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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上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

來源:自然資源普法公眾號 發布日期:2021-11-25 09:37 瀏覽次數:

關於永久基本農田

什麼樣的土地才是永久基本農田呢?一般情況下,永久基本農田屬於優質耕地,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永久基本農田的位置和範圍應當向社會公告,並且設立上保護標誌。關於基本農田的種植限製是非常多的,原則上應該最大限度地用於糧食生產,尤其是小麥、玉米、稻穀的種植要保障好;至於挖塘、種樹、取土、搞養殖、甚至是種植多年生植物的,都是不允許使用永久基本農田的。

關於一般耕地

村民如果不清楚自家的土地是什麼類型的話,可以去村委會或者鄉鎮政府有關部門,查一下土地利用規劃,如果劃分是耕地,但是是非永久基本農田的話,那就算是一般耕地。對於一般耕地的話,應當是主要用於糧食種植和棉、油、糖、蔬菜等農產品以及牧草飼料種植。對於破壞耕作層的種植、養殖、“非農化”以及“非糧化”的行為都是需要堅決遏製的。

關於耕地荒蕪問題

有些村民表示出不想種地了,但是卻無法流轉出去,如果主動退出承包地的話,又覺得有些可惜,於是開始消極種地,部分地區出現了土地荒蕪的問題。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是嚴格禁止閑置、荒蕪土地的,尤其是永久基本農田的荒蕪。所以村民即便不想種地了,也應當找個妥善的處置方法,可以流轉,流轉不出去就托管,無托管機構的就交由他人代耕等等,切勿直接棄耕拋荒。

如果將土地流轉出去後,切勿認為這個土地,受讓方如何經營就和自己沒關係了。土地流轉出去後,新的經營主體也應該按規定的用途來經營耕地,如果新經營主體在耕地上違規操作的話,農戶有及時製止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