。積極服務創新和改革項目信息公開,主動設計、製作了陽光基本農田、不動產統一登記、績效目標管理、“兩學一做”等專題,嚴格按照要求完成信息更新。
(二)穩妥開展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全年共辦理依申請公開778件、涉及政府信息2550條。申請內容主要集中在征地拆遷方麵,占總量的72.6%;申請區域主要集中在之江、拱墅和江幹,占總量的67.8%;申請渠道多樣,信函和網絡申請占總量的63.8%。
(三)積極組織政府信息培訓。結合市政府下發《關於調整下放市級國土資源行政審批和管理權限的通知》,組織了全市國土資源係統幹部政務信息公開培訓,就政府信息公開辦理程序,依申請公開案件和具體訴訟案例等進行了指導, 明確政府信息公開規定要求,提升了全市係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水平,推進了依法行政。
(四)繼續推進征地拆遷政府信息公開。按照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市縣征地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4〕29號),我局組織人員對全市國土資源部門征地拆遷信息主動公開情況進行了專項檢查,督促各單位加大土地征收領域信息公開,繼續深化市局門戶網站“陽光征遷”專頁建設,及時發布征地拆遷凍結通告、聽證告知書、批後兩公告等信息,有效維護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度,全年在門戶網站發布12類、46項信息,共計信息3824餘條,政務微博發布各類信息3500餘條,政務微信發布各類信息1100餘條,進一步加大主動公開力度,豐富主動公開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6年,共辦結政府信息公開申請778件,涉及政府信息2550條。目前,所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都已在《條例》規定的期限內全部辦理完畢,並以申請人要求的方式答複申請人。其中同意公開和部分公開的403件,占51.8%;不予公開的90件,占11.57%。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全年沒有收取任何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費用。
五、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2016年,全年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案件11件,行政訴訟案件20件,同比略有下降。同時,全年接受政府信息公開谘詢240餘人次,其中現場谘詢120餘人次,電話谘詢110餘人次,辦理各類政府信息公開舉報2件。
六、存在問題及改進措施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與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的相關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如部分工作人員對政府信息公開意識需要進一步強化,依申請公開答複質量仍需進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人力不足,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統籌協調不夠。今年,我局將在繼續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基礎上,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麵工作:
一是依托門戶網站加大主動公開。結合門戶網站改版契機,合理設置欄目,加快推進主動公開目錄和負麵清單公開,依托政府網站探索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優化服務流程,推動線上線下資源銜接,加大信息主動公開,不斷提高群眾滿意度。
二是提高依申請答複質量。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從程序和實體兩方麵入手規範政府信息答複,健全與業務單位的聯動機製,努力形成政府信息公開大格局。依靠省、市公開部門,主動協調法製辦、法院,積極推動出台濫用申請製約規定。
三是加大業務培訓指導。在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基礎上,結合下放事項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對全市係統政府信息公開的指導、培訓力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杭州市國土資源局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