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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002489647/2021-55400 公開分類 主動公開
發布機構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成文日期 2021-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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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2021年度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信息來源: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發布日期:2021-04-19 16:37 瀏覽次數:

2021年度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要點

 

2021年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法治政府建設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統領,全麵貫徹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部署和省廳法治建設工作要點,完善製度體係建設,優化政府履職能力,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加大爭議預防調處力度,深入開展普法宣傳,全麵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努力扛起建設“重要窗口”的使命擔當。

一、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縱深推進法治政府建設

1、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將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自然資源法治建設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把習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局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點學習內容。(牽頭單位:機關黨委;責任單位:各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2、堅持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在黨委的統一領導下,謀劃和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的各項任務。確保落實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局係統年度工作計劃。(牽頭單位:辦公室、機關黨委;責任單位:各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二、推行科學立法,完善自然資源法規製度體係

3、推進重點領域立法立規工作。強化製度係統集成和創新,配合立法機關做好《杭州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起草工作,推動《杭州市不動產登記辦法》等立法工作。開展《杭州市征收集體所有土地實施辦法》修改的調研工作(牽頭單位:法規處;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

4、繼續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力度,根據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數字化改革等重點工作需要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的清理情況,及時對現行有效的行政規範性文件開展清理。嚴格執行《浙江省行政規範性文件管理辦法》,做好行政規範性文件的製定、合法性審查、備案等工作,切實提升文件質量。(牽頭單位:法規處;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

三、堅持“以案治本”,切實化解行政爭議

5、加大行政爭議調解適用。在案件受理、審理和辦理過程中,充分發揮行政調解功能,規範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的聯動,通過窗口“坐診”、上門“問診”等途徑將爭議化解前移,完善非訴訟糾紛解決機製。(牽頭單位:法規處;責任單位:各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6、強化風險預警和考評機製。根據季度發案量、敗訴率等指標,對各單位實行亮牌預警。嚴格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負麵清單製,對“兩高一低”問題突出、行政爭議化解不積極、問題整改不力的單位,在年度目標考核中予以扣分,排名末位的“一票否優”,對相關責任人員在個人年度考核中予以“一票否優”(牽頭單位:辦公室、人事處、法規處;責任單位:各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7、實行敗訴約談和責任倒查機製。根據案件糾錯情況,由市局分管負責人對責任單位業務負責人進行約談,市局法規處、派駐紀檢組、業務指導處室等列席參加。對存在主觀過錯或重大過失行為的,堅持錯責相當、懲教結合原則,按照《杭州市行政敗訴案件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等要求,以書麵檢查、通報批評等形式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牽頭單位:法規處、紀檢組;責任單位:各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8、開展案件整改情況“回頭看”工作。針對糾錯案件履行情況及複議意見書、司法建議書等落實情況開展“回頭看”工作。重點核查糾錯案件分析報告和備案情況、整改措施落實情況、整改落實後申請人反饋情況、類案執法情況等。一旦發現對於糾錯或經案件審理部門指正後仍發生同類執法情況的,將予以嚴肅處理。(牽頭單位:法規處;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四、強調依法決策,提高重大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

9、推動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實現重大行政決策目錄化管理全覆蓋,編製並公布重大行政決策目錄,推進重大決策規範化管理。(牽頭單位:法規處;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直屬各單位)

10、提升依法行政決策能力。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和《浙江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要求,確保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有效。進一步加強重大行政決策執行和後評估工作。(牽頭單位:法規處;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直屬各單位)

五、依托數字化改革,優化行政履職能力

11、提升行政行為規範化水平。一是全麵梳理係統辦事事項證明材料清單,大力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製。二是深化“機關內跑”改革,加強平台運用,創新係統集成服務事項。三是依托數字政務,進一步強化政務公開、法製審查和過程記錄,推動行政執法“三項製度”全覆蓋。四是加強對重點領域行政行為的指導和監管。在不動產登記、信息公開、規劃許可、征地拆遷等重點領域,通過法製審查、業務指導、統一標準、案卷評查等手段,杜絕違法行為的發生。(牽頭單位:法規處、審批處、執法隊;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12、優化改進行政執法方式。依托“互聯網+政務服務”模式,規範監管事項管理,加強浙江省行政執法監管平台的應用,繼續深化“互聯網+監管”模式下的“雙隨機”抽查、重點專項檢查、事件核查等工作,深入推廣應用“掌上執法”係統,推進信用監管,利用電子政務網絡及其他信息化技術手段,落實事中事後監管職責,規範市場主體行為,圍繞數字化改革工作,著力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牽頭單位:法規處、總督辦;責任單位:相關處室,局屬事業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六、深化普法工作,擴大法治宣傳的廣度和深度

13、製定“八五”普法計劃。鞏固“七五”普法成果的基礎上,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製,探索普法新形式,把法治宣傳教育和法治實踐相結合,在全係統和全社會大力營造良好的自然資源法治環境。(牽頭單位:法規處、宣教中心;責任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14、加強自然資源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依托基層普法陣地,構建係統普法網,積極開展自然資源領域重要法律法規宣傳,通過集中培訓、網絡培訓和印發讀本等方式,做好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鼓勵各分局、縣(市)局結合實際建設普法陣地。(牽頭單位:法規處、宣教中心;責任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15、加強法治人員隊伍建設。全年開展法治講座和業務學習培訓不少於2次。各分局、縣(市)局開展法治或業務培訓全年不少於1次。結合負責人出庭應訴案件審理活動,組織庭審旁聽活動。定期刊發典型案例和指導案例,定期組織召開案例分析會,提高係統法治人員業務水平。進一步完善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履職機製,充分發揮隊伍作用。(牽頭單位:法規處;責任單位:各分局、縣(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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