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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002489647/2020-28620 公開分類 主動公開
發布機構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成文日期 2020-03-26
文  號 主題分類 土地
有效性

關於印發《2020年度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信息來源:政策法規處 發布日期:2020-03-26 09:00 瀏覽次數:

各分局、縣(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各事業單位:

現將《2020年度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辦公室

2020年3月26日


2020年度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2020年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建設“法治杭州”的決策部署,以依法行政為目標,規範權力運行和監管,著力化解矛盾和糾紛,高水平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為進一步提升自然資源治理能力提供有力的法治服務和法治保障。

一、加強黨對法治建設的全麵領導

1、強化政治建設統領。始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精神,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把“兩個維護”落實到自然資源法治建設工作的各方麵和全過程。全麵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全麵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然資源管理的重要論述和指示精神,準確把握新時代自然資源法治建設的新要求,深化自然資源法治實踐。(責任單位:各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2、有力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有關規定精神,進一步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局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自身建設,把法治理念、法治思維和法治原則貫穿到自然資源管理的全過程和各個環節。局處室(單位)和各分局、縣(市)局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推進法治建設的責任,牽頭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要求。(牽頭單位: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機關黨委;責任單位:各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二、注重立法引領,加強法製建設和保障

3、助推新《土地管理法》落實。在成立新《土地管理法》研究落實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的基礎上,加強對征地製度改革、國土空間規劃編製、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等工作的研究,保障《杭州市不動產登記辦法》等新法配套政策調研的順利開展。(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

4、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監督管理。堅持以“文件融合促業務融合”為導向,落實規範性文件“實時清理、定期更新”機製,做到“立新”與“改舊”並重。健全完善合法性審核機製,推動實現行政規範性文件和行政機關合同合法性審核製度全覆蓋。加大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力度,認真落實立法後評估製度。(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

三、立足訴源治理,著力解決“兩高一低”

5、完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製度。出台《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製度》,規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辦案流程,按照“誰作為,誰應訴”的原則,落實業務承辦機構行政應複應訴職責。建立案件會商機製,加大對案件辦理質量的指導和監督。(牽頭、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處)

6、降低重點領域案件總量和敗訴率。著眼訴源治理,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征地拆遷和不動產登記等案件高發領域,堅持刀刃向內,加強作風和製度建設,力爭從源頭上降低案件總量,把矛盾化解在基層。加大與法院和複議機關的聯動,組建行政調解隊伍,落實案前調解和訴中調解。對存在違法情形和瑕疵的行政行為,主動糾錯,落實敗訴案件“一案一分析一報告”製度,促規範、堵漏洞,層層壓實工作責任,避免同類案件再次敗訴。(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7、提高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率。落實《行政訴訟法》以及按照“法治杭州”的考核要求,大力解決出庭率偏低的問題。市局、各分局、縣(市)局負責人出庭率力爭達到100%。負責人出庭要出聲,推動化解行政爭議。對自然資源領域重大典型案件,積極組織行政機關負責人、責任處室(單位)負責人參加旁聽。(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8、加強案件統計分析通報製度。每季度對發案量、敗訴量、出庭率進行統計分析,執行末位通報機製。特別是下放事項引發複議訴訟案件,要嚴格按照《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製度》規定及時上報。加快修訂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細則,對行政複議應訴案件數量大、敗訴案件多或者敗訴比例特別高、負責人出庭次數未達標的業務承辦機構予以扣分處理。(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四、科學依法決策,規範權力運行和監管

9、規範重大行政決策行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暫行程序條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製定年度重大行政決策目錄並於6月底前向社會公布。把控源頭,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明確合法性審核責任。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作用,適時開展法律論證和評估,提出相應的風險防範措施和化解處置預案,提高行政決策的法治化水平。(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

10、加強下放事項業務的指導和監管。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積極推進“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多測合一”等審批改革相關工作。指導各分局、縣(市)局規範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率。加強批前、批中、批後全過程信息化監管,實時掌握行政審批和管理事項辦理情況,建立動態跟蹤和評估機製,切實加強對下放事項的常態化管理。(牽頭單位:行政審批處;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

11、推進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一是加強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紮實推動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製審核“三項製度”落地見效;二是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常態化,完善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體係;三是推廣使用“掌上執法”, 推動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做好“互聯網+監管”工作。(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綜合行政執法隊、總督察辦公室;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

五、落實責任,強化法治宣傳教育

12、提升幹部隊伍能力建設。注重幹部隊伍的法治觀念樹立和法治素養培育,推動領導幹部學法的製度化、經常化,落實黨組會學法製度,黨組會學法不少於2次。定期召開依法行政工作培訓會、下放事項的案例分析會等多種形式的交流培訓會議,編撰具有指導意義的《案例選編》,加強對行政執法人員通用法律知識、專門法律知識、新法律法規等培訓力度。6月,針對新《土地管理法》在全係統組織開展一次知識競賽,共同學習、練好“內功”,全麵提升幹部隊伍的依法行政履職能力,確保依法行政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機關黨委、人事處、宣教中心;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13、打造宣傳陣地,強化法製教育。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創新方式,不斷完善普法工作平台和抓手,在全係統和全社會大力營造良好的自然資源法治環境。充分發揮局屬事業單位的宣傳戰鬥堡壘作用,通過宣傳陣地的建設,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國土地日、“8·29”全國測繪法宣傳日、“12·4”國家憲法日等主題日對自然資源法律法規及政策進行宣傳,促進自然資源領域監管由單純依靠執法向加強執法與促進守法並重轉變,確保“七五”普法2020年圓滿收官。(牽頭單位:政策法規處,宣教中心,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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