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政府信息公開的政策文件精神,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20年杭州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要求認真做好信息公開工作,現將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
2020年以來,我局緊緊圍繞“六穩”“六保”工作要求,結合規劃資源領域中心工作及公眾關切的熱點問題,以局門戶網站為主陣地,靈活運用微信、微博等新媒體平台,多渠道並行,全麵推進我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重點對政務服務事項、辦事指南、辦事流程、辦事機構、績效目標、規範性文件、政策解讀、地質災害預警、重大項目批準信息等群眾關心的事項進行主動公開。據統計,2020年度,我局通過門戶網站主動公開的各類信息共計22116條,微信發布信息1487條、微博發布信息534條、政務直通車307條。
(二)依申請公開
2020年我局認真學習貫徹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則,認真辦理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件。全年共辦理718件,其中本年新受理691件,上年結轉27件。具體情況如下:
1.按業務類型分類:房屋拆遷類133件,占18.5%;土地征收類188件,占26.2%;土地出讓類63件,占8.8%;供地類71件,占9.9%;規劃審批類211件, 占29.4%;其他類型52件,占7.2%。
2.按申請人分類:自然人申請683件,占95.1%;商業企業申請29件,占4%;科研機構申請1件,法律服務機構申請1件,其他申請4件。
3.按答複結果分類:予以公開246件,占34.3%;部分公開158件,占22%;不予公開62件(其中屬於行政查詢事項52件),占8.6%;無法提供的219件(其中屬於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的149件),占30.5%;重複申請不予處理的6件,占0.8%;結轉次年27件(在法定期限內正常辦理),占3.8%。
(三)平台建設
2020年我局不斷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一是新建局政府門戶網站。為適應機構改革後實際工作需要,我局積極開展新門戶網站的開發建設,遷移原國土和原規劃門戶網站的信息,完成了網站互聯網協議第六版(IPv6)改造,完成網站數據庫結構改造並向省集約化平台推送,實現100%的數據貢獻率。二是強化微信微博管理。我局強化了微信、微博管理的主管處室、具體承辦單位和技術支撐單位責任,並設專人落實日常工作,結合工作需要及時發布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三是線上線下並行。為了更好地拓展信息公開渠道,我局在加強門戶網站、微信、微博平台建設的同時,還完善了檔案館、展覽館等線下平台的建設,通過窗口查檔、展覽館展示等多種方式為群眾獲取信息提供便利。
(四)政策解讀
2020年,我局不斷加強政策解讀的規範性,在局政務公開“法規文件”欄目中設置了“政策解讀”“圖解政策”欄目,發布規劃和自然資源領域的政策解讀,通過文字、圖文解讀等形式向社會公眾宣傳相關政策。2020年,我局共發布《關於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服務企業穩定發展的通知》、《關於廢止部分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通知》、《關於進一步加強土地出讓管理的通知》3個政策性文件,從製定背景、製定依據、主要內容等方麵進行解讀,方便社會公眾更好地理解相關政策文件。
(五)回應關切
為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提高政民互動的效果,我局在門戶網站設置“政民互動”專欄,及時回複“我要谘詢”“我要投訴”“我要舉報”“領導信箱”等互動欄目,全年收到各類信訪、谘詢共計3400餘件,均進行了積極回應、一次性答複,做到“最多問一次”,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提高辦件的滿意率。同時還在局門戶網站設置“績效管理公示”欄目,及時公開社會各界對我局提出的重點社會評價意見整改情況,回應群眾關切。
(六)監督保障
2020年度,我局結合事業單位機構改革,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監督保障力度,主要體現以下幾個方麵:一是健全組織機構。健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製,厘清工作職責,局辦公室具體指導、協調、監督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各處室(單位)均落實專人,構建了信息公開工作隊伍,進行專班化運作。二是建立疑難問題會商協調機製。在實踐過程中,我局對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疑難遺留問題建立了分管局領導牽頭的疑難會商機製,通過集體研究、協商討論後,再確定答複意見,進一步提高信息公開辦理的準確性。三是加強內部監督。辦公室是信息公開監督管理責任處室,對主動公開的情況進行定期自查,及時整改網站上的錯鏈,指導相關單位更新欄目信息;對依申請公開辦理的程序是否規範進行督查,及時發現並協調解決問題。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製作數量 | 本年新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範性文件 | 3 | 3 | 47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9 | 增加32 | 6521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35 | 增加111 | 1388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63 | 增加55 | 0 |
行政強製 | 1 | 增加2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3 | -9(按杭財綜〔2020〕16號收費事項為4項)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52 | 1,798,104.83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656 | 29 | 1 |
| 1 | 4 | 691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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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29 | 13 | 1 |
| 1 | 2 | 246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隻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5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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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58 |
(三)不予公開 | 1.屬於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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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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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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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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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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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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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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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 48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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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4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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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49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 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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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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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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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複申請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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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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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複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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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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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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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七)總計 | 656 | 29 | 1 |
| 1 | 4 | 691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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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單位:件) | 行政訴訟(單位:件)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 複議後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3 | 3 | 1 | 1 | 8 | 2 | 0 | 2 | 0 | 4 | 3 | 0 | 0 | 2 | 5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我局嚴格落實上級關於政務公開的工作要求,在實踐中不斷查找問題並予以改進,重點是對信息公開欄目的格式進行了統一,對信息公開的程序進行了優化,對門戶網站的內容進行監測,具體如下:
1.對政府信息公開欄目格式進行了統一。原有的信息公開專欄位置不夠居中,格式不夠統一,群眾查找信息不夠方便。為此,我局根據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文件精神,對政府信息公開欄目的名稱、位置、格式體例進行了統一,提高了政府信息獲取的權威性和便捷性,也增強了頁麵的美觀效果。
2.進一步優化了信息公開程序。我局目前有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製、行政征收、行政確認等職能,涉及征地拆遷、城鄉規劃、資源交易、建設項目審批等領域,各類政府信息範圍廣、內容多,信息公開的難度大。為提高信息公開的質量,我局以製度建設為抓手,對內下發了《關於規範市局門戶網站信息審核與發布工作的通知》,對外修訂了《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進一步優化了信息公開流程。
3.采用多種手段對網站進行維護。我局在新門戶網站建設過程中,遷移、整合了大量的數據,建成後偶爾出現表述不規範或鏈接錯誤的情況。為此,我局積極探索信息化的監測手段來彌補自身力量上的不足,與第三方機構簽訂了網站監測服務協議,委托經驗豐富的機構每天進行全方位監測,實時發現問題並予以整改,有效保證了網站的有序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