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版總規
2001~2020

一、前言

信息來源: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發布日期:2019-10-3116:52 瀏覽次數:

    《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20年)》2007年經國務院批複同意,有效地發揮了對城市發展的調控和引導作用。為了進一步強化杭州作為長三角南翼中心城市的功能,優化城市空間布局,加強區域統籌和城鄉一體化發展,提升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水平,增強保障民生的能力,杭州市按照“一張藍圖繪到底”的要求,認真總結現行總規實施情況,落實國家新型城鎮化戰略和長三角轉型發展對杭州的新要求,實現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杭州“幹在實處、走在前列”的目標,充分發揮城市總體規劃對新時期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的指導作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對《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1-2020年)》進行修改。 2016年1月11日國務院正式批複杭州市城市總體規劃的修訂(國函[2016]16號)。

    1.1修改原則

    堅持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方向。推動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按照提高城鎮化發展質量的要求,堅持市域整體和城鄉統籌規劃,形成城市緊湊、鄉村疏朗、城鄉一體、功能配套的組團式、網絡化、生態型城鎮體係。嚴格控製主城人口規模,推動城市建設重心向副城、組團和新城轉移。提高城市國際化和城鄉一體化水平,增強杭州輻射和帶動能力。 堅持實現美麗中國建設樣本的目標。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努力使杭州成為美麗中國建設的樣本”的要求,劃定城市開發邊界,科學設置開發強度,擴大綠色生態空間,改善人居環境,彰顯杭州曆史文化和自然景觀特色,切實提高生態文明建設水平,實現“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青水秀”。 堅持構建多規融合的規劃體製和機製。統籌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對空間利用和保護的各項要求,構築多規銜接的空間平台,推動規劃製定與實施管理體製和機製創新。 堅持近遠結合、著眼期內的工作要求。妥善處理近期與遠期、發展與保護、需要與可能、局部與整體的關係,正確把握杭州發展的戰略方向和關鍵問題,著眼本規劃期內的重點問題提出對策和措施。

    1.2指導思想

    適應和引領經濟社會新常態,實現高起點上新發展。轉變發展方式、增強發展活力,建設美麗中國先行區。堅持“一張藍圖幹到底”,加強對城市空間的控製和引導;優化城鄉空間格局,推進市域統籌和協調發展;堅持智慧引領、創新驅動,推進“兩區”建設;完善公共服務功能,提升生活品質;加強曆史文化名城和景觀風貌保護,彰顯山水城市特色和魅力。

    1.3規劃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8)等相關法律法規,《長江三角洲地區區域規劃》(2010)、《浙江省城鎮體係規劃(2011-2020)》等上位規劃,國家和浙江省的發展戰略,相關標準規範。

    1.4規劃期限

    至2020年。

    1.5規劃範圍和空間層次

    (1)市域城鎮體係規劃範圍 為杭州市域行政管轄範圍,包括杭州市區和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和臨安市,總麵積16596平方千米。 (2)規劃區範圍 杭州市區總麵積4876平方千米。包括上城、下城、江幹、拱墅、西湖、濱江、蕭山、餘杭、富陽等九區。 規劃區範圍為上城、下城、江幹、拱墅、西湖、濱江、蕭山、餘杭等八區,不含富陽區。總麵積3334平方千米。 2012年9月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富陽市域總體規劃(2007—2020)》仍作為富陽區城市發展建設的依據。

    1.6地位和作用

    本規劃是指導城市發展建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的規劃,是城市建設和規劃管理的基本依據。編製下層次城鄉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以及規劃區內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符合本規劃。涉及空間布局和城市建設的相關規劃,不得違反本規劃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