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單位:
《2021年度杭州市經營性用地出讓、收儲和做地計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21年度杭州市經營性用地
出讓、收儲和做地計劃
為確保土地市場的平穩有序,更有力保障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建設,紮實助推“新製造業計劃”實施,促進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特製訂2021年度杭州市經營性用地出讓、收儲和做地計劃(以下簡稱“三個計劃”)。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市委十二屆十一次會議精神,圍繞忠誠踐行“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高質量發展理念,堅持係統觀念,統籌推進全市經營性用地做地收儲出讓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和“新製造業計劃”實施,持續推進“幹好一一六、當好排頭兵”,確保“十四五”開好局,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提供要素保障。
二、編製原則
(一)堅持規劃引領,構建新型城市空間格局。以杭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為依據,按照“多中心、網絡化、組團式、生態型”的原則,全麵提升城市資源優化配置能力和綜合承載能力,推動構建“一核九星、雙網融合、三江綠楔”的新型特大城市空間格局,加快推動城西科創大走廊、杭州雲城、三江彙、大城北、錢江新城二期等重點區域規劃實施以及地鐵沿線、未來社區等重點項目建設。
(二)堅持節約集約,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率。嚴格貫徹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製度和節約用地製度,調整優化用地空間,推進城市空間立體開發,加大地鐵上蓋及TOD地塊供應力度。深入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積極推進競爭性工業用地出讓,促進土地節約集約高效利用。
(三)堅持優化結構,加大產業用地供給力度。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重需求側管理,形成更高水平動態平衡。保障產業發展用地,加大產業用地收儲和出讓力度,建立產業用地出讓和住宅商服用地出讓聯動機製。優化住宅與商服用地的供應結構比例,適當管控商服用地供應規模。
(四)堅持民生導向,注重租賃住房用地保障。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圍繞“一核九星”空間布局,加大人才專項租賃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用地供應力度,進一步加強租賃住房用地做地收儲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五)堅持分類調控,促進土地市場健康發展。充分發揮計劃的引導和調控作用,嚴格按照計劃實施,在統籌城市發展、土地供需和土地收儲情況基礎上,合理安排地塊出讓的規模、區域、結構和時序,引導市場理性競爭,市區經營性住宅用地實行集中公告、集中出讓,最大限度保障住宅用地供應。
三、範圍及時間
本計劃編製範圍為全市經營性用地出讓、收儲和做地地塊項目。計劃期為1年,即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計劃指標
(一)2021年全市經營性住宅、商服用地“三個計劃”。
1.出讓計劃。
2021年全市計劃出讓經營性住宅、商服用地300宗、共計15200畝,另計預備出讓住宅用地37宗、共計2409畝,詳情如下:
區域 | 出讓計劃 | 預備計劃 | ||||||
宗數 | 麵積 (畝) | 住宅用地 | 商服用地 | 宗數 | 麵積 (畝) | |||
宗數 | 麵積(畝) | 宗數 | 麵積(畝) | |||||
主城區 | 67 | 3265 | 31 | 2248 | 36 | 1017 | 13 | 664 |
杭州錢塘新區 | 26 | 1615 | 22 | 1368 | 4 | 247 | 3 | 174 |
蕭山區 | 49 | 2655 | 36 | 2034 | 13 | 621 | 12 | 843 |
餘杭區 | 39 | 2617 | 14 | 1979 | 25 | 638 | 2 | 105 |
富陽區 | 35 | 1746 | 18 | 1478 | 17 | 268 | 6 | 515 |
臨安區 | 32 | 1524 | 23 | 1364 | 9 | 160 | 1 | 108 |
市區(不含主城區)小計 | 181 | 10157 | 113 | 8223 | 68 | 1934 | 24 | 1745 |
桐廬縣 | 19 | 839 | 10 | 495 | 9 | 344 | 0 | 0 |
淳安縣 | 22 | 399 | 6 | 293 | 16 | 106 | 0 | 0 |
建德市 | 11 | 540 | 4 | 420 | 7 | 120 | 0 | 0 |
“兩縣一市”小計 | 52 | 1778 | 20 | 1208 | 32 | 570 | 0 | 0 |
總計 | 300 | 15200 | 164 | 11679 | 136 | 3521 | 37 | 2409 |
備注:1.主城區指上城區、下城區、江幹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下同;
2.出讓計劃含本年度已經出讓成交的住宅、商服用地;
3.根據土地市場調控需要,視情啟動實施預備計劃。
2.收儲計劃。
全市計劃收儲經營性住宅、商服用地450宗、共計22626畝,其中主城區80宗3934畝,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臨安區、杭州錢塘新區294宗15230畝,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76宗3462畝。
3.做地計劃。
