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空間規劃標準體係是指導和支撐各級各類國土空間規劃編製的重要基礎,也是國土空間規劃體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建立全國統一、權責清晰、科學高效的國土空間規劃體係發揮著基礎性、引領性作用。
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的新要求
《自然資源標準體係》中國土空間規劃部分,充分借鑒了《國土空間規劃技術標準體係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1—2023年)》(以下簡稱《三年行動計劃》)中“多規合一,繼承發展”“需求牽引,係統推進”“包容開發,實施導向”的原則,圍繞編製審批實施監督全生命周期和全域全要素的管控需要,將體係劃分為“國土空間規劃基礎通用”“國土空間規劃編製審批”“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國土空間規劃信息技術”4個部分。
目前,國土空間規劃領域已發布實施5項標準,分別是:《國土空間規劃城市設計指南》《城區範圍確定規程》《社區生活圈規劃技術指南》《國土空間規劃城市體檢評估規程》《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施監督信息係統技術規範》。這些標準從國土空間規劃編製、審批與實施監督及信息化等方麵出發,為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基本指引。
《三年行動計劃》提出,到2023年要組織開展30餘項標準製修訂工作,形成一批具有鮮明特色的標準,基本覆蓋國土空間規劃編製、審批、實施、監督、技術、方法、管理、信息平台等各方麵。針對《三年行動計劃》《自然資源標準體係》的安排,本著“急用先行”原則,首先應製定基礎通用類及編製審批類標準,助力國土空間規劃編製與實施體係的不斷優化,保障國土空間規劃編製審批的順利開展;其次,根據工作需要製定實施管理監督及信息技術類標準,起到支撐國土空間分析評價、國土空間規劃成果審查與管理、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督、社會公眾服務等作用,將常態化實施監督體係深化落地。加速推進“五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編製規程、城市體檢、城市更新、城市設計、大數據等標準的製定,用標準促進規劃工作順利開展。
增強標準化在規劃中的作用
依據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原則,建議增強標準化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的作用,加快急需及重要標準製修訂。自“多規合一”以來,規劃工作產生了許多新方法、新技術,而目前使用的標準不足以滿足現有工作需求,導致出現了新舊標準銜接不到位、標準發布實施趕不上專業技術發展、基礎通用標準研製不夠深入等問題。因此,應針對“多規合一”要求,統籌各類規劃標準,根據工作需要加快標準製修訂工作的推進效率與質量,加深對新專業領域標準的研製工作,讓標準發揮及時性、適用性等作用。
一方麵,建立上下貫通、左右協調的傳導機製。根據各級各類要求,所對應的標準應相互協調統一。在國土空間規劃工作中不僅要實現詳細規劃、專項規劃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目標一致、體係明確、傳導清晰的目標,標準的編製也應建立明確、協調、統一的傳導機製。在遵循“連續、穩定、轉換、創新”原則基礎上,構建國土空間規劃標準體係,需要與現有空間類規劃標準進行銜接,加強對新技術、新發展的研究。
另一方麵,建立專業的國土空間規劃標準化團隊,強化標準化技術支撐能力。在人才儲備方麵不僅要培養熟悉標準化工作的人才,也要培養精通專業技術的複合型高層次人才隊伍。
結合新形勢下國土空間規劃發展需求及技術標準製修訂工作要求,加強相關業務培訓。培訓內容不局限於標準編寫程序、規則、標準化理論知識、標準化工作趨勢和具體標準宣傳貫徹等方麵,還應注重關於標準化政策文件、國際標準化工作的開展情況等宏觀層麵,提高標準化工作人員的整體認知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