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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002489647/2022-72456 公開方式 主動公開
文  號 杭規劃資源發〔2022〕39號 公開日期 2022-12-26
發布單位 杭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主題分類 國土資源、能源/其他
有效性有效關聯類型

《杭州市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暫行規定》征求意見采納情況的說明

信息來源: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發布日期:2022-12-26 09:42 瀏覽次數:

《杭州市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已於9月27日至10月26日,在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具體網址:http://ghzy.hangzhou.gov.cn/art/2022/9/26/art_1229368913_4089806.html),我局收到熱心市民建議3條,具體書麵反饋意見采納情況如下表所示:

意見建議

采納情況說明

1.建議新增條款“第五條 建設工程竣工測繪與規劃核實可以依據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申請受理時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技術標準執行。”

采納。在多測合一相關規定中明確。

2.建議“第九條 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按下列程序進行”中補充“(二)規劃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建設單位(個人)提交規劃核實申請的當天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出具受理/不予許可通知書。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的,應當載明不予受理的具體原因。

采納。在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作業指導書中明確。

3.建議“第九條 (四)規劃資源主管部門經核實確認符合規劃許可內容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出具《建設工程規劃核實確認書》。不符合規劃許可內容的,規劃資源主管部門出具《規劃核實整改通知單》”補充“並載明具體整改意見。”  

采納。在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作業指導書中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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