全市計劃經營性住宅、商服用地做地1799宗、共計102149畝,其中主城區929宗35916畝,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臨安區、杭州錢塘新區820宗62323畝,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50宗3910畝。
(二)2021年全市工業用地與創新型產業用地“三個計劃”。
2021年全市計劃出讓工業用地233宗、共計10033畝,創新型產業用地出讓計劃18宗、共計598畝,詳見下表:
做地主體 | 出讓計劃 | |||
工業用地 | 創新型產業用地 | |||
宗數 | 麵積(畝) | 宗數 | 麵積(畝) | |
上城區 | 1 | 13 | 0 | 0 |
下城區 | 0 | 0 | 1 | 37 |
拱墅區 | 2 | 21 | 7 | 214 |
江幹區 | 0 | 0 | 1 | 9 |
西湖區 | 5 | 300 | 0 | 0 |
濱江區 | 5 | 247 | 0 | 0 |
主城區小計 | 13 | 581 | 9 | 260 |
杭州錢塘新區 | 27 | 1666 | 0 | 0 |
蕭山區 | 29 | 1765 | 6 | 285 |
餘杭區 | 40 | 1756 | 2 | 32 |
富陽區 | 30 | 1500 | 0 | 0 |
臨安區 | 35 | 1062 | 0 | 0 |
市區(不含主城區)小計 | 161 | 7749 | 8 | 317 |
桐廬縣 | 17 | 751 | 1 | 21 |
淳安縣 | 11 | 155 | 0 | 0 |
建德市 | 31 | 797 | 0 | 0 |
“兩縣一市”小計 | 59 | 1703 | 1 | 21 |
總計 | 233 | 10033 | 18 | 598 |
全市計劃收儲工業用地202宗、共計10060畝,其中主城區17宗477畝,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臨安區、杭州錢塘新區145宗8148畝,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40宗1435畝。
全市計劃工業用地做地403宗、共計20324畝,其中主城區133宗5351畝,蕭山區、餘杭區、富陽區、臨安區、杭州錢塘新區221宗11857畝,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49宗3116畝。
(三)2021年度市區出讓的租賃住房用地計劃安排。
2021年度市區計劃安排人才專項租賃住房用地約508畝,配建公共租賃房用地約835畝,其他方式供應的租賃住房用地另行明確。
(四)2021年主城區經營性用地出讓計劃首批涉及地鐵上蓋及TOD地塊安排。
主城區經營性用地出讓計劃中,安排首批地鐵上蓋及TOD地塊18宗740畝,其中擬納入TOD專項規劃1宗139畝,地鐵上蓋17宗601畝。
五、有關要求
(一)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前,公租房配建比例在規劃條件中進行明確。規劃條件中未明確配建比例和公租房配建比例調整的,由市住保房管局核準公租房配建指標後再予以收儲出讓。
(二)各做地單位依據本通知辦理相關前期手續,納入杭州市“多規合一”業務協同平台,進行項目生成,發改部門不再另外批複“政府儲備土地出讓前期準備計劃”。
(三)將列入出讓計劃的經營性地塊信息在“讀地雲”平台上統一發布,加大“雲”上地塊的招商推介力度。將現有控規明確的工業用地信息錄入“土地碼”協同服務平台,實現編碼全覆蓋。
(四)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若幹意見》(杭政〔2011〕40號)相關規定,“三個計劃”範圍內的做地項目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均納入2021年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並結合舊城區改建項目實施,做地單位據此辦理相關征收手續。
(五)各地要根據實施“新製造業計劃”推進高質量發展若幹意見的要求,嚴守全市300平方公裏工業用地規模底線。要落實存量工業用地嚴管製度,因規劃實施等原因確需調整或減少存量工業用地麵積的,應按“占一補一”“先補後占”的要求執行。競爭類工業用地項目由市土地儲備交易中心負責收儲出讓。
(六)本通知發布後,市區經營性住宅用地出讓將圍繞出讓計劃明確的地塊分期“集中公告、集中出讓”。對確需調整地塊的,在各做地主體計劃出讓總規模不變的前提下,由市土地收購儲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調整明確。
(七)對主城區各做地主體實施經營性用地土地出讓收入撥付資金的依據,以市委市政府另行明確的文件為準。
六、保障措施
(一)明確責任,強化擔當。各區、縣(市)政府及各做地主體要嚴格實行主要領導總負責、分管領導牽頭負責、工作部門具體負責的責任體係,堅持問題導向,強化責任擔當,以上率下,掛圖作戰,把各項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的做地人員。
(二)提前謀劃,主動作為。各區、縣(市)政府及各做地主體要深入了解地塊現狀,全麵摸清地塊在征地拆遷、控規要求、周邊配套、鄰避設施、環境保護、文物考古、水電氣接口等方麵存在的具體問題,根據做地進展倒排計劃,提前謀劃和安排每宗地塊的推進路徑,製定具體推進方案和措施,細化做地各個環節的完成時限,明確責任人和路線圖,確保高質量完成做地任務。
(三)注重協同,形成合力。市規劃和自然資源、經信、生態環境、建設、住保房管和園文等部門,要深入做地一線,定期提供政策與操作的谘詢服務,在項目前期、配套核查、鄰避設施、環保審查、考古挖掘等環節對做地主體主動靠前指導,不斷推動和加快地塊做地進程;通過開展業務培訓會和工作座談會,交流和提升做地經驗,提高一線做地人員整體業務水平與素質。
(四)加強督查,確保實效。將2021年度主城區完成經營性收儲麵積3000畝、全市工業用地收儲麵積10000畝,確定為市土地要素保障責任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市土地收購儲備管理委員會辦公室要壓實各區、縣(市)政府及各做地主體考核任務,通過實際出讓和收儲任務聯動 ,工業用地出讓和住宅、商服用地出讓聯動等方式加大考核力度,為促進實體經濟發展、打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提供要素支撐。
附件:2021年度杭州市經營性用地出讓、收儲和做地計劃地塊彙總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